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新确立的一种著作权。但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问题比较复杂,既涉及法律问题也涉及技术问题。如何实现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平衡是世界各国在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制度时面临的共同问题,这就是既应当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网络传播作品的潜能,同时还要满足人民群众使用作品的正常要求。为此,国务院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制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使得该权利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但由于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都在发展中产生,对于这些新问题,如何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加以调整、规范和解决,成了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一个全新问题。笔者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置、权利所涉及的各方的利益衡平、技术措施保护及权利限制等种种问题,均有进一步从理论上探讨,并联系国内外司法与立法实践甄别酌明之必要。因此,本文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其特征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通过论述国内外立法现状并结合案例,探讨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同时,通过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理论的梳理和总结,从法理学角度论述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价值冲突与协调,指出衡量利益平衡的动态标准;同时分析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以期达到完善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及加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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