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704政治学之宪法考研核心题库
● 摘要
一、概念题
1. 法治与宪政
【答案】(1)法治的内涵
①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②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
③法治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⑤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2)宪政的内涵
宪政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过程或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障。宪政的只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
2. 人大的任期
【答案】人大的任期是指担仃国家权力机关的期限。全国人大的仃期由宪法规定。第一、二、二届仃期为4年,从第四届全国人大开始任期改为5年。为保证全国人大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任期届满前的两个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在遇到不能选举的非常情况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2/3以上的多数决定,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人大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1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
3. 规范宪法与名义宪法
【答案】(1)规范性宪法是指既在规范条文上,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这类宪法与国家政治生活融为一体,支配着政治权力的运行,规范着社会生活的全过程。也就是说,这类宪法的内容能够贯穿于社会生活之中。
(2)名义性宪法是指内容远离实际政治生活,在生活中并不适用,实际上只是一种将来可能会成为现实的宪法。在这种宪法下,政治权力形成、运行的动态过程并不遵循宪法的规定。也就是说,由于这类宪法与政治现实存在距离,因而宪法不能有效地运用于社会生活中。
(3)这是以宪法的实施效果为标准对宪法进行的分类,由美国学者卡尔·罗文斯坦最早提出。这
种分类法有利于人们认识一个国家宪法的实质,而且也启示人们在考察各国宪法时,必须考察宪法对该国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实际作用。
4. 财产权
【答案】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维持人的基本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是基本人权。财产权的表现形式就是允许人们自由进行利益追逐和交换,这是社会发展最长久和有效的动力。只有当财产权从一般权利上升为基本人权,从民事权利上升为宪法权利,公民才能获得真正的最充分的自由。
二、简答题
5. 简述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的关系。
【答案】宪政是伴随着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和作用的提高而逐渐形成的。然而,当我们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将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结合起来考察时,则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主张必须给予各政党以宪法所认可的地位,也就是说要使它们具有作为“形成国家意志的机制”的职能,这样人们就能够使现代国家民主化。
(1)政党制度是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虽然政党的产生原因在根本上归结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但这种经济上的客观需要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权力要求。表现在:①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平等、自由原则必然要求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民主化,要求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都能参考加国家的政治生活。
②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导致民族统一市场和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不可能像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那样,由公民直行使,而必须通过中间体即代表的方式才能实现。 ③由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引起的利益分化,使各阶级、阶层或集团不仅为了自身利益而通过代议制民主争夺国家权力,而且为了取得胜利,还通过寻找合作者来壮大自己的力量。由此可见,导致政党产生的最直接原因就是以代议制民主为核心的民主宪政的发展。
(2)政党制度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政党制度并不消极地受动于民主宪政的发展。实际上,伴随着政党的产生和政党制度的建立,政党制度又反过来大大推动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 ①政党制度的出现使古代君主个人终身统治的专制政治转变为近现代政党的民主政治。这可以说是政党制度对民主宪政促进作用的高度概括。
②政党制度是解决民主宪政中不同群体间的矛盾、冲突的重要途径。利益分化形成利益差别是近现代任何国家都存在的普遍现象。
因此,协调和处理由利益差别引起的利益冲突、利益矛盾,从而维持政治和社会秩序和稳定发展是民主宪政的重要内容。政党制度则在这一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再次,政党制度状况直接影响民主宪政状况。这一点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多党制国家的政治局面异常动荡。
③政党制度还是扩大政治参与的主要措施之一。由于政党制度运行的结果就是使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代表人物能够对国家权力的行使产生影响,因此它自然构成为促进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
之一。
6. 你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如何理解民主与专政之间的关系?
【答案】(1)人民民主专政的真正含义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与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精髓。从国家政权的政治属性和阶级本质来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①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a. 二者所表示的是同一种性质的国家政权,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b. 二者反映了同一种新型国家内部的阶级关系,即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只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c. 二者担负着相同的历史使命,即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社会主义,进而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其阶级构成来说,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力量,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知识分子己成为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2)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对人民实行民主是指全体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对极少数严重的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两者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①对人民实行民主是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前提。只有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
②只有加强政权的专政职能,有力地打击和制裁各类犯罪活动,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的实现。
7. 在中国,如何推荐、确定和介绍人大代表候选人? 如何投票与确定代表当选?
【答案】(1)初步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①选民的提名权
提名权是山选举权派生出来的。选民享有选举权,自然就应当享有相应的提名权。在中国,山于直接选举仅限于县、乡两个层次人大代表的产生,选民只有在直接选举中才有权提名代表候选人; 在间接选举中,选民无权提名代表候选人。
②人大代表的提名权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在间接选举中,除政党、人民团体可以推荐候选人之外,人大代表有权行使提名权、尽管在间接选举中政党和人民团体的推荐比例相对大些,但人大代表的提名权也是不可忽视的。
③政党和人民团体的提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