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686法学综合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国家结构形式与行政区域的划分
【答案】(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统治阶级所采取的、按照一定原则来划分国家内部区域,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中央与地力一之间相互关系的国家外部总体形式。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区域构成单位的划分与确认各层级区域单位的法律地位和权限划分; 全国性政权机关与地方(或成员单位)之间的权力划分的原则及各级政权机关之间争议的解决机制。
(2)行政区域亦称政治区域,是指国家的地域组成部分,和国家同时产生。行政区域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由高级到低级互相依托,互相联系,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
(3)行政区划和国家结构形式的关系在于:行政区域划分形式上仅仅是“一个国家的领土结构而不是国家的管理形式”,但实质上行政区域划分却和中央与地力一的权力配置关系紧密相连,从而成为国家结构形式的重要内容。
2. 公民与人民
【答案】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两者具有明显的区别:
(1)范畴不同
①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②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小同历史时期有着小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范围不同
①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
②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
(3)后果不同
①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
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
(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的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的概念。
3. 内阁制与委员会制
【答案】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指行政机关内阁的成立及其存续依赖于议会,并对议会负责的制度。委员会制,又称行政合议制或集体元首制,是指政府首脑由一定数目的委员组成,由各委员分享行政首脑权力的制度。
4.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二、问答题
5. 简述受教育权受侵犯的救济程序。
【答案】(1)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权是公民在教育领域享有的重要权利,是公民接受文化、科学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从广义上讲,受教育权包括每个人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包括要求提供教育机会的请求权。从狭义上讲,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平等的教育权。
(2)受教育权受侵犯的救济程序
①普通法律层面上的司法救济。一般地,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的公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要审理公民的受教育权侵害案件对其实施司法救济,都得首先明确该受教育权案件牵涉的的法律关系一是私人间的侵权纠纷还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相对人产生侵害的纠纷,据以确定司法救济是诉诸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一般不会到刑事层面)。
②涉及到宪法层面上的司法救济。当侵害公民受教育权的是国家的相关立法时,在某些国家的法院能够通过司法审查途径予以救济,但在我国目前的制度框架中让法院针对立法机关的违宪行为对受教育权予以司法救济似乎并不可行。
6. 简述宪法规范作用的主要力式。
【答案】宪法规范作用的主要方式包括:
(1)指引作用,指宪法或宪法性法律对公民、国家等主体的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这主要通过权利和权力的设定来实现。
(2)评价作用,指宪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的作用。宪法的评价包括专门评价和一般评价。前者是指宪法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对公民、国家机关的行为所作的评价,这种评价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效力; 后者是指普通主体以舆论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是公民、社会团体及一般国家机关的自发行为。
(3)预测作用,指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其他人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安排。
(4)教育作用,指通过宪法的实施对宪法关系主体今后的行为发生影响。对违宪行为的制裁可以告诫其不要再作出同类行为,对合宪行为的鼓励和保护可以起到示范和促进作用。
(5)强制作用,即通过制裁违宪行为,加强宪法的权威性,保护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正当行使,维护既定的宪政秩序。
7. 简述1954年宪法的内容、特点以及意义。
【答案】1954年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共4章106条。
(1)1954年宪法在内容上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
①它确认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规定在我国实行单一制结构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
②它确认了我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规定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领导地位,国家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③它确信了公民在法律上的一律平等,赋予了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2)1954年宪法具有鲜明的特点
①它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在规定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制度的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反映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②它既以《共同纲领》为基础而产生,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结合;
③它既确认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实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路线,保证消灭剥削制度和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又规定要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反映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特点。
(3)1954年宪法的意义
1954年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无论是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还是结构形式,都受到了人们的普遍称赞,其制定和实施对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意义和保障作用,并为我国以后几部宪法的修改确立了基本模式。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起,这部宪法的实施便遭到了人为的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作用。
8. 试比较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对国家权力的分配有何区别(例如,比较两部宪法中有关国家主席权力的规定)。
【答案】(1)1954年《宪法》对国家权力的分配
1954年《宪法》以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政府权力配置的基础性原则。基本模式为:以权力机关为最高机关,其权力基础为普选; 权力机关产生国家主席、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其他机关; 最高权力机关设置常设机关。1954年《宪法》对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表现为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地方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中央的授权,地方领导人也由中央政府任命。在对国家主席权力的规定中,1954年《宪法》对于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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