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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820土地管理综合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土地用途管制

【答案】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规定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利用土地的

2. 全球定位系统

【答案】全球定位系统又称GPS ,是英文GlobalPositioningSystem 的缩写,它是一种定时和测距的空间交会定点的导航系统,各项全球用户提供连续、实时、高精度的三维位置,三维速度和时间信息。GPS 系统包括空间部分(GPS 卫星星座)、地面控制部分(地面监控系统)和用户设备部分(GPS 信号接收机)。

3. 土地转让

【答案】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绘他人。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4. 土地资源管理学

【答案】土地资源管理学是以研究协调控制“人和土地”这个大系统的各个组成要素,使之

,放大其生产能力以达到充分、合理利用与保护土地资源的一门科学。产生系统效应(组合效应)

土地资源管理学的内容包括土地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规划管理,具体可分解为:土地数量管理、土地质量评价、土地地权管理、土地法律管理、土地经济管理、土地生态管理、土地规划管理和土地利用监督等项内容。

5. 土地征用

【答案】土地征用,就是指国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用是一种合法地强制性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必须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同时,征用体现出土地权利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割与变换,必要的“征用补偿”是保障征用行为的关键。

6. 土地统计调查

【答案】土地统计调查就是根据土地管理的目的和要求,采用科学的调查方法,有计划、有

组织地收集关于土地、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属的原始资料过程。土地统计调查是土地统计管理的初始阶段,是人们研究和认识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起点。离开了对土地利用实际状况的周密调查,认识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决然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二、简述题

7. 农地质量评价的路线和方法是什么?

【答案】(1)农地质量评价的路线:工作准备→资料整理→外业调查→土地分等→面积量算→图件编绘→报告编写→成果验收。

在农地分等中具体包括:计算指定作物的土地生产潜力(理论产量)、计算不同质量土地的标准粮产出量总和、以土地利用系数将土地生产潜力修正到现实利用水平、以土地经济系数加以订正,最终反映不同质量和经济条件的土地收益水平。

(2)农地质量评价的方法:

农地质量评价就是农地分等定级。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和地形图采用三图叠置法划分评价单元,力求不划破行政区界。评价因素包括农地质量、劳动投入和社会经济条件三方面有关因子。因素权重采用特尔菲法确定。

具体来讲在进行农用地分等时,采取逐步修正的方法,对农用地的自然生产力和经济生产力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在进行农用地定级时,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包括因素法、样地法和修正法三种。而且农用地的定级因素都需要采用特尔菲法、因素成对比较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中的一种进行检验和确定。

8. 简述各类土地权利设定登记。

【答案】(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一宗土地上新设定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分为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 其他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 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原集体土地使用者继续使用该国有土地的等三种类型。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程序依法分为: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等五个阶段。

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

土地登记人员把土地登记申请文件资料移交给地籍调杳人员后,地籍调查人员对新设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权属审核包括对申请人的审核,对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审核,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的审核和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审核。

土地登记人员依据《变更土地登记审批表》进行注册登记。

最后由土地登记机关代表政府颁发给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者以《国有土地使用证》。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对初始土地登记后,一宗士地上新设定的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分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出让合同约定受让方一次支付全部出让金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成片开发,按出让合同约定一次出让,受让方分期付款,分期取得土地使用权两种类型。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程序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杳*审查*注册登记*颁发证}5五个阶段。

(3)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初始登记后,对一宗地上新设定的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7、80、81、82条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7、10、11、12条规定。

国家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程序依次分为: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查、注册登记、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初始土地登记后,对一宗地上新设定的按《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第7、9、11、12条有关规定。

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程序为: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5)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是初始土地登记后,对一宗地上新设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的土地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9、12、37、38、39、40、4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26、27、28、29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开发农林“四荒”资源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有税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

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程序为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6)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是指初始土地登记后,对已经过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