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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保险硕士保险学原理之保险学(同等学力加试)考研复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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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 网络营销

【答案】保险网络营销是保险公司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功能,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在线完成保险交易的一种销售方式。具体来讲,就是客户通过进入保险公司的专业保险服务网站,在网上选择该公司所提供的保险产品,如有意愿投保某一险种,则在网上填写投保单,提出投保要约,经保险公司核保后,作出同意承保或者拒绝承保的回复,由投保人在网上或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到保费后,向其寄发保险单的过程。

根据具体营销方式和运作内容的不同,保险网络营销可以分为无站点网络营销与基于企业站点的网络营销。无站点网络营销是保险公司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而是利用互联网上的资源(如电子邮件、新闻组、其他网站等),开展初步的网络营销活动,属于初级的网络营销。保险公司一旦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就可以进入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营销阶段。

2. 增减法

【答案】增减法是就属于同一级的风险,根据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的实际损失经验或预期经验,对被保险人课以不同的费率的做法。增减法又可细分为表定法、经验法和追溯法三种。

(1)表定法

表定法先将分类表中的各种风险等级设定一个客观标准,再按被保险人的风险性质上下调整保险费率。表定法主要用于火灾保险方面,也有用于责任保险、盗窃保险的。

(2)经验法

经验法又称预期法,是根据被保险人过去的经验来计算未来应负担的保险费率。经验法可以修正分类法,如被保险人的经验资料越充分,修正后的分类费率就越准确。经验法依修正系数来增减费率,其修正系数公式为:

其中,实际赔款表示保险人在过去某一时间的赔款经验,这一期间通常为二至三年; 预期赔款

是指一般保险人将来可能发生的赔款经验; 可信度系数介于0与1之间; 可信度系数越接近1,则可信度越高。

(3)追溯法

追溯法是通过调整某一特定期间的保费率来反映保险人在该期间的赔款记录的方法。采用此法时,在保险期间终了时再据保险人的赔款记录加收或退还保险费。这一方法可进一步修正分类法。其计算公式为:

追溯保费=(基本保费+期内发生赔款×赔款转换系数)×税负乘数

其中,基本保费包括一般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及保险费用,通常为标准保费的某一比例; 标准保费是按经验法计算出来的保费:期内发生赔款是指某一特定期间所发生的赔款,包括己经赔付赔款及已经发生尚未赔付的赔款:赔款转换系数指赔款变动之费用; 税负乘数以备应付课税之用。

3. 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

【答案】使用价值是保险商品的属性之一,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来说明:

(1)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保险商品对于保险人是价值,对于被保险人是使用价值。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它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因此,保险商品是一种保障性商品。具体表现为: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 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因为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经济生活中对危险损失都怀有恐惧的心理,一旦把危险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便可获得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即保险商品的观念上消费。由于保险补偿仅对损失补偿,被保险人不可能从损失补偿中获得额外的利益,因此,善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并不希望实现对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生存保险与储蓄寿险除外)。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但保险商品的消费主要是观念上的消费,体现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理念。

(2)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以货币为衡量单位,具体表现为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履行赔付或给付的最高责任限额。

4. 目标市场策略

【答案】目标市场策略是指选择适当的保险消费者作为保险企业的目标市场。换言之,保险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情况确定最具吸引力的细分市场作为自己为之服务的目标市场,以自己有限的能力来满足市场上特定保险消费者的需要。其中,目标市场是指保险企业经过市场细分后所要服务的一群保险消费者。

5. 应收保费

【答案】应收保费是权责发生制条件下的概念。它是指己经入账,即已经记录为本期保费收入,但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寿险、储金性非寿险不存在应收保费,只有非寿险存在应收保费。

6. 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

【答案】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它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损。保险利益不同于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特定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必要内容,但是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并非保障保险标的本身。换句话说,被保险人投保后并不能保障保险标的本身不发生损失,而是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他能够从经济上得到补偿。因此,保险合同实际上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利

益,即保险利益。尽管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的含义不尽相同,但两者的关系则是相互依存的。一般来说,在被保险人没有转让保险标的的情况下,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保险标的存在.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也存在;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也将蒙受经济上的损失。

7. 相互保险公司与相互保险社

【答案】(1)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相互保险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①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

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 既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时又是保险人。他们只要缴纳保险费,就可以成为公司成员,而一旦解除保险关系,也就自然脱离公司,成员资格随之消失。

②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非营利型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以各成员缴纳的保险费形成公司的责任准备金,来承担全部保险责任,成员也以缴纳的保险费为依据,参与公司盈余分配和承担公司发生亏空时的弥补额。因而没有所谓的盈利问题的存在,所以,相互保险公司不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组织。

③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类似于股份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即由保单持有人组成的代表大会。会员大会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上已经控制了公司的全部事务,会员很难真正参与管理,而且现在已经演变成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人营运管理,负责处理一切保险业务。

(2)相互保险社是同一行业的人员,为了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组织。相互保险社是最早出现的保险组织,也是保险组织最原始的状态。与相互保险公司相比较,相互保险社具有以下特征:

①参加相互保险社的成员之间互相提供保险,即每个社员为其他社员提供保险,每个社员同时又获得其他社员提供的保险,真正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②相互保险社无股本,其经营资本的来源仅为社员缴纳的分担金,一般在每年年初按暂定分摊额向社员预收,在年度结束计算出实际分摊额后,再多退少补。

③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事先并不确定。

④相互保险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社员选举出来的管理委员会。

8. 明示保证

【答案】明示保证是指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成为合同条款的保证。明示保证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是保证的重要形式。明示保证又可分为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认定事项保证又叫确认保证,该类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它是投保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约定事项保证又称为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未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