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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康德美学的形式论

关键词:康德,先验,形式,心意机能,分析法

  摘要

拙文取得的主要理论结果是:先验性是康德审美形式的主要规定。 文章在两个立足点上展开,一,康德提出在进行认识之前先要审查人的先天认识能力;二,康德用"分析法"证明先验审美形式的存在。 文章分三大部分,论述过程如下: 第一部分,是康德先验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构架透视。康德首先提出:以往形而上学的虚妄之处在于,无限制地使用理性,导致理性僭妄。他由此提出,在进行认识之前先审查人的先天认识能力,是一切科学的首要任务。他对人的心意机能进行了研究,经研究他认为人先天秉有三种互异的能力(机能):认知、欲求、快与不快。以此三种机能为根基,他确定了三种先验科学的合法性。这三种科学即认识论、伦理学、审美学。他并且认为,由于前两个领域的互不交通,美学成了沟通二者的桥梁。藉此沟通,先验唯心主义的完整体系被构建起来了。 第二部分,是康德先验形式美学的基本思想。快与不快机能是审美判断的主观根基。审美先验形式是审美判断的创生机制。康德区分了三种不同的愉悦:快适、善、美,以为只有对美产生的审美愉悦是不关涉具体事物的存在的,主体对事物的美产生愉悦却对事物的实质存在无动于衷。这一点,构成审美愉悦的根本特征。愉悦所以产生,必是主体在事物中发现了某种合目的性。在快适和善的判断中,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在审美愉悦中,我们不能实指事物合乎我们的什么目的。由于那能引起实质和目的性愉悦的必是事物的实质存在,因此,对于这不能明言的合目的性根源,我们只有在形式(而非实质、内容)中寻找;而这形式又不能在对象(客体)中寻找,而只能存在与主体心意机能根基上;这形式因而只能是主观形式的;然而,主体心意机能中并不存在某种经验的形式,因此,先验性成了这一主管形式的首要规定。相对应于纯粹理性中的时空先天形式、先验范畴和实践理性中的道德律令,康德设想,产生审美愉悦的,是一种审美形式,即主观先验审美形式。这一主观先验审美形式,是根植于主观心意机能基础并适应着调协诸种心意机能以及由此构筑统一的先验唯心主义体系的需要的。它的存在则是比照着先验唯心主义体系其他两个领域并运用所谓"分析法"而得到证明的。康德所谓"分析法"有其特定含义,特指以下致思理路:首先承认某些给定的经验事实,然后寻找这些事实所可能的主观心理依据。审美形式正式通过审美经验的实在给定而得到确证的。康德把合目的性形式作为审美判断的先验原理。"合目的性"与"审美形式"须对照着理解。形式可理解为"形式上的"。所谓合目的性形式,可理解为只在形式上(而非实质地)合乎目的,这种目的从而也说成了不可明言的神秘目的了。 第三部分:康德形式论美学评价。评价须以同情性理解为起点,康德直接面对着大陆唯理论与英国经验论聚讼纷纭的理论现实。他的整个唯心主义体系正是为了消弭两者间的豁然鸿沟的,形式美学亦复如此。康德首先承认是经验某物引起我们的审美愉悦,然后从这一经验事实出发,寻求其所以可能的主观心理依据。这只是对经验论和唯理论的表面消除,其理论归宿又要回到某种不证自明的主观先验心理根据,仍是唯理论的致思理路。这些结根源于康德哲学的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预设。黑格尔批评康德考察先天能力,如同企图不下水而学会游泳,这只是对康德审美判断的唯心主义批判,站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批判康德的先验形式的虚幻性,在于指出,这种所谓审美形式只能是历史性的,是长期社会历史的产物。驻守空虚、缥缈而未经规定的先验主体自身,只能导致对先验能力的盲信和对现实审美的无知。 文章将先验性确定为康德审美形式的首要规定。正确理解这一点,对于以下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康德关于形式美的论述与后康德的形式主义美学有何重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