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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工商大学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同等学力加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体

【答案】政体是指关于中央政权机关的设置、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以及决定国家机关设置和权力配置基本原则,并能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分配关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从权力配置和国家机关设置的角度看,政体主要地体现为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的行使方式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形式。前者是指国家最高统治权力由一个机关集中行使,还是由数个机关分工行使;后者是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一个人组成,还是由一个集体组成,也就是由一个人还是由一个集体形式的机构行使国家最高统治权。就人类社会的实践看,政体分为两大类:君主制和共和制。君主制根据君主权限不同分为专制君主制与立宪君主制;共和制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半议会半总统制。

政体的特征有:①影响政体选择因素的多样性。政体的选择由国家性质决定,但也受到政治力量对比的制约,还要考虑一国的历史条件、文化传统和民族构成、民族习惯以及国际环境等因素;②政体的多样性。相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选择不同的政体;③政体选择的自主性同性质的国家可以采用类似的政体,政体选择只能由那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和人民自己来决定,只能由他们根据本国的国情独立自主的进行选择;④政体相对于国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国体并没有改变,而其政体形式可能发生变更。

2. 人民主权原则

【答案】就是主权原则,其中心内涵是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人民主权思想是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首先提出来的。他认为,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主权称为人民主权。人民主权是公意的运用和体现,是国家的灵魂、集体的生命,这种公意永远代表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他还认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主权是不能代表的,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和不能侵犯的。

3. 公共政策

【答案】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规划等。公共政策作为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分配,集中反映了社会利益,从而决定了公共政策必须反映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使其具有合法性。

二、简答题

4. 简述中国政府的组织原则

【答案】从宪法的规定来看,中国政府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以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这些机关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并依法进行活动。宪法对政府组织和活动原则的具体规定包括三个方面:

(1)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是指政府机关在行使自己的职权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职权和负有的责任。现行宪法有关责任制的规定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集体责任制,另一种是首长责任制。

①集体责任制。中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等合议制机关,都实行集体责任制=其基本特点是:合议制机关在讨论和决定问题时,要经过集体讨论,由集体作出决定,通过决议,集体负责任。

②首长负责制,也称个人负责制。它强调政府机关由首脑个人来负责,虽然也设有若干副职,但并不影响首长个人所负的责任。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2)廉政和勤政原则

廉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和为此而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勤政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按规定出勤,并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努力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廉政和勤政是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都具有社会公仆的价值取向。廉政是前提,勤政是保证。

(3)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①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急人民所急,想人民所想,为人民办实事,说实话;

②表现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制定、执行法律和政策的过程中,要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它集中起来上升为法律和政策,并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加以检验和修正;

③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必须对人民负责,把各种决定和执行结果向人民公开,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5. 简述司法原则。

【答案】现代西方司法机关是根据权力分立和权力制约原则建立的。权力分立要求独立,权力制约就要做到公开,司法性质则要求它坚持公正正义。因此,一般公认的司法基本原则有司法公正、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

(1)司法公正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权是中立的裁判权力,所以它的首要原则是司法公正。公正地司法首先要求法律本身是公正的,其次要求法院和法官公正地做裁决。确保法律本身的公正性是立法机关的职责,而维护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为确保司法机关司法公正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外部条件,要求法院和法官不受外部人为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公正的司法成为

可能。第二个条件是内部条件,要求法院和法官的司法行为受到社会监督,使司法成为阳光下的司法。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才可能司法公正。这两个条件的第一个条件要求司法独立,第二个条件要求司法公开。

(2)司法独立

西方的司法独立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根据权力分立原则,法院组织机构独立,自成体系,检察机关则多隶属于行政系统;二是法官独立,独立行使审判权;三是法官终身制和高薪制,非经弹劾,法官不得被免职、撤职和提前退休。在中国,国家司法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从司法系统内部而言,法院有审判委员会,审査已经生效的司法判决,院长也实际上掌握着很大的司法权。因此,相对现代西方国家而言,中国的司法独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是如何处理司法机关与其他组织,如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让人民法院真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二是如何真正做到法官独立。“司法独立意味着法官独立,这表明法官个人的审判过程不受法院内部行政机构的干预。”

(3)司法公开

外来因素对法院和法官的干扰可以通过司法独立制度排除,但要达到司法公正,还须实行司法公开,有效遏制法院和法官的违法和不道德行为。为此,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①运用制度:进行约束。一是加强陪审员制度建设。有的学者提出实行“专家陪审制”(这里的专家泛指那些文化程度较高、掌握了法律基本知识的人)。二是建立法官与当事人隔离制度。在司法程序启动前将法官与当事人隔离。严格禁止法官在一方不在的情况下会见另一方。

②运用公众舆论监督。法律应该体现民意,但由于意识形态和技术因素,法律很多时候没有体现民意,甚至违反民意。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也因为各种因素,有意无意地违反法律的精神。因此,需要法律之外的民意表达,让法律机关在自身范围内纠正不良法律的影响,也让司法机关受到社会监督和社会制约。当今社会,公众舆论是公众意见表达的集中场所。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首先可以让司法机关知晓民意,从而自觉调整司法行为。其次,新闻舆论能够约束司法权力,防止司法权走向异化,从而实现设立司法机关的目的。公众舆论还是司法机关抵制外部权力干涉的后盾。特别是在目前中国司法环境和司法制度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只有发挥社会公众舆论的作用. 才可能使司法机关最终走向公正和独立。

6. “公民”和“人民”两个概念有何区别?

【答案】“公民”和“人民”两个概念区别如下:

(1)从领域来看,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指的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内涵有不同,阶级性明显。在我国,人民的概念就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对应的概念是少数的敌对分子。

(2)从数的意义看,公民是单数名词,个人可以是一个公民。而人民是集合概念,只能说某个人是人民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