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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大学法学院702法学基础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守法

【答案】守法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守法意味着一个国家和社会主体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而依法办事就自然包含着两层含义:①依法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 ②依法承担义务并履行义务。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将守法理解为履行义务,它还包含着享有权利并行使权利。

2. 法的起源

【答案】法的起源,又称法的产生,是指法产生的历史过程。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有:①法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②法的起源有一个从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又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演变和发展过程。③法的起源过程受到宗教规范和道德规范的深刻影响,特别是最初的法律总是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和道德痕迹。

3. 人权

【答案】人权,是指人的价值的社会承认,是人区别于动物的观念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标准。人权是现代法最基本的价值之一。尊重和保障人权既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一切进步的法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法区别于传统法的基本标志。它包含着“人的权利’夕、“人作为人的权利”、“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和“使人成为有尊严的人的权利”等多个层次。

4. 法制改革

【答案】法制改革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其社会的本质属性与基本的社会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也没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与框架、具体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法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是法治观念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5. 法律方法

【答案】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法律方法与其他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专业性、法律性和实践性。

6. 法律关系的客体

【答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对象。客体是法律关系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

前提。缺少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

二、简答题

7. 辨析: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答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与资产阶级法学家关于法的本质的种种观点,形成鲜明对照: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

在资产阶级法学家的论述中,法是意志的体现,法以利益为基础,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这些方面都论述到了。但是,这些论述都没有把法与统治阶级联系起来,揭示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以统治阶级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是从统治阶级的立场,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主张和价值标准,来调整社会关系的,因而都没有抓住法的本质或实质。

(2)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揭示了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

法与国家的关系是法学的一个原则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可能科学地说明法的问题。资产阶级法学家从来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往往把那些与国家没有直接联系的社会规范(非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当做法,混淆了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掩盖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阶级本质。

(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揭示了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因果联系

资产阶级法学家往往是在抽象的“人性”、“精神世界”或“权力意志”之中寻找法的本源。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则深入到法的背后寻找法的本源,揭示法的本质,指出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只有理解了每一个与之相应的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物质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理解。”

由于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国家、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必然联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引起了法学理论的根本变革。

8. 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的关系如何?

【答案】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的关系主要表现为:

(1)二者的含义不同:法制体系,有时也称法制系统,它同法律体系虽只一字之差,但含义不同。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法制体系则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

(2)二者的体系不同:法制体系(或法制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而成一个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

(3)二者的着重点不同: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除静态的法律规范之外,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的法制运转机制。

(4)二者的相互关系: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

9.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是什么?

【答案】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

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因素。

法律原则与规则的区别是:

(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即法律原则有更大的宏观指导性,某一法律原则常常成为一群规则的基础。

(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小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得多。

(3)在是否适用的确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而规则较为明确; 当原则与原则、规则与规则相互冲突时,选择的方法也不同。冲突的规则的适用常常是要么无效,要么有效。确定相互冲突的原则的适用时,常常要对冲突的原则所代表的利益做出权衡,相互冲突的原则必须衡量,以确定某些原则比其他原则具有较大的“分量”。

10.如何认识人权体系的基本框架?

【答案】人权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自由权

基本自由权大致就是公民权和政治权利方面的基本人权。基本自由权是个庞大的权利体系,举其要者,其中所包括的权利项目有:①身心自由权。它是以人的生命、思想和行动自由为中心展开的权利,包括人格尊严权、生命权、精神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利、迁徙自由、公平受审权等。

②私生活自由权。包括婚姻自由权、私生活安宁权、通信自由权、住宅不受侵犯权、私人信息的受保护权等。

③公共生活自由权。它是以平等的政治参与权为中心展开的,包括选举权、表达自由、结社自由、罢工自由、游行示威的集会自由、参政权、知情权、监督权、抵抗权等。

④经济生活自由权。它是以财产和契约自由为中心展开的,包括财产自由权、交易自由、契约自由、职业自由、经营自由等。

(2)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①工作权

工作权是最基本的经济权利。它包含了一组权利。按照一般的划分,主要有如下方面:就业权、以公正就业为目标的权利、工作过程中的权利、工作者劳动权的保障性权利。

②享受适当生活水准的权利

该权利被认为是社会权利的核心,它可以包括如下具体的权利:获得适当食物的权利、获得适当住房的权利、健康权、获得社会救济权。

③受教育权

教育权是最主要、最典型的一种文化权利。具体而言,受教育权包括:

a. 接受教育的请求权利。这包括:接受教育的公平机会权利; 个人有权获得基本(初等)教育的权利; 禁止各种类型的接受教育的歧视; 国家应当提供完整的教育体系,即提供初等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等; 学生对于教育的公平评价权利。

b. 接受教育的选择权。这包括:接受教育者选择是否接受教育、接受何种教育、自由选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