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暨南大学财政学(含中国税制)之中国税制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占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具有重要意义:①可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②有利于调节土地级差收益,为土地使用者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并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③有利于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简答题
2. 对于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额如何处理?
【答案】为避免重复计税,外购的已税消费品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的已纳税额,在计税时予以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
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3. 消费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地点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应将审批的结果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6)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期购进的外
4. 所得税的特征以及我国所得税的特征。
【答案】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所得税具有鲜明的特征,与外国所得税相比,我国所得税又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
(1)所得税的总体特征
①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②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③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④特别是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作用; ⑤应纳税税额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各个方面,有利于加强税务监督,促使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改善经营管理。
(2)我国所得税特征:具体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方面。
①企业所得税特征为:
a. 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税源大小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所得额,即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净所得额的大小决定着税源的多少。
b. 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所得税的负担轻重与纳税人所得的多少有着内在联系,所得多、负担能力大的多征,所得少、负担能力小的少征,无所得、没有负担能力的不征,以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
c. 税法对税基的约束力强。严格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收法规抵触的,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纳税。
d.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复杂。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得出的,计算程序较为复杂。
e.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一般是以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办法。
②个人所得税特征:
a. 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我国现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各项应税所得划分为11类,并对不同的应税项目实行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实行按年、按月或按次计征等,从而简化计算,方便征纳双方,以控制税源。
b. 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和定率扣除并用。定额扣除的标准为3500元或4800元,定率扣除的标准为20%, 从而把征税的重点集中在高收入者的身上,以体现多得多征、少得少征和公平税负的政策精神。
c. 在税率上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对工资和薪金所得、承包经营所得、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除前三种以外的应税所得实行比例税率,从而实现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
d. 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这样有利于控制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流失,也便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5. 对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何征税?
【答案】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即生产者使用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需考虑不同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
(1)如果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如果是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其他方面消费的,则在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算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计算用于其他消费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一般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②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则可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③如果用于其他消费的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作为原材料生产的,所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也准予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6. 境外所得已纳税款如何抵免?
【答案】我国对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处理方法主要实行的是分国限额抵免法。分国限额抵免法按其适用对象不同,分为直接抵免法和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纳税主体缴纳的外国税收,即境内总公司从其应纳税总额中抵免境外分支机构已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间接抵免法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主体,即境内母公司将其境外子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中应由母公司所分股息承担的那部分税额来抵免母公司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以及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我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负担的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部分,在抵免限额内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
(2)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其他国家(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7. 征收营业税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答案】征收营业税具有以下作用:
(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①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其征税领域广泛。
②凡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就其取得的营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