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852土地资源管理之土地管理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土地用途管制
【答案】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规定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利用土地的
2. 土地转让
【答案】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3. 科斯定理
【答案】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提出的一种观点,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或者说非效率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即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4. 土地信息系统
【答案】土地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为核心,以土地资源详查、土壤普查、规划、计划、各种遥感图像、地形图、摔制网点等为信息源,对土地资源信息进行获取、输入、存储、统计处理、分析、评析、输出、传输和应用的大型系统下程。
5. 土地与土壤
【答案】土地是指位于地球表面一定范围之内的各种物质与相关空间,它是由自然因子、生态因子、经济因子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在一定产权制度影响下,随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作动态变化的自然历史综合体,
土壤是指土地综合体中极其重要的构成要素,尤其是农业土地更是如此,但是,它不能等同十土地而代替土地。
6. 水土流失
【答案】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风力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和水土损失,亦称水土损失。水土流失是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互相交织作用产生的。不利的自然条件主要是:地面坡度陡峭,土体的性质松软易蚀,高强度暴雨,地面没有林草等植被覆盖; 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诸如:毁林毁草,陡坡开荒,草原上过度放牧,开矿、修路等生产建设破坏地表植被后不及时恢复,随意倾倒废土弃石等。
二、简述题
7. 简述土地权利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答案】(1)土地权利登记的内容:
①确定权源
土地登记中首要内容是确定土地权利来源,弄清土地权利的性质,查明土地权利来源,即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具体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来源,集体土地所有权来源,国有土地使用权来源,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
②巨地权利主体
土地权利主体是指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 ③巨地权属界址
土地权属界址是指某一权利主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反映在实地上,界址表现为界址点及其界标物,反映在调查簿册上,界址是各界址点的坐标或相对位置说明,反映在地籍图上,界址表现为界址点的符号、编号和界址点连线。
④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正常指土地权利人依照土地的特性功能和有关规定对其产权范围内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筑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在土地登记中土地用途要以土地利用现状中二级地类为依据。
⑤土地总面积
所需登记的土地总面积是指土地登记单位权属界内的土地使用总面积(包括集体所有土地面
,它等于各个一级地类面积之总和。 积和使用国有土地面积)
⑥权属类别及其面积
按权属类别登记的土地下分集体所有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并分别按其面积登记。使用国有土地面积按政府直接划拨给土地登记单位使用的土地面积计算。集体所有土地按土地所有权的范围计算其面积。若土地登记单位内既有集体所有土地,又有使用国有土地,则应划清其权属界线,分别计算它们的面积。
⑦地类及其面积
土地登记不仅包括土地权属面积,而且包括地类面积。地类名称及其编号统一采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或《全国分类》中规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
⑧土地等级和价格
土地“等”与“级”是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的两个划分层次,土地等别反映全国城镇之间土地的地域差异; 土地级别多反映同一城镇内部土地区位条件与利用效益的差异,在城镇内部统一排序。土地价格是土地价位的货币表现,价格的高低反映了土地质量的优势。
(2)土地权利登记的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土地变更登记两个阶段。
①初始土地登记工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a. 填发土地登记通知单及其附图。土地登记通知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单位的土地面积和各类土地面积; 附图用于说明该单位的土地权属界线以及办理土地登记的期限等。
b. 申请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单位收到土地登记通知单以后,经自我核查土地总面积、各类用地面积及其权属界线无误,即在规定期限内向县级土地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并接受其对土地权属的审查。
c. 填写土地登记文件和颁发土地证。
县(市)土地管理机构收到各单位的土地登记申请单以后,再次复核土地登记通知单上有关数据和权属界线,经确认无误以后,即可办理土地登记文件的填写事务。土地证是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登记单位保存。
②土地变更登记工作的一般程序如下:
a. 申请变更登记。
土地变更包括土地权属变更和地类变更。对于土地权属变更,一般应结合土地征用或划拨等法律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对于地类变更,应根据土地管理机构规定,定期(如半年或一年)办理变更登记。
b. 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变更界线并填写土地变更原始记录表。对于土地权属变更,应结合征用或划拨土地的划界工作进行,并填写土地变更原始记录表(后者也是划界的依据); 对于地类变更,可由县土地管理机构委派乡(场)土地管理员进行调查核实,依实地测量数据填写土地变更原始记录表,同时计算变更面积。
c. 变更记录。
把土地变更面积记入土地登记表和土地证的变更记事栏。县土地管理机构对土地变更原始记录表检查、核实以后,即应对变更的内容作出记载,同时记入当年变更后的土地总面积及其权属、地类面积,最后加盖公章。
d. 改图。
在更改土地变更面积数据的同时,应将变更后的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分别转绘于地籍图和土地证(表)的附图上,使其与实地相符,做到地籍图、土地登记表和土地证互为印证,以达到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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