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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学考研复试题库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版权独立性原则

【答案】(1)享有国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 在符合公约最低要求的前提下,该作者的权利受到保护的水平、司法救济方式等等,均完全适用提供保护的那个成员国的法律。这就体现了版权独立性原则。

(2)作者在公约成员国受到的版权保护不依赖于其作品在来源国受到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情况:

①公约成员国中,有些国家的版权法可能要求其国民的作品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受保护。其他国家不能因其本国要求履行手续而专门要求他们也履行手续。

②一位作者居住地及作品首次出版地都在某一成员国的作品,在该国以某种方式利用不构成侵权,在另一成员国以同样方式利用却构成侵权,那么后一国如遇这种利用版权的活动,不能因其在作品来源国不视为侵权而拒绝受理有关的诉讼。

③不能因作品来源国的保护水平低,而其他成员国就只给有关作者以低水平的保护。

2. 商标异议

【答案】中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这一程序称为商标异议。异议的理由可以是该商标不符合积极条件,也可以是消极条件上的缺陷。异议申请人没有限制,既可以是拥有在先权利的著作权人、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也可以是与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公告异议程序的目的是征询社会对初步审定商标的意见,实行商标审查工作的社会监督,从而有利于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助十及时纠正商标审查工作中的偏差。

3. 追续权

【答案】著作追续权是著作则产权的内容之一,或者是著作权人的则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受让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原作者就有提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

4. 商标国际注册

【答案】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1891年4月14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注册体系,是通过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通过国际局延

伸到各成员国家的注册方式。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①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 ②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5. 平行进口

【答案】平行进口,又称“灰色市场”(graymarket ),是指在国外生产的带有本国商标的商品,未经本国商标权人同意而输入本国的行为。平行进口中的商品是通过合法渠道进来的“货真价实的正品”,由于其不同于一般的假冒产品和走私商品,因此被称为“灰色市场”或“灰色市场产品”。其特点主要有:

①被进口的产品与特定的知识产权相关;

②被进口的产品有着合法的来源,即系由权利人或经其同意之人投放于出口国或地区的市场,因此,这类商品又被称为“真品”;

③被平行进口的产品以低价与进口国或地区市场上原有的同一知识产权产品展开竟争;

④在进口国或地区存在反对平行进口的相关权利人。

6.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答案】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原始著作权人,又称第一著作权人,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享有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基础为标准,可以将著作权主体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而实际上,著作权原始主体就是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在作品创作完成时,即刻享有著作权的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的方式有三种:创作、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二、简答题

7. 专有使用许可与非专有使用许可有何区别?

【答案】版权许可使用的权利分为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两种。

(1)概念

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授予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享有的以某种特定方式专有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该使用人对作品享有独占和排他的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再授权第三人使用。

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授权另一方当事人以某种特定使用方式,非专有的使用其作品。

(2)二者的区别

①两种许可形式下被许可人的权利不同。专有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对作品享有独占和排他的使用权,著作权人不得再授权第三人使用。而非专有使用许可中,被许可人对作品只有某种特定的使用权利,著作权人还可以再授权第三人使用。

②两种许可的形式要件不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而非专有使用许可则无此类要求。

8. 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及其归属于知识产权体系的理由。

【答案】(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市场交易活动中各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狭义上,它仅涉及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内容; 在广义上,则包括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以及反垄断和限制竞争的内容。

(2)归属于知识产权体系的理由

从立法体系来看,多数国家都将反不正当竞争法归类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之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理由是:

①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其他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作为自己的保护对象,即对于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

②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与各类知识产权有关而相关法律不能规制的客体给予保护,以弥补单一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真空地带”。

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交叉部分给予“兜底保护”,使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9. 专利权人负有哪些义务?

【答案】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存在的,专利权人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1)缴纳专利费用的义务

a.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要缴纳各种申请费用。

b. 在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的日期内缴纳规定的年费。 c. 专利权人不履行缴纳年费的义务时,将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

(2)小得滥用专利权

如果发明创造已经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权人应促进专利技术早日为社会所用,为人类作贡献。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

①在具各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时,专利权人应该在合理长的时间内给予许可。

如果新专利的技术的实施依赖于前一发明创造,则前一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史应该给予后一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的许可。

②对于专利权人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可以通过实施强制许可,保障申请人的合理利益。

10.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有何不同?

【答案】(1)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