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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农林大学840法学综合(包括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之《法理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摘要

一、论述题

1. 法律全球化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

【答案】法律全球化,从其表征形式和特征来说,主要是指相关的国家和地区在彼此承认和尊重主权独立的前提之下,基于相同的国际法利益或者相近似的文化传统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契合性和影响力。尽管对于“法律全球化”这一名词的提出,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立场。在法律全球化过程中,特定地域范围内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独立性是客观存在、不容置疑的。也因如此,在法律全球化过程中,特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受到的冲击也是必然的。

法律全球化将对我国的法学理念及法律实践产生一定的影响。从法的理念方面看,人们关于法的认识、法的价值、法的发展等方面较以前都要产生相应的变化,主要反映在:

(1)传统的法律本体论将被非国家中心的多元法律本体论取代。

在全球化过程中,各种国家层次和超国家层次的力量,在世界舞台上将逐步崛起,成为与民族国家分享世界治理权的行为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超国家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等三类非国家的行为主体正在创造或发展着不同于国家法的新规则和新秩序。而这些规则在有效性、权威性上并不亚于国家法。而承认这些规则和秩序是法,就要求我们重新思考什么是法这个法的本质问题。我们对法律本体论解释的立足点,应当从创立和实施法律的权力主体,转向法所具有的形式属性、过程属性和效力属性。

(2)法律全球化将带来法律价值观的三个根本转化。

①从国家视野的法律价值观转变为全球视野的法律价值观。

②从即时性的法律价值观转变为历时性的价值观。

③从人类中心主义的法律价值观转变为生态主义的法律价值观。

(3)法律全球化对法律人格观的影响,即承认各个国家中个人在法律人格上的平等,承认个人在国际社会中的法律主体资格。

①国际法赋予个人独立的法律人格,确认个人在世界舞台上的法律主体地位。

②全球化也要求各国人在法律人格和地位上的平等。

(4)在法律发展观上,全球化要求人们承认法律移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发展方式,法律移植实际上也是法律的发展。在全球化时代,法律移植将成为法律发展的主导性方式。

(5)在法治观上,法律全球化必然推动法治从国家治理模式上升为全球治理模式,从而引起法治观的重大突破和更新。

随着越来越多的全球共同性问题的出现,全球治理将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当然,作为全球治理模式的法治与作为国家治理模式的法治有所不同。其具体表现在:作为全球治理模式的法治是没有单一政府的契约型法治; 作为全球治理模式的法治不可能建立在法律统一的基础上,而必然是多

元分散的。

2.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请从法理层面阐述当代中国建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目标和制度建设。

【答案】当代中国建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实目标和制度建设,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1)实现共产党依法执政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首先就是要实现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依法领导政治、主导国家权力。作为执政党,在依法执政的过程中,当然有一个领导政治发展的任务。执政党不可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和责任。任何国家的执政党都对政治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中国共产党也不例外。

②积极主导立法。立法是一个国家法治的起点,立法权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权力。哪一个政党掌握了国家的立法权,也就掌握了国家发展的大方向。因此,执政党必须关注立法,并主导立法发展。随着法治的发展,立法权的重要性将得到进一步凸显。

③努力确保执法。法律一旦制定出来了,执法就是关键; 只有法律被很好地执行了,法律所设定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作为执政党来说,关注立法这一首要环节固然是正确的,但是它还必须关注法律的执行。因为,如果没有良好的执法,再好的立法也是一纸空文,没有实在的意义,执政党的政治意图也不可能成为社会的客观现实。

④自觉遵守法律。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是以自觉守法作为保障的。如果执政党的机构和党员不能严守法律,法律就必然遭到破坏。受到破坏的法律,其蕴涵的政治意图当然就无法实现。自觉守法是执政党实现自己政治主张的需要。因为立法本身就是在执政党的主导下进行的。任何执政党没有理由拒不遵守自己主导下制定的法律。自觉守法是执政党在立法上的政策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是依法执政的一个重要方面。

(2)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治、法治国家都必须以良好的法律制度作为前提。良好的法律制度,就我国来说,就是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建立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基础。法律体系的完善对于整个法治建设来说,具有基础和前提的双重意义。必须把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和任务加以特别重视。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整体。随着时代的发展,客观情况的变化,这个体系还有进一步发展的必要,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一直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来临,法律归于消亡,都存在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的问题和任务。

(3)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实质上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治化。将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的具体体现。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就是要使民主政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中的“章‟夕、“法”的建立和执行就是制度化。民

主政治的规范化,就是要使民主政治的运行符合规范要求。在一系列的规范之中,最大的规范就是法律。通过法律作用的发挥,避免和克服政治的无序性与无序化,确保民主政治良好运行,防止非规范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的发生。程序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大特征,没有程序就必然没有民主,没有程序就必然没有正常的政治。要确保政治的程序化,法律就必不可少。法律是政治程序化的基本条件与路径。在现代政治文明之中,宪法、选举法、立法法,以及大量的行政法等法律制度都为民主政治的运行提供了程序化的规则。

(4)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是法治国家必备的构成部分。由于行政是国家最主要的政治权力,与立法、司法等相并列,并拥有远比立法和司法更大的社会管理权力,所以,没有法治政府当然就没有法治国家。对于法治国家来说,法治政府是其最核心的部分。国家机器是庞大的,也是众多的,但是唯有政府是最有力量的社会管理者。因此,建立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艰巨任务的重中之重。

(5)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健全司法体制,是当前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的直接目标; 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当前推进的司法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必须将这两个目标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司法体制改革会对传统的司法组织、司法观念、司法行为、司法程序等提出挑战。必须不断适应形势发展,深化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并将其转化为改革的实际行动。

(6)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如何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是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关键。这一机制的建设过程本身就会遇到各种阻力。因为,这种机制的建立需要权力的自觉、认可与支持,甚至还需要权力来设置。没有权力的作用,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机制是建立不起来、也完善不起来的。对于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这种机制的建立本身就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即使建立起来了,如何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样是一个艰难的问题。要依赖权力来建立制约与监督权力的机制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内在所包含的逻辑冲突和现实矛盾都是不言而喻的。这就对权力的拥有者即各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干部提出了法治化的要求,必须具有法治的自觉精神,并且力行法治。

3. 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习法理学有什么必要性?

【答案】学习法理学对任何一个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大体上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对学习其他法学学科或课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法理学研究的直接对象是有关一般法律特别是本国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它们是比较抽象的,主要是通过各部门法法律规范的中介同社会生活联系的。这些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是各门应用法学共同适用的。它们是从应用法学中概括出来又用以指导应用法学的。正因此,法理学对学习其他法学学科或法学课程来说,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学习各门应用法学,了解法律的产生、本质、特征、作用(功能)、形式; 了解法律与社会、经济、政治、国家、道德等现象的关系; 了解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法律上的权利(权力)和义务、法律的效力和解释、守法与违法等概念和原理。

(2)有助于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民主、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