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中国税制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房产税纳税人
【答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具体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
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二、简答题
2. 如何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答案】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度针对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生产经营方式和不同的货款结算方式,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②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③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④纳税人批发卷烟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3. 在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中,内销的进料加工和内销的来料加工的政策有何区别?
【答案】来料加工是对方来料,我方按其规定的花色品种、数量进行加工,我方向对方收取约定的加工费用;进料加工是我自营的业务,自行进料,自定品种花色,自行加工,自负盈亏。就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这两种不同加工贸易方式的料件内销情形下,关于完税价格,需要使用不同的估价方法。
(1)进料加工在材料进口环节有付款条款,可以判断其进口环节完税价格。
(2)来料加工在进口时没有付款条款,无法判断其进口时的完税价格,只能按内销时价格估
定。
4.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专门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一种税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包括在其计税依据内,但纳税人被查补的“三税”税额包括在内;
(3)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同时征收,如果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要同时免征或减征城建税;
(4)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换已纳的城建税;
(5)自2005年1月1日起,当期抵免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税率计征。
5.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各自包括哪些项目?
【答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不征税收入,是指永久不纳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包括:
①财政拨款;
②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包括:
①国债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中央财政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而按期获得的利息收入;
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向其他居民企业进行投资而定期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收益;
③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④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6. 简要分析我国现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买一赠一”的不同税务处理。
【答案】“买一赠一”也叫“随货赠送”,是企业经常采用的一种促销手段,即在销售主货物的同时附送从货物,顾客在购买主货物的同时也获赠了从货物。我国现行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就“买一赠一”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这里是指确认企业得税的销售额,以此计算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的处理。税务机关往往要求企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定,要求企业对赠送的商品作视同销售处理,同时计提相应的销项税额。如果将实物折扣转为商业折扣,销售额和赠品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増值税。如果将赠品额另开发票,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赠品额。
7.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1)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⑥财产租赁所得;⑦财产转让所得;⑧偶然所得;⑨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就是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个人及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扣缴义务人应将变更信息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备查簿,正确反映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此外,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解缴代扣税款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和个人基础信息。如果同时报送有困难的,应最迟在扣缴税款的次月底前报送。
(4)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扣缴申报。
(5)税务机关应于年度终了3个月内,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税务机关应根据所掌握的涉税信息,定期对扣缴义务人扣缴申报和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进行交叉稽核、分析评估。
(7)全员全额申报旨在建立健全纳税人信息档案,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并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税率,也不涉及到“起征点”,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而言,其收入并不会受到影响。
三、计算题
8. 2015年3月,某外商投资企业发生下列与个人收入有关的事项:
(1)对总经理赵某(中国公民)采用绩效年薪制,年薪600000元,平时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每年视其履职状况支付其其余薪金。3月,赵总经理一年任期到期,董事会决定不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