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954政治学概论(同等学力加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和谐世界
【答案】和谐世界是基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系统观、整体观而提出的全球政治伦理、法律与国际关系建设的伟大理念,中国的“和谐世界”理论,不仅解决了中国发展道路问题,也是建立全球国际政治伦理与国际秩序的指导原则,是站在全球秩序角度,而非仅仅狭隘地站在中国自己的角度。实现各国和谐共处,建立民主的世界。只有不同国家间和谐共处、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才是建设和谐世界、促进人类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关键和前提。
2. 政治民主
【答案】政治民主是一种社会政治形式,以特定政治统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政治民主以公民权利的自由和平等为核心原则,以多数决定为基本的规则,通过间接民主或直接民主的形式实现其价值和内容。在人类历史上,政治民主是确立和巩固阶级统治,推动人们广泛地参与政治决策,提高人们的政治能力和素质,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制度保证。
3. 公民
【答案】所谓公民,即享有人身独立、自由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它与传统社会中作为少数统治者意志的消极服从者的臣民有着本质的区别,公民与臣民的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在政治决策过程中,公民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参与者,公民对自己所在的政治共同体保持着最基本的心理认同。
4. 行为主义政治学
【答案】行为主义政治学是于行为主义方法相联系的。行为主义方法的主要特征是运用行为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影响人的政治行为的各种因素,并力图从中找出人类政治行为的规律性。行为主义政治学主要采用了现代社会学、心理学和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它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形成,二战以后迅速发展,在60年代发展到全盛时期,70年代开始走向衰落。
(1)行为主义政治学认为,传统政治学所使用的制度研究方法和法律研究方法,只能研究政治现象的表面,而无法研究实际政治现象中的各种心理和文化因素,只有通过研究政治行为,才可能触及影响和导致产生政治现象的真正原因。行为主义政治学主要研究影响政治行为的各种因素和政治行为的规律性。
(2)行为主义政治学认为,政治学作为解释人的政治行为的规律性的科学,它应该能够被经验地证明。人的行为不仅应包括一般的个体行为,也应包括团体、组织、集团、政府以及政治领导人的行为。
(3)行为主义政治学的最大缺陷,就是单纯用现象调查的方法和计量方法来说明政治行为的动机和规律性,因而它不可能认识政治现象的实质。因为实证主义的调查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其根据只能停留在表面现象上。不同的阶级和个人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念,人们在研究社会现象时,不可能离开某种价值判断,行为主义政治学宣称他们的研究方法和结论是纯客观的,是没有任何价值色彩的,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面对具有是非价值标准的政治现象而采取所谓的价值中立态度,本身就是一种价值选择。
行为主义政治学发展到70年代以后,这种只重视量化研究而不重视定性研究的倾向终于发生了改变。西方政治学又开始重新转向对传统政治学研究方法的侧重。
5. 政党政治
【答案】政党政治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来行使国家政权的政治形式。狭义的政党政治专指政党执掌政权的活动。而广义的政党政治则是政党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的行使,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一种政治现象,包括政党为实现其政治纲领而展开的所有活动的总称。
6. 霸权主义
【答案】霸权主义是指一国凭借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优势,在全世界或个别地区破坏、控制他国主权,谋求统治地位的政策。近代以来,国际体系中总存在着一个国力远超其他国家,并力图以自己的意识形态来改造国际社会的大国,即所谓“霸权国”。
二、简答题
7. 邦联制和联邦制有何区别?
【答案】联邦制和邦联制是复合制国家的两种形式,其区别具体如下:
(1)邦联制是指若干个各自保留独立主权的国家建立起来的国家联盟。其特点是:
①各成员国仍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仍保留各自对内、对外的主权和政府的一切职能;
②邦联通常依一个条约式的“宪法”而建立,实际上它并不具有作为全国最高大法的地位;
③一般没有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但邦联设有一个由各成员国派出的代表组成的中央机关,根据成员国的明确委托行使某些权力,它的决定是协商式的,只有经所有成员国政府认可后方具有约束力;
④邦联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预算和国籍,各成员国并可自由退出邦联。
因此,邦联的联合是比较松散的、非永久性的,邦联并不具有真正的国家性质。邦联并没有成为普遍的国家结构形式,当今的欧洲联盟可以被看做是邦联制的典型。
(2)联邦制是当代比较常见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即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家。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①联邦制国家有适用于全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是,各成员单位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也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
②联邦的命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行使主要国家权力而各成员单位可以建立
自己的政府,在本区域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和财政等方面享有相当的自主权; ③在对外关系方面,只有联邦作为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联邦的居民具有共同的国籍。不过,有少数联邦国家允许其成员在联邦宪法、法律和条约的范围内,就某些事务与外国签订条约和协定。
8. 合法性的基本类型是什么?
【答案】马科斯·韦伯概括了传统型、法理型和克里斯玛型(超凡魅力型)三种合法性类型:
(1)传统型
在传统型合法性中,风俗习惯、传统惯例具有无上的权威性,只要人生活在这个传统之中,他就得无条件烙守这一传统。统治者的统治地位来自这个传统,从而让人无条件地去服从。
(2)法理型
在这种政治权力体系中,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由于法律是人们长期以来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磨合而成的,所以能最大限度体现人们的基本权利与利益。由这一法律所产生的结果,就应该得到无条件的遵从。
(3)克里斯玛可以译为“超凡魅力”,统治者除了依靠传统或者法律来求得合法性,他还可以凭自己的个人魅力来赢得被统治者的支持。
9. 试简述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之间的内在关系。
【答案】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间的关系包括:
(1)国际政治的概念是从国内政治衍生出来的。例如,国际关系理论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沃尔兹就是根据国内政治定义的三个方面一一排列原则、单元之间的区别与功能和单元间的力量分配,来定义国际政治结构的。在经典现实主义者看来,国际政治就等同于“国家间政治”。
(2)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分野逐渐模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国际政治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间相互依存程度在加深,跨国力量在发展,如跨国公司的扩张、跨国思潮的流动、跨国信息穿透力增强、市民社会的出现等,国家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分野逐渐模糊。
(3)随着跨国联系的进一步加强,内政与外交的区分越来越不可能,而会融为一体。传统统的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范式将成为过去,取而代之的将是“内外融合政治”。在相互依存程度日益加深的世界中,各国之间的伙伴关系更为密切,在不同政府和官僚之间,出现了持久的而且是个人的关系(官僚关系)。同时,民际的集团伙伴也密切了(民族关系)。这样,就不只是单纯的、垂直的内政与外交的融合,而是呈水平状的、国家间的关系,官僚、民际层次的关系的相互进展与渗透。
10.国际法的特点。
【答案】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准则的一般特点。同时,国际法又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准则中的法律组成部分,它既有与一般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准则的不同之处,又有与国内法的不同之处。这些不同之处,综合构成了国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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