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969公共管理综合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自然正义原则
【答案】自然正义原则是要求一切行使权力的人或团体公正行使权力的程序方面的原则,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机关和法院。而且适用于各种社会团体。由于这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公正原则,适用范围很广,因而称为自然公正原则。在英国普通法上,它包括两个最基本的程序规则:
①任何人或团体在行使权力可能使别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力一意见,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护和防卫的权利:
②任何人或团体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2. 行政诉讼
【答案】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行政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①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是发生纠纷的行政相对人一方或多方,请求与纠纷各方没有利害关系的国家机关,按照能确保公正的程序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
②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行政相对人,即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③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 准立法权
【答案】准立法权即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权,它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力。它必须根据法律行使,其内容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立法权本来是国家立法机关的权力,行政机关只享有执行权而无立法权。
但行政机关具有广泛的职责,单靠立法机关的立法远远满足不了行政机关履行其职责对法的需要。于是,法律便赋予行政机关以准立法权,即允许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原则、精神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规范、解释性规范或创制性与补充性规范,用以调整各种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4. 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
【答案】行政程序的公开原则是指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行政相对人因此可以通过参与行政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民众因此可以通过公开的行政程序,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公开原则应当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①行使行政权的依据必须公开;
②行政信息公开;
③设立听证制度;
④行政决定公开。
5. 行政管理关系
【答案】行政管理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和其他行政关系相比,行政管理关系有两个特点:
①行政管理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②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二、判断分析题
6. 辨析:行政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就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答案】这种说法是片面的,具体分析如下:
(1)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首先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上诉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
(2)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既要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一审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判是否正确,因此题十说法是片面的。
7. 判断:行政合同纠纷的性质是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
【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行政合同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
(2)行政合同纠纷可以适用调解。因为,行政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这种合意成了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基础。但是,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时,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①调解必须充分尊重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意思,防止行政机关利用优越地位强迫行政相对人接受不利条件。
②调解不能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不得以牺牲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达成妥协的前提。
③调解可以由主持纠纷解决的机关提议,也可以是行政合同双力一当事人提出。
④调解不成的,主持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机关应当. 及时作出栽决,以满足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
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是不正确的。
8. 辨析: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且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该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这种说法是正确的。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之一为处罚法定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处罚设定权法定;
(2)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3)被处罚行为法定;
(4)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对于法定应予处罚的行为,必须对之课以法定种类和内容的处罚。
实施行政处罚,不仅要求实体合法,而且还必须程序合法。因此,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且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该行政处罚无效是正确的。
9. 国体和政体是相同的法律概念。
【答案】错。
理由如下:
(1)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而言,即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中; 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
(2)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10.判断:行政合同纠纷的性质是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
【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1)行政合同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应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
(2)行政合同纠纷可以适用调解。因为,行政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这种合意成了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调解的法律基础。但是,对行政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时,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①调解必须充分尊重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行政相对人的意思,防止行政机关利用优越地位强迫行政相对人接受不利条件。
②调解不能违反现行法律规定,不得以牺牲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达成妥协的前提。
③调解可以由主持纠纷解决的机关提议,也可以是行政合同双力一当事人提出。
④调解不成的,主持行政合同纠纷解决的机关应当. 及时作出栽决,以满足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
因此,行政合同纠纷不适用调解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