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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理工大学测绘与国土信息工程学院996土地利用规划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分区方案

【答案】分区方案是指分区所采取的具体方案和原则。方案内容包括:制定分区原则和依据,

确定分区结构和方法,明确工作底图、上图面积、规划期限、作业流程、分区方法、成果要求等。

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答案】土地开发整理项日规划就是在土地整理前期进行的安排设计,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立项,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专项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和执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的前提。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实质是总体规划的延伸。开发整理项目区的确定不但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而且要符合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3. 英国土地利用规划

【答案】英国规划体系包括四个层次的规划,即国家级规划、区域性规划、郡级规划和区级规划。大致程序为:编制规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监察员或者专业小组根据公众意见向地方政府提出报告、根据提交的报告修改规划并再次征求意见、批准规划并付诸实施。

4. 城镇土地

【答案】城镇土地是指位于城市市区的土地,是和农村土地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城镇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和单位依法取得城镇的使用权。

5. 居住用地

【答案】居住用地是指住宅用地和居住小区及居住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及绿地。居住用地包括两类,“一类居住用地”是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

6.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方法

【答案】土地利用现状分析的方法是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方法主要有动态变化分析法、指标对比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图上分析法、静态分析法、动态分析法、横向分析法、纵向分析法、单项分析法和综合分析法等。

二、简答题

7. 比较英、美、德、日、加拿大等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有何异同。

【答案】(1)不同之处

①英国规划体系包括四个层次的规划,即国家级规划、区域性规划、郡级规划和区级规划。 地规划机构分为三级。中央级的土地规划由环境部来负责; 地区级的土地规划由地区议会代表地方当局负责; 地方级的土地规划由郡县政府准备结构规划,并提出未来发展的总体结构或框架。规划工作的行政管理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

②美国基本上没有制定统一的国家级土地利用规划,也不强求各级政府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各州一般没有具体详细的土地利用规划,但基本上都有交通规划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公路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少数州还有全州的土地利用方针或规划政策,并将此作为全州各县应当遵守的土地利用规划政策,以此来审批各县土地利用规划。

美国的规划与土地利用管理,地方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力,州政府以立法、法案或州宪法等多种方式授权于地方政府。而一些关键地区则由州政府与地方政府协商管理,联邦政府不直接参与地方政府的规划与土地利用管理工作。

③德国分三级政府,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市级政府。其规划体系的特点是“强大的法律规范加上分散化的决策机制”。

联邦政府对规划的组织实施进行宏观管理,对州与州之间规划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州和市的政府对规划的组织实施进行领导和监督,州市级政府的规划主管机关,组织好本州市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地区、县、乡政府和规划联合会直接组织规划的实施。

④日本于1974年制定《国土利用计划法》,其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

a. 制定国土利用计划;

b. 制定土地利用基本计划;

c. 管制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限制;

d. 全国土地交易申报劝告制度;

e. 关于闲置土地的措施等。

日本的土地利用计划体系包括国土综合开发计划、国土利用计划、土地利用基本计划和部门土地利用计划几大类。

⑤加拿大土地利用规划分为省级规划、区域规划及行政地区规划。省级规划对区域规划提出政策指导。区域规划对地区规划提出政策指导和指定一些面积的利用方式。地区规划的主旨是为自然资源部各项计划确定适当的土地和水域面积。加拿大是四级政府管理体制的国家,即联邦政府、省政府、地区级市政府和县级市政府。一般来讲,联邦政府没有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的职能。省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规划政策及作为下级政府编制总体规划方案的审批机关。土地利用规划由省以下政府负责制定和实施,地级市政府是规划制定和执行的主体。

(2)相同之处

①由政府部门参与实施的,并且调动了广泛的社会因素;

②与其他规划,尤其是城市规划相连接的,具有可协调性;

③重视公众参与,通过不同的渠道让公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进来;

④土地利用规划无论是法律地位还是在规划体系中的地位都很高;

⑤重视对私人财产的保护。

8. 简述城镇生活居住用地的布局与规划。

【答案】(1)城镇生活居住用地

城镇生活居住用地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常又称作居住用地,即城镇中的生活居住区用地。

生活居住用地的布局与规划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2)居住用地的分布方式

该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居住用地自身的特点与需要及其与工业等城市要素的相互联系,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来确定它在城市中的分布方式和形态。

城镇居住用地的分布一般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从形态上看,主要有团状、星状、组群状、子母状。

(3)居住用地规模及预测

居住用地规模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对象,既要明确居民点现状用地规模,又要预测未来居民点用地规模。

,居住用地规模(F )、居住人口规模(P )、居住人均用地标准(N )之间关系如下:F=f(P ·N )

可依人口规模P 和人均用地标准N 间接预测未来居住用地规模。另外,用地指标法和数学模型法还能直接预测未来居住用地规模。居住用地规模常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预测,并对预测结果加以科学分析,选择其中通过对比分析认为较接近实际的一种预测结果作为基准,参考其他结果进行调整、修正,确定一种最佳结果作为最终用地规模预测结果加以运用。

(4)居住用地的平衡

居住用地在生活居住用地中所占比重有很大影响,所占的比重越大就有可能紧缩城镇用地,缩短工程管线,降低建设投资。因此,一般整个生活居住用地的比重以不低于40%为宜。

9. 简述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构成与存在的问题。

【答案】(1)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体系构成

①按行政隶属划分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划分为全国、省(区)、地(市)、县(市)和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