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同济大学人文学院638哲学综合之西方哲学简史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未著文字的学说
【答案】未著文字的学说是柏拉图没有写下来而只是口头教予他的学生的学说,又称不成文学说,这些学说的主要依据是亚里士多德的有关言论。未著文字的学说的主要内容如下:一与不定之二是其中两条终极的原则,它们产生了形式,并通过形式而成为一切事物的原因。形式是数,在形式与殊相之间存在数理本体。大多数柏拉图学者并不关注这些学说,图宾根学派认为,这些学说代表了柏拉图哲学的真正本质,对话只是通往这一严肃哲学的初级阶段。
2. 因果关系
【答案】“因果关系”表示两个事件之间的牢固而永久的关系。当第一类事件中的一个事件发生,第二类事件中的一个事件也将发生或必定发生,第一个事件即原因的发生决定了第二个事件即结果的发生。洛克把因果关系看作感觉和被感觉的对象之间的一种联系,而休谟认为因果关系纯粹是观念的关系,它只不过是我们将我们的心理习惯强加给世界而已。休谟论证传统的因果关系概念是错误的。他声称,因果关系的预测只能以归纳为根据,而没有必然的或确实的根据。
3. 黑格尔的绝对理念
【答案】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是精神的范畴形式,是自在自为的理念、无所不包的全体和无限的实在,又称“绝对真理”、“绝对精神”。它存在于自我发展和实现的过程之中。绝对理念作为上帝的形而上学复本,是自然界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真理的最终实现。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理念是能动的自我,它外化于自身又回到自身,具有内在目的和理想,是生命理念与认识理念的高度统一。绝对理念这个概念把逻辑学、本体论、形而上学和伦理学四者结合起来。
4. 孟德斯码的三权分豆
【答案】孟德斯鸿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关于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和关于司法及民政法规事项的司法权的各自,是对洛克的分权思想的发展。关于权力制衡的必要性及其设置是孟德斯鸡的分权学说中最重要的部分。他,国家权力不能集中掌握在一个人或机关中,否则就不能保障社会自由和公民自由,并提出政治自由是通过三权的分立而得以保障的。他强调权力的相互约束,通过特定的力量平衡,以达到权力控制权力的目的。他主张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来行使立法权; 由国王掌握行政权和军队; 司法权则由选自人民阶层的法官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干涉。
二、简答题
5. 简述培根的新工具。
【答案】培根的新工具是相对于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而言的,他反对当时的经验哲学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演绎力法来建立大全式体系的求知力一式。他认为这种求知的力式的最大缺陷是没有实用性。由此,他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强调知识应为人类的物质生活需要服务。
(1)四假相
培根把传统科学观对于科学发展的障碍比喻为四假相。
①种族假相,即人的感性和理性以人为尺度来衡量外物,因此缺乏科学所需要的客观性。 ②洞穴假相,即由于每一个人都从自己的立场角度和思维方式出发,所以会产生的主观性和片面性。
③市场假相,即由于对语言的误用而产生的误解或混乱。
④剧场假相,即由于相信各种哲学体系以及流行的理论而造成的错误。
培根认为,四假相的学说对于解释自然的关系就如反驳诡辩的学说对于普通逻辑的关系,所以要使科学进步则必须反对四假相。
(2)实验的科学方法
培根认为建立一个全新的科学,关键在于有一个真正的科学方法。知识要获得改变自然的力量就必须发现事物中的形式,而要发现事物中的形式就必须通过实验。他认为,虽然实验方法无法离开感觉的观察,但是也不能仅靠感觉的观察。这种实验方法是对感觉进行选择设计和定向处理,通过感觉与理性相结合,以发现自然和事物的形式。
(3)归纳法
培根提倡的试验方法的程序就是归纳法。他指出,归纳法开始于收集充足完全的材料,然后对材料进行整理。他把材料的分门别类称为“三表法”,分别是:
①具有表,由所有正面的例证构成。
②缺乏表,由所有反面的例证构成。
③程度表,由不同程度的例证构成。
培根指出,在研究过程中建立起这一或那一表之后,需再用排斥法排除掉表上所罗列的实例当中的不相干因素,使剩下的唯一的因素能被断定为是被研究性质的形式及原因。
培根提出的新工具对于近代科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指导作用。对经验哲学的批判,也为自然科学的发展扫清了道路。《新工具》的问世为那个时代人们思维方式的改变奠定了基础,产生了巨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6. 简述洛克关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思想。
【答案】洛克说:“心灵在自身中自觉到的东西,或知觉、思想、理智的直接对象,我称之为观念; 那种在我们心中产生任何观念的能力,我称之为具有这种能力的主体的性质。”洛克将物体的性质分为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两类。其观点如下:
(1)两类性的质的观念
从我们关于性质的观念是否与性质本身相似的角度来说,洛克认为:
①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相似,观念所反映的对象在物体之中; ②我们关于第二性的质的观念和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物体有的仅仅是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的观念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客观对象,它们只是一种在我们心中产生这些感觉的能力。
(2)两类性的质的特点
①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
洛克说:“第一种是这样一种性质,不论物体处于何种状态,它都绝对不能与物质分开。”“不论是否有任何人的感官知觉到它们,它们都确实存在着。”物体的体积、广延、形状、运动或静止、数目,这些性质都可以量化,都是经典力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洛克肯定第一性的质是“实在的性质”,这就是说,我们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的对象是客观的,不以我们的意识状态为转移。
②第二性的质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能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
物体的能力是客观的、实在的,但它造成的效果却可以是主观的,是那些仅存在于人心之中的观念。换言之,第二性的质是物体在人心中造成的不同于第一性的质的性质,第二性的质主要包括颜色、声音、滋味等等。除此之外,洛克认为还有第三性的质。
(3)两类性的质的产生
从第一性的质和第二性的质的物理基础的角度出发,洛克认为,无论第一性的质,还是第二性的质,包括第三性的质,都仅仅是人的心灵的产物,都在物体中有其基础。从一定的意义上来看,它们都是物体的性质。洛克认为我们关于这些性质的观念是由于物体借一种冲击,通过我们的神经或“生命精气”传到大脑,在我们的心灵中产生我们关于那些东西的观念。第二性的质即使只是产生于我们心中的观念,与物体的性质根本不相似,我们也还是把第二性的质归于物体,而不是我们的心灵。洛克说,正如割我们肉的运动和因此而产生的“痛苦”的观念是不一样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产生的关于第二性的质也是不一样的。
(4)两类性的质的关系
洛克认为,物体的第二性的质可以还原为第一性的质。第二性的质虽然只是观念,但产生这一观念的原因却是物体的能力。客观上说,物体只有第一性的质,它的性质也是它在人心中产生观念的能力。关键在于能力是否与它所产生的观念相符合。物体的能力是原因,是客观的; 能力造成的观念是结果,是主观的。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造成的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相符合,是主观和客观、结果和原因之间的符合。当物体的第一性的质与它所造成关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不相符合时,主观与客观、结果与原因不相符合,但是,两者之间有对应关系; 并且,这种对应不是主观任意的关系,而是可以用机械论解释的因果关系。
7. 简述亚里士多德对时间概念的分析。
【答案】(1)定义
他认为时间是“依先后而定的运动的数目。”“依先后而定”指均匀计数的方式。“运动的数目”指按此方式衡量运动所得到的一个个数目,即“现在”的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