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郑州大学法学院846经济法、民法之《经济法》考研冲刺模拟题及答案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价格监督检查
【答案】价格监督检查包括价格监督和价格检查。价格监督包含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主要任务是对价格的合法性和执行价格中的问题进行监督,国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消费者、企业职工、新闻媒体等也有权进行价格监督; 价格检查一般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价格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 纳税主体
【答案】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纳税主体在具体的税法中还可能有其他的分类。例如,在增值税法中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 在所得税法中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等。
3. 国际商业贷款
【答案】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以商业性条件在国际金融市场筹措,并以外国货币承担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资金。国际商业贷款包括:外国商业银行(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和中期票据等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国际融资租赁,以现汇方式偿还的补偿贸易、项目融资、海外存款及其他形式的商业性融资。
4. 《自然法典》
【答案】《自然法典》是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最重要的一部著作。摩莱里从唯心主义的唯理论出发,根据“自然法”和“自然状态”的学说论证了原始共产主义是符合“理性”的未来人类社会。作者在该书中首次提出了“经济法’夕这个概念。该书第四篇“合乎自然意图的法制蓝本”,被作者称为“法律草案”,共12个部分,117条。其中,第二部分“分配法或经济法”有12条,主要就作者所设想的未来公有制社会的“自然产品或人工产品的分配”作出了规定。
5. 公开市场操作
【答案】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中央银行与指定交易商进行有价证券和外汇交易,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标。这种业务的目的在于,通过扩张或者紧缩信用,调节社会货币供应量。
中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包括人民币操作和外汇操作两部分。1999年以来,公开市场操作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日常操作的重要工具,对于调控货币供应量、调节商业银行流动
性水平、引导货币市场利率走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6. 行政法与经济法
【答案】行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与行政法有以下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行政法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经济法的主体中的协调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和国家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行政法主体中的行政主体除了国家授权的组织以外,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3)作用不同
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行政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4)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对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追究多种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制裁形式。行政法对于违反行政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
二、简答题
7. 如何认识经济法学界的“国家干预论”。
【答案】国家干预是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干预是建立在对市场经济体制规律的把握上。认识“国家干预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国家干预是尊重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预
①市场机制是国家干预的前提,正是因为市场机制有其不可避免的失灵,而且它自身又无力克服,才产生国家干预的需要;
②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效运转是国家干预所要达到的目的;
③国家干预自身也要接受市场的干预;
(2)国家干预是授权和限权有机结合的干预
国家干预不仅是指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还强调对于干预者(政府)本身的干预,限制其权力的滥用一一双重干预(干预经济和干预政府)。“凡是市场有效运行使出,就没有经济法存在的空间; 凡是有经济法不能克服市场缺陷之情形,就没有经济法运作之余地; 凡是存在经济法克服市场缺陷不经济之情形,也没有经济法存在之必要。”因此,国家干预是授权和限权的有机结合的干预,包含了“干预经济”和“干预政府”的双重干预理念。
(3)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式辩证统一的
经济自由意味着经济主体意志与行为的协调与合一,意味着市场空间的交易泛度扩大与成本低廉; 在具体的经济关系中,自由意味着市场主体间自由意志的相互尊重,意味着政府管制的交易范围缩小。
经济自由对于市场机制的高效发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经济法的国家干预与经济自由应当
是辩证统一的-对范畴。事实上,限制自由并不包含取消自由,仅仅是对自由不当行使的一种约束。国家通过经济法律对经济关系实施某种千预与自由并不必然存在冲突,因为经济活动的自由原本意指法治下的自由,而不是说完全不要政府的行动。
国家干预经济自由的内在需要,干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对自由进行某些限制,但限制只是手段,维护整个市场竞争自由才是目的。限制个别自由以达到市场总体自由。
(4)国家干预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
国家干预与政府职能转变是相互依存的,政府的有效干预,必然要求政府职能转变; 同时,政府职能转变必须以法治为前提,以防止职能变迁过程中权力异化。从这个意义上将,国家干预理论与政府职能转变并不矛盾,相反,有利十推动一个理性政府的职能朝着能够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方向转变。
8. 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有哪些?
【答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保障商业银行规范、稳健运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有以下八个原则:
(1)“三性原则”。
即效益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流动性原则。
①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资产负债等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以盈利为目标,并努力使盈利最大化,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
②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按期收回资金本息的可靠程度,确保资产的安全。
③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可以随时变为现款,以便及时、充分的满足存款者提取存款和发放正常贷款的需要,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个方面。
(2)“四自方针”。
即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充分保障“四白方针”得以切实贯彻,才能克服当前四大国有银行政企不分、职责权限不明的弊端,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3)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原则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银行与客户法律地位平等、保障客户应有权利的必需条件。
(4)保障存款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5)严格贷款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原则。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
(6)依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