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融资租赁是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之后在全球迅速发展起来,到1955年,融资租赁在全球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债权融资方式,被称为“朝阳产业”。对于需要融资的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是与企业内源融资、银行贷款、股票融资、商业信用,项目融资等相并列的一种可选择的融资方式。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到现在,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但就总体而言,我国融资租赁业至今还处于幼稚产业,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内设备的融资租赁市场还没真正发展起来。如何更好的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目前的融资租赁制度的缺陷等,一直都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相关文章数不胜数,但是对于融资租赁制度变革的过程分析的文章基本上还没有,很多深层次的东西尚未触及或未深入探讨,如:(1)政府推动融资租赁制度变革的基本动力是什么?(2)影响政府变革融资租赁制度的主要因素是什么?等等。在融资租赁引进后发展了20多年,为什么仍是困难重重,融资租赁业并没有完全的发展起来?我们知道,现在的中国,制度变迁即不可能是完全的理性工具主义,靠市场自发的进行制度变迁,也不可能是演进主义制度变迁,而是政府主导型的政府变迁,因此,政府在制度变迁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甚至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我们也认为政府具有“经济人”的大多数特征,在推进制度变迁的时候,成本和收益是首要考虑的要素,这就决定了我们要回答前面问题时,必须清楚地看到政府在推进融资租赁制度变革的成本收益所在:政府变革融资租赁制度是为了实现国家收益(包括政治收益和经济收益)最大化。文章正是从政府变革融资租赁制度的成本收益出发,分析前面的问题,最后得出成本收益与融资租赁制度变迁的关系:当融资租赁行业的收益或收益率呈负增长时,并且改革融资租赁制度的机会成本比较小时,政府便加大改革其制度的力度,加速融资租赁制度的变迁,从而更好的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