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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保险硕士435保险专业基础之保险学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保险精算

【答案】保险精算是指运用数学、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及人口学等学科的知识和原理,解决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业务中需要精确计算的项目,如研究保险事故的出险规律、保险事故损失额的分布规律、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平均损失及其分布规律、保险费和责任准备金等保险具体问题的计算。

2. 理论分类法

【答案】保险形态的理论分类法主要基于对保险的总体特征的把握,以及对保险运动规律的探求,这种分类通常反映出理论上的特征而不同于法定分类和实用分类。为了对种类繁多的险种在总体上归纳其特征,保险理论上将保险按保险标的分类标准进行了划归; 为了客观认识保险的经营方式,保险理论上将保险按经营方式分类标准进行了划归:同样,按实施方式、经营动机等标准对保险形态进行的分类,也可以说是理论上对保险形态的划归。

3. 免费搭车

【答案】某些集体消费的产品或服务被称为“公共产品”,例如警察、消防队、国防、法院系统等。如果有人以极低的或零成本获得了这些产品,我们称之为“免费搭车”。

保险市场也存在“兔费搭车”问题。当某个保险贸易协会进行院外活动要求更有利的立法时,包括非成员在内的所有保险公司都会因此受益。如果某些人知道或相信有人会补偿他们遭受的任何损失,保险市场的“免费搭车”问题就有可能出现。如果某些个人或企业相信政府会在灾难发生时提供资助,他们购买此类商业保险的愿望将会有所减弱。同样,如果某人知道他将获得免费的急救医疗,就不会再购买相应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险监管本身就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无数的个人和企业从中获益,但他们无须为此付费,或花费很少。所以在大多数国家的国民心日中理想的市场监管,似乎不太可能由私有市场本身产生。

4. 人寿保险

【答案】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和(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人寿保险所承保的可以是人的生存又可以是人的死亡,也可以既有生存又有死亡。人寿保险产品按照设计类型可分为普通型人寿保险和新型人寿保险。普通型人寿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 新型人寿保险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

5. 合同条款

【答案】保险合同的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

(1)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是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其他法律一定要记载的事项; 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增加了附加条款即意味着扩大了标准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

(2)根据合同约束力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法律规定必须列入保单的条款叫做法定条款; 保险人自己根据需要列入保单的条款叫做任选条款。

二、简答题

6. 保险公司具有哪些功能? 如何获得这些功能?

【答案】保险公司的功能可分为两方面:一是作为组织保险经济活动和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的功能,有组织保险经济补偿(简称组织经济补偿)功能、掌管保险基金功能和防灾防险功能; 二是作为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的功能,有融通资金和吸收储蓄的功能。所谓的金融型保险公司,即是组织经济补偿和融通资金这两个基本功能的统一。

(1)组织经济补偿功能

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与保险的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这两个基本功能相对应,并由保险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决定。同时,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功能又是保险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实现的条件。

保险公司通过承保业务把被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出险时则履行赔偿义务,实现犷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 另一方面,它又通过扩大承保面(标的大量化)和再保险把风险分散出去,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进行风险的分摊,从而实现了保险分散危险损失的功能。保险公司这种集散风险的操作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

(2)掌管保险基金功能

保险公司为了实现其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或给付准备金(保险基金)。保险费的收入表现为货币单方面转移,保单相当于有条件的“债权证书”,所以,尽管保险公司所积累的保险基金属于保险公司所有(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除外),但是,从保险分配关系的本质看,毋宁说是保险公司的或有债务。保险公司的这种负债,就是其掌管保险基金的功能。该功能由保险的积蓄保险基金功能所决定,同时又是保险积蓄保险基金功能实现的条件。

(3)防灾防险功能

保险公司是专门与灾险打交道的行业,它在承保时,通过对危险因素的调查和识别,提出危险处理的方案; 在承保期间,通过对危险因素的监督检查,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在标的出险时,通过对出险原因的检验核查,总结防灾防险的经验; 凭借其跟危险打交道的丰富经验,开展危险管理的咨询服务等。保险公司所具有的这种为保障国家、经济单位和个人财产安全及维护人民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服务的能力,即为保险公司的防险防灾功能。该功能是保险监督危险功能的要求和实现的条件。

(4)融通资金功能

保险公司把积累的暂时不需要赔付或给付的巨额保险基金用于短期贷放或投资,这种把补偿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基金资金的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的融通资金功能。很显然,保险公司的这种融通资金的功能是基于保险公司掌管保险基金的功能,或者说是后者的派生功能。

(5)吸收储蓄功能严格地说,只有寿险公司才具备该项功能。单纯的死亡保险和单纯的生存保险无疑是纯粹的保险,又都带有极强的射幸性和逆选择,顾客有限。基于寿险可提供长期性资金,同时也为了迎合和吸引顾客,保险公司设计了诸如生死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儿童保险、婚嫁保险等名目繁多的带有储蓄性质的保险险种,从而将保险与储蓄巧妙地结合起来,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具备了吸收储蓄的功能。

在这里提的是“吸收储蓄功能”,而不是“储蓄功能”,因为储蓄是属于货币信用的范畴,既非保险的功能,亦非保险公司的功能。保险公司的吸收储蓄的功能,是保险公司向金融领域扩张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形成了保险业与金融业之间竞争储蓄资源的格局。

7. 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在费率厘定方面的区别有哪些?

【答案】(1)寿险保险费率的厘定

人寿保险的费率由净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净保费是指当影响保险给付的变量与预定假设相符时需要向每个被保险人征收的保费。在计算净保费时,只考虑死亡率和利息因素。附加保险费又可分附加费用和意外准备金。附加费用用于满足由于开发、维护和管理该险种所开支的费用。意外准备金用于满足死亡率、利息和费用等因素的实际值偏离预期值及发生难以预计的巨灾时的补偿需要。附加费用分为管理费和佣金(个人业务)/手续费(团体业务)两部分。个人业务的佣金由支付给代理人的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构成。在寿险精算中,利率和死亡率的测算是厘定寿险成本的两个基本问题。由于利率一般是由国家控制的. 所以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利率并不是保险精算所关注的主要问题,而死亡率的测算即生命表的建立则成为寿险精算的核心工作(即使现在也仍然是精算研究的课题)。

(2)财产保险费率的厘定

非寿险保险费率的厘定是以保额损失概率为基础的。通过对保额损失率和均方差的计算求出纯费率,然后再计算附加费率,最后将纯费率和附加费率相加即得出营业费率。

纯费率是用于弥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的金额,它的计算公式是:纯费率=保额损失率×(1+稳定系数)。式中,保额损失率是赔偿金额与保险金额的比值,未定系数则是衡量期望值与实际结果密切程度的一个参数。

保额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保额损失率=赔偿金额/保险金额×100%

根据历年来的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可求出平均保额损失率。

稳定系数的计算公式为:稳定系数=均方差/平均保额损失率,式中,均方差是指保额损失率与平均损失率的离差平方和平均数的平方根,它能表明平均保额损失率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