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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它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常设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在诸国家机关中居于首要地位,任何其它国家机关都不能超越于它,也不能与它并列。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广泛的、最高的、几乎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约束的立法权;人民代表大会既制定法律,又监督法律的执行;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对其他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批准任命和罢免权;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随时决定国家的各项重大事务;宪法还赋予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它认为应该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的权力。

2. 亨廷顿

【答案】塞缪尔•亨廷顿,美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他最著名的观点是有关于政治体系制度化的四个指标。按照西方政治学家的看法,研究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趋向,必须确立一个衡量坐标。亨廷顿则特别强调政治制度化的作用。亨廷顿指出一种政治体系的制度化水平可用四个指标来衡量:①适应性,即政治体系能否应付环境不断变化的挑战,从而得以存活和延续。②复杂性,即政治组织是否在结构上高度分化,并在功能上实施隶属关系明确、职责权限清晰的专门化分工。③自主性,即政治系统能否独立于其他社会力量或社会活动而运作,程序合理,决策果断,令行禁止。④内聚性. 即政治体系是否具备共同意识,在总体上做到团结协作、步调统一。按照亨廷顿的理论逻辑,用上述指标来衡量,西方政治制度无疑是最完备、最成熟的理想模式。

3. 中央军委

【答案】中央军委,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简称。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指挥和军事决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军事决策和指挥机关。领导着全国的武装力量。由于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党指挥枪),形式上是两个“中央军委”实际上是“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二、简答题

4. 简述政府与国家、政党、社会等方面的关系。

【答案】(1)从政府和国家的关系来说,国家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对立的统一体。实际上,国家是阶级统治、阶级控制和阶级压迫的机器,而政府则是实施这种统治、控制和压迫的工具。统治阶级要通过政府把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要通过政府来行使国家的权力。国家

权力的运用,必然要产生一系列立法、行政、司法的政治行为。而要司掌这些行为,必须有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设官分职,各司其事。这样,政府就成为陈述、表示和执行国家意志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的组织或制度。

在这里,政府和国家乍看起来似乎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东西,两者之间好像可以画等号。其实不然。一般情况下,有国家必然有政府,“无政府”状态只会在政权转移过程中偶然存在,否则这个国家也不复存在了。而更重要的是任何一个政府都必然自称是国家的代表,并且是唯一的代表。但是,政府决不等同于国家。政府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二者密不可分,但又不是一回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2)从政府和政党的关系来说,政府是政党进行政治调控的枢纽,也是权力的执行机构。现代国家,一般都实行政党政治。政党的这种政治调控作用,政党所掌握的权力,政党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领导,一般都是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政府机构来实现的。

(3)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来说,政府是社会管理的总机关。社会事务百业千行,千头万绪,层次繁多,范围广博,公共利益又涉及每一个人。要管理好如此纷繁复杂的事务,兼顾每一个人的利益,必须有威严周密的法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纯洁严肃的司法,否则就无法维护社会秩序,因而也无法维持一个国家。

5. 简要回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关系。

【答案】(1)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

行政长官是的法律地位双重的,即负有重大的政治和行政责任,一方面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最高地方长官;另一方面作为政府首长,他负责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又可以看出行政长官的负责对象有三种,即①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②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③作为政府首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2)立法会的法律地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立法会行使立法权除了行使立法权外,还行使一系列的重要权利。如根据行政机关的提案,审核通过财政预算;批准税收和公共开支;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并进行辩论;对行政机关的工作进行质询;行政长官如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可按法定程序提出弹劾;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等等。

(3)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关系,主要是行政与立法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

①行政长官对立法会负责。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这里虽未明文规定行政长官对立法会负责,但他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自然负有对立法会负责的法律义务。

②互相制衡。行政长官与立法会之间相互制约基本上是平衡的。

③相互配合。指行政与立法应有沟通、合作,共同构筑和谐、共进的关系,以求决策正确,处事高效,更好地为港人整体利益服务,制衡与配合相互补充,是辩证的统一。

6. 简述马克思的政府职能理论

【答案】马克思认为,国家具有政治的和经济的双重职能。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论述道,那里的国家政府活动《既包括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执行,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应产生的各种特有的职能。”这里所说的“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应产生的各种特有的职能”,就是指在不同的阶级社会中,政府被作为统治阶级压迫人民大宗的工具所具有的智能;而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则指的是政府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社会职能。

7. 怎样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组织的?

【答案】(1)根本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中国的国家性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包括运用和行使国家政权的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整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其他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其权力、合法性均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宪法和法律上,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制度和机构相比,是本源性的、根本性的。

③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权力的、具有相对低成本和较高可接近性的机构。相比较而言,在现有的国家政治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距离最近、“人民”最容易进入和产生影响,人民代表大会最具有直接代表和反映“人民”意愿和要求的能力。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丰富内涵也决定了它具有一种“根本性”。所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构建的国家政权体系,它主要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产生它的人民的关系,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同它产生的“一府两院”等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这三个“关系“、一个“基础”、一个“原则”,概括地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集中地体现了国家的性质。一句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的政权组织形式。”

①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性”还在于它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具有根本的区别。中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西方国家实行多党竞争制度。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多党地位平等的多党竞争制度需要不同的政党生存和竞争的制度空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人民代表大会,而与西方多党竞争相适应的政党活动空间是议会民主制。在目前阶段,在中国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根本的重要政治意义,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政党活动空间的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具有了根本性的地位和意义。

(2)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

①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县级和乡级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直接选举,选民直接选举出本地的人大代表。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的人大代表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县级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地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