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考研试题

2016年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知识产权法复试笔试仿真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著作权集体管理

【答案】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①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

②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③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④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2. 相关权与著作权

【答案】相关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相关权只是大陆法系国家授予的权利,与著作权有关,但却平行于著作权。英美法系国家并没有相关权的规定。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版权。著作权有三个重要特征,即内容的双重、具体化的专有性和著作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相关权主体通过传播现有作品获得权利,而著作权主体则是通过创作作品获得权利。相关权的客体是传播行为所产生的智力创造性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创作行为所产生的独创性智力成果。

3. 商号权

【答案】商号权,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的营业标志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确立该项权利的法律意义在于:在他人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名称时,权利人可以要求停止使用,避免发生混同; 在他人非法侵权而造成损失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商号权是私权的一种,是无形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某些共同特征,例如客体的非物质性、权利的专有性、地域性等。

4. 商标代理

【答案】商标代理是指代办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我国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到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商标事宜应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在其他国家,多数规定外国人和外国企业要委托在注册国有住所的人或开业律师代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务; 在其本国内商标申请注册虽未规定要通过代理,但这些国家的企业习惯上还是要找一个律师代办。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成立。委托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活动,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5. 录像制品

【答案】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原始录制品。录像制品与录像制品复制品是小同的。录像制品复制品是指将人录制好的录像制品进行翻录复制得到的产品。录像制品也不同于录像作品,录像作品实际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作者对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不是录像制作者权。

6. 职务作品

【答案】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之归属作了明确规定。

(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简答题

7. 结合国际惯例,简述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商标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保护商标专用权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相结合的原则。保护商标专用权是我国商标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环节,是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在保护商标权的同时,法律要求商标权人必须保证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2)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注册原则是指不论申请人是否使用过商标,只要经过商标主管机关的注册登记,申请人就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3)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按照商标申请时间的先后,来决定授予谁商标权。

(4)商标注册的审查原则。审查原则是指商标主管机关在授权之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注册并公告。

(5)商标使用的自愿注册原则。对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应由商标的使用人自己决定。在实行注册原则的国家里,商标只有注册才能取得专用权。未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但使用人不具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禁止他人使用。

(6)实行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原则。在我国,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其他任何机构无权办理商标注册,同时由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地区的商标使用、商标印制和商标侵权等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8. 简述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程序。

【答案】(1)司法认定方式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有两种方式:主动认定和被动认定。

①主动认定,是指商标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对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的认定,这种认定,又称为事前认定。

②被动认定,是指在发生商标权益纠纷之后,应申请人的请求,商标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对其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依法作出的认定,这种认定,又称为事后认定或个案认定。

法院只采用被动认定方式。目前,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是个案、被动认定方式。根据个案来认定驰名商标,这种认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利于解决已经发生的权利纠纷,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法律的救济。主动认定是行政机关认定驰名商标的主要方式,有利于申请人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但主动认定不符合国际惯例。

(2)司法认定程序

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当事人的申请和个案的情况,也可以对本案中的商标是否驰名依法进行认定。为防止驰名商标认定被异化,针对该类案件的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专门通知。根据2009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小再受理此类案件。

①人民法院有权认定驰名商标。

这种规定打破了只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才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格局,符合国际惯例,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商标是否驰名,属于人民法院根据其职权需要对案件进行查明的事实问题。

②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采取被动和个案认定的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的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本案中的商标是台驰名进行认定。这种认定属于被动和个案认定。

③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

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按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对各项要素进行逐一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

④对驰名商标是否要重新审查和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7条,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前,曾被人民法院或者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驰名的商标,被告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不持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定。被告提出异议的,原告仍应当对该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审查。这样规定,就简化了一部分认定程序,避免了重复劳动。同时也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对提高办案效率也很有利。

9. 著作权转让能否在本国内划分地域进行?

【答案】由于著作权具有地域性,所以相同种类的权利在不同的法域所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