2017年南昌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综合(包括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行政法学)之宪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答案】形式平等是指国家承认所有的人在法律卜一律平等,在法律权利和义务卜给以相同的对待,禁止差别待遇的歧视对待。实质平等是指国家对形式上的平等可能导致的事实上的不平等,针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对特定的人群在经济上、社会会上、文化上等方面与其他人群存在的事实上的差异,根据理性的、合理的、正当的决定,采取某些适当的、必要的、合理的区别对待的方式和措施,从而在实质上为公民提供平等发展的条件。
2. 首都
【答案】首都又称国都,是国家最高领导机构的所在地,通常也是国家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首都对内是一国的中心,对外是沟通各国关系的汇合点,所以具有国家象征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3. 宪法解释
【答案】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一定主体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宪法解释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解释主体广泛,除有权机关解释外,还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学者等对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根据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对宪法的条文、语句和文字的含义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我国宪法解释的机关是指宪法规定的有权解释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
4. 宪法基本原则
【答案】宪法基本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它是对一国当时的政治指导思想、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集中反映。其一般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和抽象性四个基本特征。
5. 批评、建议权
【答案】批评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有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的权利。
批评权和建议权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而后者则是针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在我国,公民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的途径多种多样,有新闻报刊、来信来访、座谈讨论会等形式。
6. 特设机关解释制
【答案】特设机关解释制又称为专门机关解释制,它指的是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如德国、奥地利等)或者宪法委员会负责处理宪法争议,并就其中相关宪法条文的含义进行释义的制度。它的主要特点有三:一是专门性。它以专门处理宪法问题为职责。二是权威性。其组成人员往往是地位较高的法官或政治家,在国家政治结构中具有崇高地位。三是解释方式的多样性。有的采取寓解释于审查之中的形式,有的采取对某一宪法问题进行专门解释的形式等等。
二、简答题
7. 怎样评价宪法文化价值?
【答案】宪法文化是指一国公民在长期的宪法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宪法现象并直接影响人们宪法行为的、具有普遍性并相对稳定的社会心理和观念的总称。
(1)宪法对文化生活的调整具有多层次的意义,表现在于:
①确定了宪法的文化基础,即宪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与本国的文化价值结合在一起,形成鼓舞民族精神与维护文化生活秩序的局面。从这一点上,可以说文化是决定宪法价值的基本因素之一。 ②使宪法获得正常运行的社会基础。宪法中规定的文化条款通常都是国家基本的文化政策,这些规定的贯彻,不仅扩大宪法的社会影响,而且培育实施宪法的广泛的、具有时代精神的社会力量。应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提高全民族文化水平,使社会主体从文化的高度认识和执行宪法。
(2)宪法的民族性与传统文化。在宪法的各种属性中,民族性是体现宪法价值结构的重要方向,越是开放化的时代越需要保持宪法中体现的一种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主要通过文化活动得到体现。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中当然包括文化的因素。但文化现象经常处于一种流动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宪法规范的存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文化政策的变化、文化建设中的成就等给宪法的稳定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有时,文化变迁促使宪法规范的变化,要求宪法从新的层次卜规范文化生活。当然,文化变迁小同于政治现实的变化,其变化的过程和范围有着很大的区别。当我们选择宪法适应社会生活的合理形式时,不能只考虑政治和经济方面的需求,应同时综合考虑文化自身的特点和要求。
(3)宪法体制的完善与文化建设。对一国宪法运行过程的评价可以有不同的标准,其中文化建设水平是一个重要指标。国家对文化的重视以及社会成员文化水平的提高,对于宪法监督起保障作用。宪法体制是动态的、开放性的结构,其在运作和变迁过程中不断吸收文化的素养,完善其结构。宪法发展的基本模式实际卜体现了文化的特性,其价值更多是以文化的形式表现。
总之,宪法文化是宪法价值的一种体现,反映了宪法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基础。
8. 什么是制宪权,制宪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答案】(1)什么是制宪权
宪法制定权(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从抽象的角度来看,制宪权可以被看做一种价值体系,既包括制宪事实的力量,也包括使宪法正当化的权威与价值。
(2)制宪权的基本特征
①制宪权的正当性。制宪权的行使要服从一定的制宪目的,遵循宪法发展的客观规律。
②制宪权是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一方面,制宪权反映特定阶级的根本意志,具有阶级性,另一方面,制宪作为人类治理国家经验的总结与升华,在客观上反映着社会公共职能,具有公共性。 ③制宪权的统一性。制宪权的存在形态具有完整性和统一性,小可分割和转让。
④制宪权的自律性。制宪权是主权国家独立意志的体现,它的具体运用过程与制宪内容体现特定民族意志的自律性,不受除本民族意志之外的其他意志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宪权的自律性是国家权力独立性价值的必然要求。
9. 什么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答案】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权利,二者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1)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含义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出版自由是公民有以出版物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2)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联系
①言沦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一种形式。因为言论是公民表达思想和见解的基本形式,也是交流思想、传播信息的基本工具,它还是联结人民群众、形成人民意志的重要手段。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国家言论自由的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民主化程度。②与言论自由一样,出版自由也要依法享有和行使,除了要遵守上述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外,还不得利用出版物来传播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
(3)言论自山与出版自山的区别
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区别仅仅在于它是以出版物的形式来表达思想和见解。出版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既是交流思想和见解的手段,也是进行思想教育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发展的一种手段。
(4)行使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限制
①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即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 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在我国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法律上的这种规定,是保障言论自由的一种必要手段。
②针对出版自由的限制有两种通用的做法:a. 预防制,这是一种事前干预的办法。b. 追惩制,这是一种事后干预的办法。我国现在施行的是预防制和追惩制相结合的办法。
10.试思考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之间的异同。
【答案】(1)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概念
①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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