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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大学专业综合之《社会工作概论》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小组工作的发展阶段。

【答案】小组工作的理论研究者提出,小组是一个有生命的发展周期,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过程。由卡兰德等人提出的小组发展阶段模式是众多的发展阶段理论中最为流行的一种。

(1)阶段I —前属期阶段

这是小组的开始。小组成员刚刚开始进入小组,处于矛盾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在这时可通过组织一些有助于成员们相互了解的项目,帮助他们成为熟人,但成员之间还比较难以合作。

(2)阶段II —权力和控制期

成员们与其他人慢慢熟悉之后,开始发现在小组中如何得到安全感和回报,将试着通过权力竞争与控制的过程,认识和确立自己在小组中的角色。在这个过程中成员间的互相影响增大,会形成小组成员在小组中不同的角色、地位、关系,并形成小组组织的初步结构。

(3)阶段III —亲密期

这个阶段,小组成员开始更为亲密了。成员们开始公开地比较小组生活与家庭生活,会出现同胞式的竟争,也会发生从家庭成员到小组成员的移情,同时开始意识和承认小组的经验在他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开始思考小组的目标。

(4)阶段Ⅳ—分辨期(差异期)

这是形成良好小组的时期。小组成员彼此熟识和聚合,能接纳其他成员的个性、实力、态度和需要,对小组有较高的认同。家庭式的情感减弱,小组的规范和标准成为行为的参考。成员们更联合、更客观、更合作,以至能提出更现实的建议或计划,并实施大型的方案、项目。

(5)阶段V —分离期

这个阶段小组进行到终结并且小组目标己经实现。成员们面临分离,开始在其他地方寻找新资源以满足他们自己社会的、娱乐性的和职业性的需要。在转移和打破己经建立的成员间的默契关系中会出现许多焦虑,如内聚、反对小组解散、情绪反复、逃避现实等。

2. 什么是医务社会工作? 其内涵外延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案】(1)医务社会工作概念

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基本领域之一。1905年医务社会工作正式诞生以来,医务社会工作己有百年历史。一般来说,人们通常从社会工作专业和健康照顾服务体系之间关系的角度界定医务社会工作。将社会工作专业和健康照顾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实际创造了跨越和整合两个专业的新领域。在这种意义上说,医务社会工作泛指医药卫生和健康照顾服务领域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2)医务社会工作内涵外延的变化

医务社会工作概念内涵外延的变化主要取决于人们对疾病、健康概念理解的深化,生理疾病(身体健康)、心理疾病(心理健康)和社会病理学(健康社会)决定着医务社会工作的概念。

①医务社会工作概念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它由最初的医院社会工作,经过医务社会工作,转变为健康社会工作; 由最初的医院环境和家庭状况,经过医疗处境转变为广泛的健康处境。

②医务社会工作概念的系统性、开放性和综合性色彩越来越浓厚。它由单纯关注疾病治疗转变为综合关注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的生理、心理、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由单纯医务社会个案工作发展为医务社会工作、精神疾病社会工作、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和康复社会工作等。

③医务社会工作概念越来越多地反映为医院之外、非医疗性和综合性的社会工作干预措施,越来越多地说明健康与福利之间的密切关系和内在逻辑联系,福利成为医务社会工作的灵魂。

3. 简述社区矫正的工作制度。

【答案】社区矫正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

(1)接收制度

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看守所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7日内,将矫正对象的各类法律文书及其相关材料送达其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并责令矫正对象在法律文书生效后5日内到居住地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

(2)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要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对不服从教育矫正的矫正对象及时采取训诫等措施,对脱逃监控的及时抓捕,对重新犯罪的及时处理,确保不脱管、漏管。

(3)教育制度

司法所要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和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考核及奖罚制度

司法所要建立考核制度。对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分别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减刑奖励; 对不服管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别给予警告、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的处罚。表扬、物质奖励及警告由司法所提议,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减刑、收监、撤销假释、撤销缓刑由司法所提议,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

(5)社会保障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没有自谋职业能力的矫正对象提供培训机会并指导就业。矫正期在3个月以上的矫正对象,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现行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司法所负责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情况。

(6)解除制度

矫正期己满且未重新犯罪的,由司法所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予以宣告。

(7)档案管理制度

司法所要建立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按期解除社区矫正的,矫正档案由司法所保存(10年),被收监执行或因重新犯罪被处理的,档案材料随之转执行部门。

(8)监护制度

司法所要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或单位、居委会签订监护协议,督促其履行对矫正对象的监护职责。

(9)矫正组织的例会制度

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必须建立定期例会制度,研究解决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

(10)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

各级矫正组织要定期对矫正工作人员及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矫正工作水平。

4. 简述观察法的类型。

【答案】总的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对观察的方式进行分类:

(1)从观察的场所来看,观察法可分为实验室观察和实地观察两大类。

①实验室观察通常在具有单向透镜、摄像机、录音机等设备的实验室中进行。有时,这种“实验室”也可以是某些自然场所,如教室。但这些自然的场所事前必须经过一定程度的控制,比如预先设置某些观察工具,规定好观察的程序和内容等等。总之,要使它尽可能接近实验室的条件。

②实地观察则是在自然的环境中进行的,即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进行的观察。这种观察不需要(实际上也小可能)对观察的场所和对象进行控制,而是深入到现实生活中对实际所发生的现象进行观察。

(2)从观察者的角色来看,观察法可分为局外观察和参与观察两大类。

①所谓局外观察,就是观察者置身于所观察的现象之外,“冷眼旁观”研究对象的活动和表现。比如,实验室观察就是典型的局外观察,在实地观察中,有些也是以局外观察的形式进行的。

②参与观察则是指观察者亲自投身到所观察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生活中去,在自身成为社会生活中各种活动的一员的同时所进行的观察。比如到工厂和农村,边参加实际劳动边进行观察。当然,根据观察者在参与观察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不同,参与观察中还有不同的形式。

(3)根据观察程序的不同,可把观察法分为结构式观察和非结构式观察两大类。

①结构式观察往往事先要对观察的范畴详细分类,对各项内容的观察和记录方法逐一规定。因此,结构式观察常将注意力集中到若干具体的、明确的、许多还是可以计数的行为和特征上。这样,结构式观察的结果通常可以像问卷调查的结果那样进行定量的处理和分析。

②在非结构式观察中,研究人员事先并不专注于某些特定的行为和特征,在观察过程中也不只是期待这种行为的出现。他们只是当行为发生时进行全面的观察并记录下来。因此,非结构式观察的资料通常不能像结构式观察所得资料那样进行定量的分析和处理,它通常只能从定性角度用来描述所研究的对象和行为。

(4)根据观察对象的不同,又可将观察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两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