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制史综合部分1999答案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 摘要
外国法制史综合部分1999
一、填空。(每空0.5分,共5分)
1.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制定的《汉谟拉比法典》是迄今所知人类最早的、保存最完整的成文法典。
2.查土丁尼《国法大全》由《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和《新律》四个部分组成。
3.西欧中世纪的罗马法复兴始于威尼斯王国。
4。现代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中世纪的财产收益制。
5.美国联邦国会制定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6.日本明治维新后仿照大陆法系的模式建立了本国的资产阶级法律体系。
[评述] 填空题考查的是一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事件、法典及其所处的时间、地点等。填空题的解答要求准确无误。考生答题时需倍加谨慎,切不可疏忽大意。
[解答参考资料] 陈丽君、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2分)
1.伊斯兰教法学
[解答] 主要是指公元8世纪中期至1l 世纪中期,由于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国家的广泛传播面带动的法学。在这一阶段,伊斯兰教法学大大发展,形成了不同的学派,各派有自己的门徒和拥护者,各派创始人的学说或主张都具有法律效力。伊斯兰教法学的产生并不是对现行法律实践的科学分析,而是可以制定一种与法律实践相对抗的法律制度而开始的。在这时期活跃于伊斯兰帝国各行省的许多法学派中,最重要和持久的是麦地那学派和库法学派。公元11世纪中期以后伊斯兰教法学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只能解释前人的主张,而不能有所发展。
2.遵循先例
[解答] 是普通法运行的基础。这一原则是指某一判决中所包含的法律原则或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对以后的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具有约束力,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依判例所定原则或规则处理。但实际上,很少有两个案件的情况是完全相同的,田而很少有可能原封不动地照搬现存的法律原则。不过程序法上的许多规定,对于遵循先例原则有许多限制。一般来说,本法院的判例对本法院可为先例;本系统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可为先例;只能遵循终审法院判决所确立的先例。这一原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法官判案的任意性,它使英国判例法得以保持其稳定性、连续性。
3。《人权宣言》
[解答] 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一部宪法性文件。1789年8月26日由制宪会议通过并颁布,全称《人的和公民的权利宜言》,会议还决定,法国的宪法,应当根据宜言的精神来制定。宣言由序言和正文17条组成。序言集中论述了宜言的核心问题,也就是资产阶级人权的重要性。正文17条规定了资产阶级权利的主要内容,提出了关于资产阶级权利保障的设想。宣言所列资产阶级的核心权利是财产权。宣言的内容体现了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主权在民等法制原则。为了维护和保障各项资产阶级权利,宣言旗帜鲜明地倡导了罪刑法定主义、无罪推定、三权分立等一系列资产阶级刑法、刑诉及宪法的基本原则。
[评述] 名词解释几乎是每年必考的题目类型。考生备考时注意复习那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件、人物、事件、学派等。考生答题时应做到书写清楚,条理清晰,内容全面,表述简洁。
[解答参考资料] 陈丽君、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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