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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70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考研强化模拟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政体

【答案】政体是指一个国家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域,政治体制都不尽相同。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等等,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 可知论

【答案】可知论是指对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作出肯定回答的哲学理论。可知论认为现实世界是可以被认识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不能认识的事物。可知论分为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和唯心主义可知论两种。

3. 度

【答案】度是指一定事物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量的界限,是质和量的统一。在特定的度的范围内,质和量既相互对立,又互相依赖。超出度的范围,事物的质量统一体就会破裂,转化为另外的事物,在新度中形成新的质量统一体。“适度”原则是人们必须掌握的根本原则。度的上下极限称作“关节点”,又称“临界点”。在此范围内,量变不会引起质变,超出这个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4. 关节点

【答案】关节点是指事物度的两端的界限,又称临界点。关节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5. 新事物

【答案】新事物是指符符合发展的前进方向、符合合事物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途的事物。它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因素,继承了旧事物中某些合理的因素,添加了为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因素,并具有了新的结构和功能。

6. 形式

【答案】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

7. “实事求是”

【答案】“实事求是”是指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事物内部的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毛泽东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经过毛泽东改造发展之后,“实事求是”上升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范畴,成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直到现在实事求是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指导思想。

8.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答案】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又称机械唯物主义,是指以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解释自然界和认识论问题的哲学学派,其存在三个明显的局限性: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小彻底性。

9. 人民群众

【答案】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中,它包括一切对历史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人民群众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和任何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主体,都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劳动群众和劳动知识分子。

10.阶级斗争

【答案】阶级斗争是指各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是根本利益对立的阶级之间相互冲突的表现,是解决对立阶级之间矛盾的基本手段。其中包括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也包括上升时期的剥削阶级和腐朽没落的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物质利益的对立是阶级斗争的根源。阶级斗争主要有三种形式: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

11.反映论与可知论

【答案】反映论与可知论统一于认识论这一哲学范畴。①反映论承认认识对象的客观实在性,承认认识能够如实反映对象固有的性质和规律,是唯物主义哲学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能动的反映论。②可知论是指世界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事物,不存在不能认识的事物。彻底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就坚持可知论。前者坚持意识的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后者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的第二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原则,坚持可知论,坚持认识论的唯物论。

12.意识形态

【答案】意识形态是指反映经济形态和政治形态以及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和要求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把意识形态作为与经济形态、政治形态相对应的范畴。意识形态一词是法国哲学家特拉西在19世纪初首先使用的,其意是揭示人们的偏见和倾向根源的“关于观念的科学”。在现代西方思想学术界,意识形态被定义为一种由特定社会集团使用来解释世界的概念框架,是一种“世俗的宗教”。“意识形态”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

宗教、哲学等几个方面,但不包括科学。各种意识形态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构成了观念形态文化的整体,形成了强大的精神力量,从而支配人们的行动。

二、简答题

13.简述社会实践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答案】人是一种社会实践的存在,从人的现实活动中去考察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就出现了“主体”和“客体”两个哲学范畴。主体和客体是表示活动者和活动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

(1)主体与客体的概念

①主体的概念

a. 含义

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是主导者、能动者、主宰者。但人并不等同于主体,只有经过培养和教育并在进入与客体的关系之后才构成完全的主体。人在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为实践主体、认识主体、评价主体、审美主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人作为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表现为自主性、主观性、创造性、自为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主体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个体形态、集团形态和社会形态。

②客体的概念

a. 含义

客体是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受动者、从属者。客体仅指进入人的活动领域和主体发生联系的那些客观事物。对象在不同情况下表现为实践客体、认识客体、评价客体、审美客体等。

b. 基本规定性

客体必须具有客观性、对象性、受动性等基本规定性。

c. 表现形态

客体主要具有三种不同表现形态: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

(2)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

二者是一对关系范畴,它们只有在相互关联中才会具有自己的本质和规定。关联的关系是主体与客体存在的条件性。主体和客体的分化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主体性在根本上就是实践性。主体与客体则是在实践活动基础上以主体为核心而建立的自觉的对立和统一关系。这种统一的实质即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统一的。对立体现在:主体和客体的不同规定性,它们的性质在原则上是刚好相反的。统一体现在:它们在运动中最后必然趋向于相互结合。

14.简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关系及其意义

【答案】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总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