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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818经济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特殊企业

【答案】特殊企业是相对于公司、合伙、一般国有企业、合作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等普通企业形态或形式而言的,是指依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和运作的企业。

2. 强制性交易行为

【答案】强制性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排斥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公用企业是实施该行为的特定主体; 其他处于公平交易地位的经营者的商品是公用企业强制性交易行为的客体; 公用企业的行为带有强制性,使被强制者难以抗拒,不得不服从安排与他人交易。

3. 投资主体

【答案】投资主体是指享有投资决策权利、具备资金筹措能力、享有投资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投资主体一般具备三方面的条件:①能相对独立地作出投资决策,包括投资方向、投资数额、投资方式等; ②要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即投资决策者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合法地筹集到投资资金; ③投资决策者对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享有所有权或支配权,并能够相对独立地承受投资风险。上述三方面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完整的投资主体。

4. 资源补偿制度

【答案】资源补偿制度是指在资源利用活动中,因合法的资源利用而对他人相应的损失应给予的补偿。资源利用的补偿不同于民法中的违法或违约而造成的损害赔偿。

5. 消费者主权

【答案】消费者主权是指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喜好选购商品。消费者主权原则是消费者法立足和遵循的首要原则。它要求国家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维护自由公平竞争,使消费者得以在众多商品中充分自由选择,并着眼于消费者的安全、健康、经济利益等不受损害来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是生产的主导者和生产者不良行为的有效约束者。

二、简答题

6. 设定市场准入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案】设定市场准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市场准入应当限于市场失灵的范围之内。

(2)市场准入应当限于能够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之内。在不能通过政府规制来纠正失灵的市场领域,强行为之只能带来更大的扭曲,或徒然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3)市场准入应当限于宏观调控手段不能达到目标的范围之内。只有在宏观手段无法实现政策目标或者成本更为高昂、效率更为低下的情况下,才应当运用微观规制的方法。

(4)市场准入应当限于合同、奖励、税收、补贴等市场手段或经济手段不能实现或者不能更有效地实现政策目标的领域之内。

(5)市场准入规制手段的运用,必须限制在规制的收益大于成本的范围之内。这是从社会整体效益的角度考虑的。

7. 试述证券发行的概念和意义。

【答案】(1)证券发行的概念

证券发行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证券法上的证券发行是指合格的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或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按同一条件以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向投资者销售证券的法律行为。

(2)证券发行的意义

①证券发行可以帮助企业筹措资金。证券发行能够帮助企业丰富融资渠道、增强融资信誉,为企业筹集到进一步发展壮大的资金,使企业稳步做大做强; 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信用状况,享受低成本的融资便利; 让企业拥有更丰富的融资、再融资渠道。

②证券发行可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通过发行证券,可以规范企业运营、吸引优秀人才:可以帮助企业规范治理结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运营效率; 利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有效激励,有助于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③证券发行可以改善资本结构。通过发行证券,企业可以吸收更多更好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运营生产,使企业的发展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

④证券发行可以提升企业价值,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通过发行证券,证明企业实力、提升企业形象:上市是对企业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证明; 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可提高企业知名度,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

⑤证券发行可以实现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证券发行,发现股票价值、增加其流动性:借助市场化评价机制发现企业股票的真实价值:增加股票流动性,是兑现投资资本、实现股权回报最大化的有效途径。

8. 简述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答案】(1)中央银行的三种角色

①政府的银行,是指它多由政府设立,成为政府主管金融业的职能机关,代表政府从事国内、国际有关金融活动。

②发行的银行,是指它作为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关。

③银行的银行,是指它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特殊业务关系,它成为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2)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是特殊的国家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①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②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③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④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⑤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③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⑦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⑧经理国库;

⑨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⑩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9. 简述国债的特征和基本职能。

【答案】国债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以国家信誉为基础所举借的债务,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弥补财政赤字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1)国债特征

国债具有自己的不同于其他相关对象的特征。

①国债作为一种国家债务,其举借具有自愿性和偿还性,需遵守一般的诚实信用原则,因此不同于税收和罚没收入; 同时其公共目的性又与一般私人债务不同。

②国债作为国家信用的最主要、最典型的形式,与商业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不同,它反映的是以国家或政府为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借贷关系,以政府信用作担保,同时,它以信用形式获取收入和进行支出,在重视宏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微观经济效益。

③国债同金融债、企业债相比,其信用度最高,流动性最好,变现力担保力更强。

(2)国债最本质的职能

①弥补财政赤字的职能,弥补赤字是发行国债的最初动机,由于用发行国债来弥补财政赤字比采取增加税收、增发货币或则政透支等方式更好,因而是各国弥补则政赤字的重要方式。

②宏观调控的职能,由于国债是财政分配的组成部分,国债收入的取得和使用、偿还等在客观上均具有经济调节的功能,因而运用国债手段可以进行宏观调控,特别可以调节生产、消费和投资方向,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和经济总量的平衡。

10.简述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答案】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指由国家规定的、可用于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各种合理方式。

(1)经济法的具体调整方法

①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

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按照公权行使的具体方式的不同,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又可划分为指令性调整方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