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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803法学综合之经济法学考研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预算外资金

【答案】预算外资金是指相关主体为了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外资金虽然未纳入国家的预算管理,但它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或单位的自有资金。

2. 探矿权

【答案】探矿权,是指按法定的程序取得勘查许可证,在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对批准的矿种及其伴生、共生矿产进行勘查的权利。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勘查主体为探矿权人。

3. 公平交易权

【答案】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实现,必须依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劣质销售、价格不公、计量失度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加以禁止。

4. 广告代理

【答案】广告代理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策划广告,广告发布者通过广告经营者承揽广告发布业务的形式告。即广经营者(代理方)在广告被代理方(广告客户)授予的代理权限内,以广告被代理人的名义所开展的广告活动。

5. 经济法的制定与经济立法

【答案】(1)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2)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

6. 税收

【答案】税收,又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或称手段。税收具有国家主体性、公共目的性、政

权依托性、单方强制性、无偿征收性和标准确定性的特点。

7. 中央银行

【答案】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中央银行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调控宏观经济的银行四大职能。

8. 土地使用权划拨

【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9. 许可证管理

【答案】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不准货物进口或出口的一种职能行为。在我国,核准与发给许可证的机关是国务院授权的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对一些临时性的进出口商品,在对外贸易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可由省级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核准和发给许可证。

10.市场主体资格

【答案】市场主体资格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需要具有的资格和能力。市场主体资格有一般市场主体资格和特殊市场主体资格之区分。前者是指从事各种市场活动都必须具备的资格,适用民法中民事主体制度。后者是指进入特定市场,从事特定项目、行业、地域、场所等的交易和竞争的资格,它所适用的主体范围不具有普遍性,换言之,它是对社会实体之市场准入资格的限制。

二、简答题

11.设定市场准入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案】设定市场准入应遵循以下原则:

(1)市场准入应当限于市场失灵的范围之内。

(2)市场准入应当限于能够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之内。在不能通过政府规制来纠正失灵的市场领域,强行为之只能带来更大的扭曲,或徒然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

(3)市场准入应当限于宏观调控手段不能达到目标的范围之内。只有在宏观手段无法实现政策目标或者成本更为高昂、效率更为低下的情况下,才应当运用微观规制的方法。

(4)市场准入应当限于合同、奖励、税收、补贴等市场手段或经济手段不能实现或者不能更有效地实现政策目标的领域之内。

(5)市场准入规制手段的运用,必须限制在规制的收益大于成本的范围之内。这是从社会整体效益的角度考虑的。

12.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什么? 如何实现对存款人的保护?

【答案】(1)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

1995年制定的《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2003年修改时,第4条将“三性”原则修改为: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在“三性”原则中,效益是目标,安全是前提(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目标),流动是条件。商业银行必须获得利润,信贷资金既要保障安全,又要不断循环。有了安全与流动,才能保证效益。所以,“三性”原则是统一的,应当全面执行。把“安全性”置前,主要考虑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对存款人的保护措施

①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

③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④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⑤应当遵守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13.简述经济法产生的社会原因。

【答案】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是市场缺陷的存在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1)市场缺陷的存在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崇尚自由、平等。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国家的经济发展允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国家并不怎么介入经济生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再加上产业革命的完成,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经济发展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不可想象的变化,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爆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其他社会问题的产生,人们发现,市场不是万能的,国家应转变职能,不能只是充当守护神,应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承担起监督、管理的职责。具体市场的缺陷表现为二个方面:

①市场障碍的存在

市场障碍是指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主要指竞争秩序的问题。竞争是市场不可缺少的因素,是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动力,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便不能启动。但竞争必然伴随着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这两件副产品。因为竞争的过程加快了部分经营者扩大其资本与经营规模的进程,以致形成对市场的支配地位和垄断,导致部分限制竞争行为的产生; 追求利益的心理驱使某些竞争者采取各种不正当约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