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818经济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必备复习题库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中央银行
【答案】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中央银行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调控宏观经济的银行四大职能。
2. 农产品收购保护价
【答案】农产品收购保护价是指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购买价格过低时,政府可以在收购中实行保护价格,并采取相应的经济措施保证其实现。对于农产品实行收购保护价,是国家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一个重要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农产品价格的暴落,稳定价格总水平,从而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
3. 价格构成
【答案】价格构成,又称价格结构,即形成商品价格的各种要素及其组成情况,具体的价格构成应包括生产商品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税金、利润以及正常的流通费用等。
4.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一般认为,这种制度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违宪审查的特征包括: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5. 产品质量
【答案】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反映实体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和特性的总和。包括实物产品和无形产品质量,即服务产品质量。具有使用性能、安全、可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经济性和环境等特征属性。
二、简答题
6. 经济法有哪些特征?
【答案】经济法具有下列特征:
(1)当事人身份和角色的特定性。
(2)内容的经济性、专业性:
①经济性,经济法的产生、存在并发挥作用以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均源于物质再生产领域,并具有经济目的性;
②专业性,经济法还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
(3)法益复合性、法律关系的层次性和手段的综合性:
①它兼顾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综合协调,以行政、刑事等“公”的手段,去调整企业、合同、价格、利润、利率等“私”的关系;
②经济法调整采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程序的等任何传统手段,也运用褒奖的、社会性的等公私融合的新型调整手段;
③实体规范与程序内容相结合,域内效力与域外效力相结合,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与新兴的指导性、诱劝性规范相结合等。
(4)过程的行政主导性和政策性:
①行政主导性:经济法在强制性、授权性和法的实现方面均体现着政府或行政主导特征。 ②政策性:经济法需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的要求,及时应对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形势的变化,因而具有政策性。表现在:
a. 社会化的市场经济,要求将市场主体的自主性与国家的调控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
b. 在法的调整渗透于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并高度专业化的当今社会,经济的法律调整往往以政策先行,并赋予政策以法的效力;
c. 经济政策根据形势需要和经济体制的变化而经常发生变化,经济法受其影响也时常处于变动之中;
d. 经济法的执法或司法力度受经济政策的影响很大。
(5)法规的专门性或单行性:
法规的专门性或单行性,是指经济法的存在形式与以法典为核心的法律部门相比,主要为专门性立法形态,由适用领域和内容各异的诸多单行法所构成。
7. 经济法有哪些渊源?
【答案】我国法的渊源基本上是成文的制定法,经济法也不例外。基于经济法的特性,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的法源因素。
(1)有权机关的立法和授权立法
①法律
这是经济法的主要J}l源。对此不能仅狭义地理解为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颁行的规范性文件,还应包括它们的立法解释、通过的决议和狭义的授权立法。
②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最高权力机关的授权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职权和依法进行经济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③规章
国务院下属的有关部、委、局,尤其是具有经济管理职能的相关部、委、局发布的规章、命令、指示等,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较大的市的政府,也可以制定规章。
规章只能在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意义上制定、施行,对于法院来说只作为参考而不具有约束力。
④地方性法规
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还专门制定了一些授权法,授权有关地力一尤其是经济特区,就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力面的问题制定法规和规章。
⑤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法规
这类法规实际上就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性法规,但比一般地方性法规建立在更大的立法权之上。法律明文规定,在不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改变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变通规定。
(2)政策
政策作为法的渊源,表现在它是一定时期的立法和司法的指导方针、原则,较为具体、稳定的政策与法并不能截然区分,本身不妨就是法的规范。
与法相比,有弹性大、易与人治合流的弊端,但法与政策并非不兼容。只要将政策的制定和施行纳入法治轨道,令相关行为人具有可问责性,通过适当的政策,可将过多、杂乱而有疏漏的法条梳理清楚,以利于法的公正适用,推动法的与时俱进。
(3)司法解释
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就司法实践中有关案件审理和法律适用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或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有这类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渊源,它不同于判例法和判例,不是在个案审判中产生,实际上是一种最高司法机关的“制定法”,主要是针对有关法律适用的普遍性指导意见,通常采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有关十特定案件请不的口头或书面批复。
(4)其他国内法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还包括经济活动中的习惯(惯例)和团体自治规章、自律规则等。
(5)国际法渊源
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或协定,包括在中国通行并为司法机关认可的国际惯例,当它们适用于经济法部门的经济法律关系时,就成为中国经济法的渊源。在多数情况下,国际法规范并不直接作为经济法的渊源,而是转化为国内法规范起作用的,国际法是经济法的间接渊源。
8. 什么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度?
【答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度,是指有权机关制定的,对各级政府具有指导意义的,反映社会经济动态发展的长期规划政策、规章或者法规性文件。主要包括: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是指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五年内的规划目标及其实现措施的政策性规范,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的阶段性依据。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规划制度,是指中央和各级地方对每一财政年度行政辖区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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