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大学商学院MBA中心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之保险学考研强化五套模拟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承受的赔款
【答案】承受的赔款是指保险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应付的赔款,既包括己付赔款,又包括未决赔款。用公式表示为:
承受的赔款=已付赔款+今年提取的赔款准备金-上年赔款准备金
2. 即期年金
【答案】即期年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行按期给付的年金。
3. 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
【答案】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开始后,因疾病而住院治疗时,保险人将负责给付其住院费用、治疗费用、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等的一种团体健康保险。
其中,住院费用的给付按照住院天数乘以每日住院给付金额进行计算,每日住院给付金额以及每次住院的天数在团体雇主与保险人签订的合同中都予以规定。治疗费用的确定有两种方法:①表列法,即在合同附件中详细列明各项治疗的费用限额。不同的团体可根据其需要或员工所能承担的范围,将此费用金额乘上某一系数,以调整其限额。保险人按此确定的限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或代为支付治疗费用)。②根据合理习惯确定每次住院治疗的费用。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则通常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团体医疗费用保险通常将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列为除外责任,对其发生的门渗医疗费用不予给付保险金。
4. 风险管理
【答案】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
5. 入账保费
【答案】保费收入一般是指入账保费。入账保费是保险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签发的保险单项下已经收到的和尚未收到的保费总额。由于各类保险业务具有不同的特点,其入账保费的计算也
有所不同。
(1)非寿险的入账保费。非寿险的保费一般应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但也可分期交纳。因此,非寿险的入账保费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其保费收入总额是指该时期签发保单项下的全部应收的保费,包括己实际收到的保费和尚未实际收到的保费。
(2)寿险业务的入账保费。寿险的保费可以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也可以分期(按年、按季、按月)交纳。但是,与非寿险合同生效原则不同,寿险投保人的首期保费不能迟交,不能分期交。此外,投保人若逾期不交费,保险单即失效,补交保费及利息可复效。因此,寿险的保费按实收数额入账,即寿险的入账保费量按时期内实际收到的保费额计算。应交而逾期未交的保费不入账。
(3)储金性非寿险的入账保费。储金性非寿险的入账保费,就是储金在本年度内所生的利息。即使保险企业尚未与银行结账,也要按规定的利息率把储金在全年度内所生的利息入账,作为本年度的保费收入。
二、简答题
6. 根据保险经营特点,保险企业提高其经营效益的基本途径是什么?
【答案】根据保险经营效益的含义和主要内容,提高保险经营效益的基本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加保费收入,提高保险承保质量
提高保险经营效益是以一定的保费收入为前提的。在一定条件下,保险企业取得利润的数量取决于保费收入的增长量。但保费收入的增加,只是为提高保险经营效益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还必须以一定的保险承保质量为前提。提高保险承保质量,具体包括提高展业、核保、分保、防灾、理赔等工作环节的质量。保证和不断提高保险承保质量,是提高保险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
(2)提高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在一定的保费收入数量条件下,保险经营效益的高低则取决于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保费收入不变,但提高了保险经营管理水平,就能增加保险企业经营效益。这是因为,保险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保险成本支出,既影响保险企业的赔付率,也影响保险企业费用率。保险企业经营管理包括保险企业各个环节的管理,如保险业务管理、保险财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等。
(3)提高保险企业的人员素质
保险企业经营效益,从根本上说是保险企业的职工占用一定的资金创造出来的。因此,提高企业人员素质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如果企业人员素质低下,就无从谈到提高保险承保质量,提高保险经营管理水平。保险企业人员素质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人员的素质,他们对保险企业发展起关键作用; 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素质,他们对提高保险经营管理水平起决定作用; 技术人员的素质,他们对保险企业产品开发、产品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保险企业广大职工的素质,他们对保险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4)有效进行保险投资
在当今保险业中,保险投资已成为保险经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保险投资不仅成为保险企业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也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强偿付能力的重要手段。
(5)积极发挥组织要素的作用
在保险企业经营活动中,“组织”的生产要素同样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对保险企业组织的调整,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或机构,不仅能降低经营管理费用,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而且可以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
7. 举例说明不足额保险条件下实行比例赔偿的理由。
【答案】不足额保险亦称部分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产生不足额保险的原因有万种:一是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仅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投保,造成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投保人不足额投保的原因,或者由于保险标的发生全部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投保人为节省保费支出,选择部分投保; 或者由于保险标的风险较大,保险人只接受部分投保,其余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以此增强其防灾防损的意识。二是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因保险标的的价值上涨,以致原来的足额保险变成不足额保险。三是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计保险标的物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额保险。当保险标的物全部受损,保险人依据保险金额全部赔付,其不足保险价值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若保险标的物为部分损失,保险人按比例赔偿。
比例赔偿又可称为不足额保险的比例分摊,是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财产实际价值之间的比例来计算赔偿的数额,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额×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比率。采用比例计算赔偿方式,保障程度越高,即保险金额越接近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金额也就是越接近损失金额。如果保障程度是百分之百,赔偿金额就等于损失金额。所以,被保险人若想得到十足的补偿,就必须按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
例如:王先生在投保时,因考虑到全部行李中只有数码相机怕损坏,故其只按数码相机的购置金额2000元投了保,可是保险标的却是全部行李,按照保险公司估价王先生托运的行李总价值达3000元,王先生属不足额投保,因此按条款,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给王先生1333元。
8. 请说明需要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保险条款和费率的险种。
【答案】我国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时,应当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根据该条规定,保险基本条款和保险费率需报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的保险险种包括:
(1)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从本质上说,大多数保险险种都与社会公众利益有关,这里所说的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主要是指与社会公众利益联系密切,影响面较大的保险险种,具体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2)强制保险险种,又称法定保险,是指保险标的或者保险对象的范围直接由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