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经济法概论(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固定资产投资
【答案】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政府机构或者企业投入新增固定资产或更新、改造现有固定资产的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又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是:①固定资产需求按有形和无形损耗的程度分期计提折旧,因而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期较长,要求国家和企业加强对资产的投资的计划和控制; ②投资形成的新增或改造了的生产能力将影响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和生产技术水平,为了求得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宏观调控政策,发挥计划、财政和金融的职能作用,对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效益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以便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引导、调解、控制和监督,为了使企业具有必要的自我发展和改造能力,企业也享有投资自主权。
2. 犯罪的间接故意
【答案】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用公式表示即为“可能发生+放任发生”。在认识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在意志特征上,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 许可证管理
【答案】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货物进口或出口的一种职能行为。在我国,核准与发给许可证的机关是国务院授权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一些临时性的进出口商品,在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可由省级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核准和发给许可证。
4. 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答案】根据基金是否可以赎回,证券投资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5. 中央银行
【答案】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中
央银行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调控宏观经济的银行四大职能。
6. 企业核准设立
【答案】企业核准设立。又称核准设立主义或许可设立主义,指企业设立时,不仅要具备法律规定设立企业的各项条件,同时要通过法定的主管行政机关对其设立进行审查,作出批准决定,企业才能进行注册登记的一种设立方式。我国企业采取的基本上是这种设立方式。我国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首先要得到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才能办理企业登记; 登记时还必须提交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 经济法的习惯法
【答案】经济法的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习惯。也就是说,经济习惯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就起了质的变化,就成了经济法的习惯法。习惯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8. 垄断
【答案】垄断有合法与非法之分,各国立法禁止的仅仅是非法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垄断又有行为与状态两种含义。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状态主要指经济力量高度集中,而垄断行为则要广泛的多。反垄断法规制的垄断行为,是指经营者以独占或有组织联合等形式,凭借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操纵或支配市场,限制和排斥竞争的行为。垄断的特征包括:①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 ②垄断形成的凭借力量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前者形成经济性垄断,后者形成行政性垄断; ③垄断限制和排除了竞争。
二、简答题
9. 《可再生能源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答案】我国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在《可再生能源法》中构建了五项重要的制度,即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
(1)总量目标制度
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
①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述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2)强制上网制度
实施强制上网制度,是由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和经济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可再生能源是间歇性
的能源,电网从安全和技术角度甚至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持一种忧虑和排斥的心态。
(3)分类电价制度《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4)费用分摊制度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电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音仔门制定。
(5)专项资金制度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下活动:
①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②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③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④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⑤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10.简述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并着重阐述过错推定原则中免除受害人对生产者或销售者过错举证责任的两种方式。
【答案】(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销售者,是指当销售者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过错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无过错责仟原则适用于生产者,是指不问生产者是否有过错,都要对产品缺陷承担损害赔偿责仟。
(2)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下,受害人主张销售者的责任应承担举证证明其确有过错的义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下,不需受害人对销售者的过错负举证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2条规定,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当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时,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被免除。
11.简述国有资产流失查处制度。
【答案】(1)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的投资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由于过错,违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者致使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的行为。
(2)应予查处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