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冲刺密押卷及答案
● 摘要
一、单项选择题
1. 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的核心区别是( )。
A. 意思表示
B. 是否在法律上具有意义
C. 是否产生民事权利义务
D. 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A
【解析】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又可以分为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权利义务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由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 事实行为是指权利义务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设定的,事实行为的构成并不以意思表示为必要。
法律行为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民事权利义务,非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民事权利义务。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在法律上都有意义,例如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事实行为,但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都能够中断诉讼时效。
2. 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能解除合同
B. 定作人只能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C. 定作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D. 定作人只能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承揽合同具有特定的信任关系的性质,定作人相信承揽人的技术条件、设备、工作能力和信誉等适合自己的要求,而承揽人也是凭借定作人的这种信任才能承揽,合同始得成立,因此,承揽人须以自己的技术条件、设备等独立完成主要工作,不得擅自转交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工作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应就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二、简答题
3. 简述占有的分类。
【答案】(1)占有的概念
占有是对物在事实上的占领、控制。占有的标的以物为限,因而物之外的财产权(如专利权),只能成立准占有,而不能成立占有。
(2)占有的分类
依占有的不同状态,可以将占有分为不同的种类:
①依占有人的意思为标准,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是指以物属于自己所有(所有的意思)的占有; 无所有的意思,仅于某种特定关系支配物的意思的占有是他主占有。
自主占有中的“所有的意思”,是指具备所有人占有的意思,不必是真正的所有人或者要求其自信为所有人。
②以占有人在事实上是否占有物为标准,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是指在事实上对物的占有,如居住房屋、穿着衣服,都是直接占有; 间接占有是指基于一定法律关系,对于事实上占有物的人(即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因而间接对物管领的占有。间接占有的特点在于间接占有人与直接占有人间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基于这种法律关系,间接占有人对于直接占有人有返还请求权。
③根据进行的占有是台依据本权,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权、留置权等。有权占有即指有本权的占有,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土地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如拾得人对于遗失物的占有。
④依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占有人不知其无占有权利的占有,恶意占有是占有人知道其无占有权利的占有。 ⑤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这是对善意占有的再分类,以占有人不知其无占有的权利有无过失为区分标准。无过失占有是占有人不知且不应知其无占有权利的占有,有过失占有是占有人应当知道但因过失不知其无占有权利的占有。
⑥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无瑕疵占有是指善意且无过失、和平、公然、继续的占有; 有瑕疵占有是指恶意且有过失、强暴、隐秘、不继续的占有。
4. 无因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有哪些?
【答案】(1)无因管理人的权利
管理人的权利即本人应当承担的义务。管理人的权利主要是得请求本人偿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这一权利,又称为求偿请求权。
①必要费用的偿还
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的必要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二是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a. 管理人在管理中所直接支出的费用,只有为管理所必要者,管理人才有权要求偿还。
b. 管理人在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并非全部应由本人偿付。除管理人处于急迫危险的状况下以外,管理人对该损失的造成有过错时,应适当减轻本人的责任。
②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以自己的名义为管理事务负担债务时,还享有负债清偿请求权。
(2)无因管理人的义务
管理人的义务,是指管理人着手管理后依法承担的义务。无因管理的管理人原本无管理的义务,但因无因管理的成立,管理人也就承担了一定的义务。
①适当管理义务
不违反本人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为适当管理,是管理人的基本义务。
a. 不违反本人的意思,是指管理人的管理与本人的意思或者本人的真实利益不相悖。本人的意思包括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
b. 有利于本人的方法,是指管理人对事务管理的方式、管理的结果有利于本人,而不损害本人的利益。
c. 管理人未尽适当管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②通知义务
管理人在开始管理后,应将开始管理的事实通知本人,但管理人的此项义务以能够通知和有必要通知为限。
③报告与计算义务
管理人于开始管理后应及时地将管理的有关情况报告给本人,该报告义务也应以管理人能够报告为限。
三、案例分析题
5. 二零零X 年5月4口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两个星期,5月10目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000元,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款项。但5月12日该耕牛被雷劈死。
问题:
(1)双方5月4日成立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租赁合同?
(2)本案中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哪天?
(3)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哪天?
(4)易某是否有权请求刘某交付价金? 为什么?
【答案】(1)双方5月4日成立的合同是和赁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易某在2000年5月4日明确表示将耕牛租给刘某使用,因此,双方没有买卖的意思。
(2)本案中的买卖合同在2000年5月10日生效。2000年5月10日刘某向易某提出买耕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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