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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619社会学理论基础之西方社会学理论考研基础五套测试题

  摘要

一、概念题

1. 哲学社会学

【答案】哲学社会学研究社会的认识论和形而上学问题,即揭示社会学研究的条件、前提和基本概念,对个别研究进行形而上学的综合。

2. 民主(托克维尔)

【答案】托克维尔笔下的民主概念复杂,包括具有公民自由和广泛选举权的代议制度;人民主权的政治形式;中产阶级主导的社会政治制度;下层民众政治;乃至类似于无政府状态的混乱的政治体系等。但托克维尔注重的“民主”主要是现代特有的一种基于身份平等的社会经济状况,并延伸到心理状态。

3. 后现代主义

【答案】后现代主义原指一种以背离和批判现代和古典设计风格为特征的建筑学倾向,后来被移用于指称文学、艺术、美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甚至自然科学等诸多领域中具有类似倾向的思潮。后现代主义具有反对、否定和超越传统形而上学、二元论、本质主义、理性主义、个人主义、人类中心论、父权制、机械主义、经济主义、消费主义、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等的理论倾向。后现代主义具有否定性、建设性和庸俗性三个向度。

4. 方法论置括号

【答案】方法论置括号由吉登斯提出来,吉登斯采用一个通过社会实践而不断实现结构化的过程,社会行动和社会制度是同时存在的,二者不可分离地在结构化中交织在一起,结构化成为制度制约行动和行动创造制度的运动方式。吉登斯只是为了使复杂问题得到具体而清楚地叙述,才采取了“方法论置括号”的分析方法。用括号法对社会行动和社会制度的分析不是完全分离的,贯彻两种分析的主线是结构二重性的观点与方法。

二、简答题

5. 简述韦伯“理解的社会学”。

【答案】(1)韦伯“理解的社会学”的含义

韦伯的社会学称为“理解的社会学”,用他自己的话说:社会学是一门致力于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根据这个定义,韦伯将人类的

社会行动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2)意义

社会行动是有意义的,且意义是可以理解的。韦伯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作为社会学的两大任务。既然社会行动的本质是其蕴含的精神内涵和文化意义,那么用自然科学中的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学则无异于方枘圆凿,因此研究社会学的方法就别无他途,只能是理解和说明。

(3)理解

从确定性角度看,理解的确定性的基础有二:

①理性的方法(如逻辑和数学)即对各种行动因素在其有意向的意义中获得完全清晰和理智的把握。理性的理解具有高度的确定性,正如韦伯所言“当某人在推理或论证中应用2X2—4或应用毕达哥拉斯定理时,或者当某人根据我们已经接受的思维模式正确地推出一种推理的逻辑序列时,我们对其意义具有完全清晰明白的理解”。

②重新体验的方法,如移情和艺术欣赏或如狄尔泰所言“理解就是再现你中之我”,这种方法通过同情的参与并能恰当的把握行动发生的情感环境,从而获得移情和欣赏的精确性。这种理解是对别人心灵感觉的精神体验,是对别人的行动和动机的有效把握。

(4)分类

从操作类型看,韦伯把理解分成两类:

①第一类是对主观意义的直接观察理解,即通过对社会行动的直接观察就能理解其意义。对语言、行动、非理性的情绪反应,以及对数学和逻辑命题的理解都属于这一类。

②第二类是解释性理解,即根据动机来把握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解释性理解是对动机的理性理解,它把社会行动置于可理解的和更加内在的意义背景之中。直接观察理解仅仅知道社会行动“是什么”或“干什么”,解释性理解则是要寻求社会行动的“为什么”。

(5)局限性

社会行动是需要而且可以理解的,然而仅有理解是不够的。

①韦伯认为,任何解释都试图获得清晰性和确定性,但无论这种解释多么清楚和确定,它终究是一种主观形式,因此不能认为这种解释就具有因果效力,而只能把它当作一种特定的假设。因此,对社会行动的解释通过与具体的事件进程相比较而证实主观的解释是必不可少的。

②韦伯一直试图把解释性理解和因果性说明结合起来,使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从而形成一种尽可能客观科学的社会分析模式。韦伯的这种努力与狄尔泰、李凯尔特等人在社会历史领域拒绝因果分析的倾向在方法论上是迥异的。

6. 简述布迪厄的场域与惯习理论。

【答案】(1)场域

①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对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制度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都是客观决定的。

②决定这些位置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

a. 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分配结构中,各种位置实际和潜在的处境;

b. 这些位置彼此之间的客观关系(包括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这两个方面是密切交织在一起的。

③可以将场域设想为一个运作空间,场域的效果得以在其间发挥,并且由于这种效果的存在,任何与该空间有关的对象经历的一切事情都必须参照场域中的关系来理解,而不能仅凭研究对象的内在性质来解释。这正是关系论基本立场的反映。

④场域是一个争夺的空间。场域中各种位置的占据者利用种种策略来保证或改善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不断在场域中展开斗争。布迪厄特别强调,场域中斗争的焦点在于谁能够强加一种对自身所拥有的资本最为有利的等级化原则。从场域的这一特征来看,行动者的策略正取决于他们在场域中的位置即特定资本的分配,同时取决于他们对场域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依赖于他们对场域所采取的观点,即从场域中不同位置出发所采纳的不同视角。

⑤场域包含一种投入。当一个人进入某个场域时,即同时进入了与场域相连的一套他本人很可能认识不到的前提预设。因此,一个场域是由身体和信念两部分组成的。人们深陷其中的实践信念并非一种心灵状态,也不是武断遵从一套外界灌输的教条,而是一种身体状态,是被各种社会秩序加以系统利用的体现在身体上的性情倾向,即布迪厄的“内在性的外在化”。这正是布迪厄十分关注的符号权力运作的核心。

(2)惯习

①布迪厄用“惯习”来表述人类实践深层的社会结构与认知结构。实践过程中持久潜在的行为倾向系统就是惯习,它存在于实践者的身体和行为之中,构成了一种“实践感”,即对实践的前认知把握。

②布迪厄认为,惯习是一种生成性结构,它塑造、组织实践,生产着历史;但惯习本身是历史的产物,是一种人们后天所获得的各种生成性图式的系统,正因为这一点,布迪厄称惯习是一种“体现在人身上的历史”。但由于人们将它内化为一种“第二天性”,以至于人们已经完全忘记它是一种历史。

③惯习是一种“外在性的内在化”。个体行动者只有通过惯习的作用,才能产生各种“合乎理性”的常识性行为。所以,惯习是“所有选择所依据的不被选择的原则”。

④在理解惯习概念时,不能将它与意识哲学、主体哲学中的“主观”立足点混淆起来,不能将它等同于相对比较被动的“习惯”,不能将它视为一种“无意识”。必须同时考虑惯习概念的生成性和历史性。

(3)场域与惯习的关系

①布迪厄认为,场域与惯习的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a. 制约关系: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身体上的产物; b. 认知建构的关系:惯习有助于把场域建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一个被赋予了感觉和价值,值得社会行动者去投入、去尽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