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宗教与文学是两种异质的意识形态存在方式,它们各自代表了一种人类确证自身、认识世界的独特的精神文化形式。宗教对现实的忍耐,对上帝的绝对听从,对原罪的"西绪福斯"式的挣扎,都与文学崇尚自由创造、超越此在世界的精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宗教与文学又恰恰是一对孪生的姐妹,尽管她们性格迥异,处事之道大相径庭,但却有着共同的血缘--人与人的实践;都有着共同的胚胎--原始神话。在悠远的上古,在宗教、艺术尚混沌一体之时,无论是西方的酒神祭典与狂欢,还是东方的散逸着古老农业文明气象的"投足以歌八阙"的仪式,都充溢着人类童年的浪漫,在清澈的人类童眸中,文学与宗教是一体的。 技术文明带来了社会分工的可行性。宗教与文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存在,将二者的差异性加大了。人们渐渐忘却了她们共同的源头以及她们共同合力构建人类社会的那段远古的辉煌,而只顾单向度地寻找各自存在的理由和对人类的作用。就学科建设而言,这是正确的,但是就文学创作而言,绝对地拒绝宗教,是一种幼稚。 文学创作对宗教的亲近并不是指对宗教的顶礼膜拜,也不是对宗教教义的诠释,而是指对宗教精神的包容与引入。宗教精神对文学创作的渗透作用表现为宗教情结的形成。可以这样说,创作主体作家未必是焦土,但对宗教文化的关注,对宗教精神的体验,必然结晶为浓厚的宗教情结呈现于作品之中。宗教文化是一种文化精神,它往往折射着一个民族的心灵秘史,标示着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根。从这个角度讲,文学精神所要张扬的民族审美意识积淀与宗教精神所揭示的集体无意识达成了一种默契。作为宗教精神在文学中的呈现方式,宗教情结的生成被视为创造永恒艺术精神的重要因素,宗教情结具有着强烈的边缘色彩,它扬弃了宗教以绝对的不可抗拒理念压抑人性的一面,同时它有极力赞同宗教信仰对人类终极价值的关怀;一方面它反对普通心理学对情结抽象的阐释,另一方面却又在文学创作主体人格建构上给予了落实。 宗教情结就其本质而言,是创作主体的一种高级创作心态,是作家人格结构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宗教情结对创作主体人格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主体终极价值取向的建构。终极价值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就生命个体而言,其对生命的承诺就是其个人的终极价值。同时终极价值又是一个人类学概念,从这个角度讲,人类的终极价值是不分民族和地域的,都是对人之为人问题的思考。宗教情结是一种信仰的情结,是对人类终极价值给予孜孜不倦追求的人性结构,它与宗教对人性的束缚与压抑无关,相反,它是一种反压抑反束缚追求自省提倡救赎力主超越的动力系统。所以说到底,宗教情结是对作家主体性的积极建构。 我认为,宗教情结对文学创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文学文本的主题构成方面。创作主体以自己对宗教精神的独特理解建构了具有强烈宗教情结的人格体系,从而在创作中体现出鲜明的崇高感、悲剧意识的救赎精神,洋溢着亢奋的终极关怀的冲动。这使得它们所创造的文学文本在主题上往往集中表现为对苦难、命运、生与死、爱和忏悔的审美反思。同时,在这些主题的构成方面,具有宗教情结的作家常常通过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多角度冲突来展示生命的悲怆与崇高,在苦难的深渊中在血与火的洗礼中体验与顿悟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的撞击与对抗,在自审的忏悔中达到心灵的净化,独步炼狱,在碾转煎熬中寻找涅磐更生的机缘,从而在更高的价值层面上完成对假恶丑的否定,对既在现实的超越,对人之为人自由精神的追慕与实现。 本文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讨论文学与宗教的关系问题。作为人类掌握世界的两种方式,文学与宗教不但自古有缘,而且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不断地相互影响着。 第二部分由对"情结"这一文艺心理学术语的概念及成因的论述,引出作为文学与宗教的中介与桥梁的"宗教情结"。"宗教情结"是宗教精神在文学创作中的独特呈现方式,其哲学内涵的核心是对人类终极价值的不倦追求。 第三部分详细地阐述了"宗教情结"对文学创作的积极意义。 首先,"宗教情结"对创作主体人格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主体终极价值取向的建构。 其次,"宗教情结"还对文学创作的主题构成有着重要意义。具有"宗教情结"的作家所创造的文本在主题上往往表现为对苦难、命运、生与死、爱与忏悔等人生问题的关注。 综上所述,本文将以宗教与文学的关系为切入点,旨在探讨宗教情结对文学创作的影响。宗教情结作为宗教精神在文学创作中的独特呈现方式,其深刻的哲学内涵和理论价值体现为它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以及由此产生的对文学最终完成自然向人生成这一宇宙命题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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