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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43经济法学考研内部复习题及答案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有限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的一种,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其合伙人的人数要求在2到50人之间,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经济法的习惯法

【答案】经济法的习惯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经济习惯。也就是说,经济习惯经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约束力就起了质的变化,就成了经济法的习惯法。习惯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之一,属于经济法的渊源。在当代中国,习惯法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但不是主要渊源。

3. 商业银行法

【答案】商业银行法是调整商业银行组织关系和经营业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商业银行的基本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对该法作f 修改。《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组织机构、对存款人的保护、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接管与终止等内容,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4. 资本充足率

【答案】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资本充足率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目的是监测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5. 经济法监督主体

【答案】经济法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和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享有监督权的社会实体,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专项监督权的专门机关,非国家机关的组织以及人民群众。按其职能和法律地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权力监督主体、行政监督主体和社会经济监督主体。监督权行使主要是对经济领域的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全面系统的监督。

二、简答题

6. 简述我国对保险业市场行为的监管。

【答案】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主要包括这两个方面:

(1)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

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主要涉及对交易条款的监管,特别是对关系到社会公益的险种的保险条款的监管。

基于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对各类保险条款,应当依据其重要程度,分别要求报批或备案。其中,对于关系社会大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其保险条款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审批; 对于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则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2)对保险公司竞争行为的监管

对保险公司的竞争行为监管,涉及对保险公司的限制竞争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也涉及对相关主体利益的保护。

各类保险机构之间,应当展开公平的、正当的、有效的竞争,不得从事各类限制竞争、低毁竞争对手商誉、虚假宣传和侵害相关主体权益的行为。

7. 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答案】我国《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包括:

(1)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

经过加工制作的产品包括工业产品、手工业产品、农产品。未经过加工制作的矿产品(台煤、铁矿石、石油等)、初级农产品(如小麦、蔬菜、水果等)、初级畜产品、水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用于销售的产品

未投入流通的自用的产品、赠予的产品、试用的产品等,都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3)建设工程使用的产品

建筑工程材料,特别是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于《产品质量法》。

8. 简述我国企业设立的基本方式。

【答案】我国企业设立的方式是与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由于改革开放以前实行的高度集中统一、政企不分的经济管理体制,企业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谈小上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这种管理体制反映在企业设立的方式上,是实行严格的许可(核准)设立方式和特许设立的方式。这两种方式充分体现了行政权力在企业设立问题上的突出地位。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企业法人制度的初步建立,企业设立的方式虽然有所改变,但实行的基本上还是一种程序复杂、环节众多的企业设立核准(审批)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在企业设立的方式上也必须进一步充分体现设立人的意志,国家通过对企业设立行为的监管,强化设立人的责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设立方式。当前,我国企业设立的基本方式仍然是以核准设立主义为主,辅之以特许设立和严格准则主义设立方式。其具体表现是:

(1)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设立

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设立,首先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4, 15条的规定,我国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首先要得到企业主管部

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才能办理企业登记; 登记时还必须提交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如果企业要进行基本建设,企业设立还要经过筹建许可的审批。筹建许可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两项审批。在审批权限上,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划归不同的主管部门,上至国务院和全国性行业归口管理部门,下至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

(2)由国务院批准特许设立

即由国务院作出专门决定,设立某个企业。对某些特大型企业、金融性企业以及全国性总公司,均由国务院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批准,采取“特许状”的形式设立某些企业。例如,我国已经设立的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均是通过这种方式设立的。

(3)法律规定具体条件,依法登记设立

对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则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登记设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它们的设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即可办理注册登记。

(4)规范化公司的设立,采取严格的准则主义

我国《公司法》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仟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这项规定为我国公司设立实行严格准则主义提供了立法依据。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进一步把这项规定具体化,实行公司设立的名称申请预先核准制度,并对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具体化,处罚的力度也得到了加强。

9. 账簿、凭证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账簿、凭证,是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监督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1)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办理纳税事项,按规定完整地保存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等纳税资料。

(2)发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和管理,未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自行印制、出售或承印发票。

(3)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10.简述政府采购制度有哪些作用?

【答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最大的消费者,其采购支出的数额十分巨大,作为财政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采购制度,已经在国际贸易领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各国纷纷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因为该制度具有以下作用:

(1)它能够强化对财政支出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