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669法理学和宪法学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宪法修正案
【答案】宪法修正案是指以修改宪法年代的先后重新设立条文,附于宪法典之后,按照“新法优于旧法”或“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凡与新条文相抵触的旧条文一律无效。宪法修正案是宪法的组成部分之一。宪法修正案主要有以下三种功能:①废除宪法原来的条款或者内容:②变动宪法中的规定:③增补宪法的条款或者内容。
2. 宪法解释的原旨主义与目的主义。
【答案】(1)原旨主义又称原旨解释方法,是指根据在宪法制定或修改过程中所采纳的宪法文本欲实现的目的(制宪者的意图)为基础,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解释;
(2)目的主义又称目的解释,是指对宪法上空白或有漏洞的部分,依照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意图,参照全部法条的基本原则,相关领域中的基本原则或先例而进行的类推解释。
3. 宪法实现
【答案】宪法实现即宪法规范和宪法价值的落实,是指宪法的规范要求转化为主体的行为。从而形成现实宪法关系的状态。作为一个过程,则指现实宪法经过观念宪法的抽象,通过一定的立宪程序上升为成文宪法,然后成文宪法再经过观念宪法的评价作用来调节现实宪法的一个循环过程。
4.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5. 选举制度
【答案】选举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广义选举制度包括选举代议机关代表与特定公职人员的制度,选举主体与范围比较广泛。狭义选举制度是指选民依据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代议机关代表的制度。我国采取的是狭义选举制度概念。
6. 平等权
【答案】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在现代宪政国家中,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具体含义有:①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②任何人的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
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7. 宪法文化
【答案】宪法文化是指基于商品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的综合作用而产生的关于宪法、宪政制度和宪法结构等的认识总和。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①宪法文化体现以权利一权力结构为基础的精神,权利是其出发点。
②宪法文化以宪政为核心内容。
③宪法文化既具民族性又具普遍性。
8.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
(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①法律地位不同; ②产生渠道不同:③授权方式不同; ④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二、简答题
9. 简述影响宪法秩序实现的关键因素。
【答案】(1)观念宪法是宪法秩序的关键因素。没有观念宪法就不会有成文宪法,没有观念宪法的作用,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宪法秩序。在理想的宪法实现过程中,观念宪法的协调功能举足轻重,一方面,它基于现实宪法的固有特性,产生相应的宪法要求,作为成文宪法产生的前提; 另一方面,它能根据一定的价值准则对成文宪法进行评价,而且这种评价直接对人们参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起着指引与导向作用。
(2)培养宪法观念是观念宪法的重要内容,是形成宪法秩序的关键步骤。只有形成统一的观念宪法,才能及时提出宪法要求,制定或修改成文宪法以适应现实宪法,保持成文宪法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是以宪法秩序为目标,以现实宪法和观念宪法为参照的稳定性。
(3)通过观念宪法的认同,将体现在成文宪法中的“目的律”转化为宪法主体有目的的行为,从而改造现实宪法,使之服从成文宪法以实现成文宪法的目的,也是宪法秩序得以形成不可缺少的环节。否则,成文宪法将失去应有的作用。
(4)观念宪法中的宪法要求和宪法评价,无论是在成文宪法适应现实宪法过程中,还是在成文宪法对现实宪法的规范与引导过程中,都起着调节作用,成为宪法秩序的构成要素。
总之,观念宪法或称宪法观念是宪法秩序实现的关键因素。
10.宪法规范有哪些种类?
【答案】宪法规范的种类主要包括:
(1)确认性规范
确认性规范是指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主要意义在于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认具体的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依其作用的特点,确认性规范又可分为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制度性保障规范等形式。
(2)权利性规范权利性规范是指赋予特定主体以主体资格,使之享有特定权利的宪法规范,公民所享有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宪法中的权利性规范并不是授权规范。
(3)义务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是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上的不良法律后果的规范。
(4)程序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是指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步骤、阶段等的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
11.宪法规范具有哪些特点? 它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有哪些相同点和不同点?
【答案】(1)宪法规范的含义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其组成如下:
①宪法制定规范。指有关宪法制定权与制定方法、程序的规定,是宪法规范产生的法理基础。 ②宪法核。又称“宪法的宪法”,指一种根本规范,它提供实定法客观合理性的依据,表明实定法创始的出发点。
③宪法修改规范。指有关宪法修改主体、修改程序方面的规范,它也把可以修改的宪法内容作为其调整对象。
④宪法律。宪法律是一种相对意义的宪法,可以成为宪法修改的对象。
(2)宪法规范的特点
①宪法规范的政治性
宪法规范的政治性是宪法赖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政治性并不排斥其规范性。
②宪法规范的组织性与限制性
宪法规范是一种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国家权力通过宪法规范的运用得到合理的组织和分配。 ③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④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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