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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暨南大学财政学(含中国税制)之中国税制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临时离境

【答案】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临时离境关系到跨国纳税人是否是会被认定居民性纳税人的问题。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以判定为中国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简答题

2. 境外所得已缴纳税款如何抵免?

【答案】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具体规定为:

(1)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该所得来源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实际已缴纳的税额。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同一国家或者地区内不同应税项目的应纳税额之和,为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扣除限额;

(2)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①低于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②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3. 土地增值税开征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国务院在1993年12月2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増值税暂行条例》),它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开征土地増值税的主要目的在于:

(1)开征土地増值税,可以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 (2)开征土地増值税,増加财政收入。

4. 有人说“增值税的零税率就是免税”,这句话正确吗?为什么?

【答案】(1)判断:这句话不正确。增值税的零税率并不是简单地等同于免税。

(2)理由:增值税零税率,是实实在在的税率。零税率物品的经销者在计算缴纳増值税时,在购入货物时所支付的税金都可得到扣除,即可得净退税。増值税免税,是指享受免税的经销者,

对其出售的商品是不征增值税的,该经销者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不用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也不用记录有关增值税的账薄。增值税的零税率与增值税免税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①计税的区别

a. 零税率: 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b. 免税:增值税中的免税只是免去某一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款,其他各环节税款则不能免除,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②核算的区别

a. 零税率:实行零税率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涉及进项税额的退还。同时,销售零税率的货物,其销售额计入全部销售额,销项税额为0。因此,零税率货物进项税额需要进行核算,销项税额不需要进行核算。

b. 免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核算中进项税额直接计入货物的成本。销售免税货物,只能开具普通

发票,其收入计入销售收入,不计算销项税额。因此,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都不需进行核算。

③管理的区别

a. 零税率:零税率是増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以适用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b. 免税: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要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 请简要说明増值税分为哪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哪种类型的增值税?

【答案】(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按照对于外购的固定资产所含的税款是否可以扣除及如何扣除分为三类: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以下具体说明。

①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増值额除包括纳税人新创造价值外,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利润等理论増值额和折旧额之和。

②收入型増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扣除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利息、租金和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

③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作为课税基数的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的全部销售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

(2)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改革,允许全国范围内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増值税进行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自此,我国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増值

税的转型。

6. 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方法有哪些?

【答案】由于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生产(含自产自销、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计算应纳税额时可能遇到的情形主要有四种,相应地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生产者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未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纳税人自产自销没有使用已税消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确定其本期计税销售额或计税销售数量后,直接套用上述公式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

②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计算纳税人自产自销的使用已税消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委托加丁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允许扣除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2)生产者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如果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如果是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其他方面消费的,则在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算应纳税额时,一般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可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作为原材料生产的,所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也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对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对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应区分受托方有无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同类的消费品销售价格,按前述规定相应确定计税销售额,然后依据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于从量定额征收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与非进口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相同。对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应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但是,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海关)将按照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7. 如何理解税收制度的含义,其意义是什么?

【答案】(1)税收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它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