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从先秦至近两千年,关于《诗经》的研究文章可谓汗牛充栋,凡涉此学者无不有“入坠烟海”之感。研究文章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诗经》中婚恋诗的,因为婚恋是在《诗经》中不仅数量大而且质量优,无疑是任何一位研究《诗经》的学者无法回避的精华。 本文在回顾了《诗经》婚恋诗的研究的历史和分析其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认为:作为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反映的不仅是周代至春秋时代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意识,同时它也积淀了周以前所有岁月的人类意识,这自然包括原始社会后来的夏商奴隶制社会。因此,对于《诗经》中婚恋是既不能把它与历史作一一对应式的分析,也不能单纯从民俗、文字等方面分析,而应走一条有根本又有综合分析的道路。本文正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两大重要方面:礼与宗教的角度探讨《诗经》中大部分婚恋诗的产生原因。一方面,初步繁荣的周代农业社会构成了“礼”形成的根本条件,礼的重要组成部分便是“婚礼”,它影响到当时社会的每一个阶层,自然也就直接影响到当时人们的社会生活,这无疑又是《诗经》婚恋诗产生的决定性背景。另一方面,周代至春秋社会是中国历史的大变革时期,奴隶制日渐式微,完全的封建制尚未建立,封建领主制概括了当时土地制度的特色,在社会生活领域,原始的社会意识依然根深蒂格的存在于时人的生活中,宗教仪变幻不定的形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在婚姻生活中的表现就是对生殖神及媒神的狂热祭祀活动以及演化为后来的定期性开放式的狂欢节。正是这两方面的原因使得人们的婚姻生活处于一种文明与野蛮相交织复杂状态。《诗经》中的婚恋诗正是这种婚姻生活极生动地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