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集体商标
【答案】集体商标是指以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例如合作社、行业协会注册的商标供合作社成员、协会成员使用。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消费者表明使用该商标的集体组织成员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具有共同特点。
2.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答案】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原始著作权人,又称第一著作权人,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享有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基础为标准,可以将著作权主体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而实际上,著作权原始主体就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刻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的方式有三种:创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
【答案】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所有人在原来商标权的基础上取得商标权,而小是最初的直接获得。继受取得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受让人根据商标权转让合同而取得;
(2)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而取得。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当按照商标的申请注册程序办理; 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应当按照注册商标转让程序办理,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4. 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
【答案】联合商标,是指同一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的若干个近似商标。在这些近似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商标为主商标,其他的商标为该主商标的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若干个相同的商标。原来的商标为主商标,注册在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的同一个商标为防御商标。
5. 普通商标与驰名商标
【答案】(1)普通商标,是指经过登记程序获得商标登记机关认可的商标。
(2)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3)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相比,其特征主要有①驰名商标使用的时间比较长; ②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 ③驰名商标为公众所熟知; ④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更具有显著性; ⑤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其特殊性。
6. 商标第二含义
【答案】商标“第二含义”,是指直接表达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产地等特点的叙述性文字、图形等或其组合,经过长期使用后,产生了原叙述性含义以外的、具有标示商品或者服务特定来源功能的新含义。它实际上是由被禁止用作商标的叙述性文字或者图形等转化而来,是受传统商标法保护以外的商业标志。显著性是商标的本质特征,同商标固有的显著性相比,商标的“第二含义”是通过使用取得商标的显著性的。
二、简答题
7. 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相比有何特点?
【答案】驰名商标(well-knowntrademark ),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它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法律术语。
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相比,其特征主要有:
(1)驰名商标使用的时间比较长。驰名商标不管注册与否,其使用一般都有较长的历史。
(2)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驰名商标的商品一般是质量稳定和可靠的、消费者认知程度很高的商品。商品的质量高,附着在商品上的商标自然为人们所称颂。
(3)驰名商标为公众所熟知。由于驰名商标的所有者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信誉卓著,其产品或服务质量优异,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深得消费者信赖。人们会逐渐了解、熟知该商品的商标,这就逐渐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
(4)驰名商标的构成要素更具有显著性。驰名商标的设计一般比较突出、醒目,消费者易认易记,有很强的识别性。
(5)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其特殊性。各国立法都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不论驰名商标是否注册,商标所有人都有禁止他人使用和注册的权利。对己注册的驰名商标实行跨类保护。
8. 简述知识产权和物权的区别。
【答案】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对特定的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他的权利。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如下:
(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
(2)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陛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
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为,其为这些行为的权利是绝对的和排他的。知识产权人对其智力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时,则事实上有效地排除了其他人同时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的可能。知识产权的对象并不依赖于特定的载体存在,只要被公开,则很难被权利人实际控制占有。
(4)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给物权。
在一件实体物之上可以并存着物权与知识产权,当物权转让时,著作权通常还留在原权利人手中。在这种物权和著作权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的情况下,著作权会因物权的对抗而无法实现。
(5)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物权则无此法律规定,物权的期限与物的自然寿命竞合。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物作为劳动产品,其价值的质的规定性取决于人的劳动,量的规定性则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终究小能摆脱价值规律的制约。知识产权则不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本身是无价的,它不能用相对价值的原则来表现价值和衡量价值量。
9.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的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那么,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取得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吗?
【答案】(1)广播组织权的来源
①来源于著作权。
②来源于录音制品制作者权。
③来源于电影作品、录像制品的权利。
④自作节目。
(2)广播组织播放他人未出版的录音制品,应当取得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播放他人己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录音制品制作者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10.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答案】(1)概念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
①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a. 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b. 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以盗窃、利
相关内容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