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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工业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价格体系

【答案】价格体系是指价格的种类和各种价格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总称。价格体系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国民经济部门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工业品价格、农业品价格、交通运输价格、邮政电讯价格、建筑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等等; 按照商品的流通过程和环节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工业品出厂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批发价、零售价、地区差价、季节差价等等; 按照宏观经济调控下进行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府定价等等。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利用其在市场中形成的支配地位对其他经营者利益造成损害,为自己获取竞争优势,损害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生产和销售的扩大,不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新技术的产生与推广,严重妨碍了社会发展。同时,市场支配力的滥用还表现为优势地位企业不正当地确定、维持、变更商品价格的行为,同时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也更加缺乏保证,这是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3. 相关市场

【答案】相关市场是指与要分析市场地位的经营者有竞争关系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范围,包括产品种类上、时间上和空间上的相关市场。影响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的因素主要有:市场的集中度; 进入相关市场的障碍; 产品的差异性。

4. 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实质课税原则指对于某种情况不能仅根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是否符合课税的要素,以求公平、合理、有效地进行课税。

5. 经济法的制定

【答案】经济法的制定是指狭义的经济立法,也即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的创制活动,与民事立法、行政立法、刑事立法等相并列。而“经济立法”一般是从广义上进行理解的,只要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均为广义的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偶尔也被用来专指狭义上的“经济法的制定”。经济法的制定具体是指,在经济法范畴之内有权机关起草、审议、通过或否决、批准、颁行、修改、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经济法的适用作出司法解释或提出指导意见的活动。

6. 税法主体

【答案】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从理论上说,征税主体是国家,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 纳税主体又称为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据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

7. 市场绩效

【答案】市场绩效是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市场效果评价。市场绩效成为研究者政策建议的依据,也是决定反垄断措施的基础。市场绩效的评价,大多集中在资源利用效率、技术进步和分配公平等方面。

8. 纳税主体

【答案】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纳税主体在具体的税法中还可能有其他的分类。例如,在增值税法中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 在所得税法中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等。

二、简答题

9. 简述草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答案】(1)草原的所有权①《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②《物权法》第48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综上,我国草原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和集体。一般来说,草原属于国家所有,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属于集体所有。草原所有权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草原所有权证。

(2)草原的使用权

《物权法》第124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12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127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据此,集体或者个人依法享有对草原资源的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草原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10.产业政策的含义以及其与规划的关系如何?

【答案】(1)产业政策的含义

产业政策,是指一国政府规划、诱导和干预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的经济政策,目的在于引导社

会资源在产业之间和产业内部优化配置,建立有效、均衡的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产业政策具有一般经济政策的引导性、时代性、政治性等特征,此外,还具有序列性、协调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2)产业政策与规划的关系

①事实上,只要不将规划狭隘地理解为指令性计划,那么产业政策(特别是产业结构政策)本身就带有规划的性质,它与规划的基本含义是吻合的。

②从经济法的角度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指令性计划已不合时宜、原则上不再使用,作为行政直接干预经济的手段只能在特殊情况下慎用之,规划手段主要应表现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更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因此,要从广义的角度来审视、理解规划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但又不能忽视规划和产业政策各自的相对独立性。

11.简述反倾销的概念与构成倾销的要件。

【答案】(1)概念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征收反倾销税。

(2)构成倾销的要件

一国的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而使得另一国国内有竞争能力的产业受到损害的行为即为倾销。其构成要件有: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2.增值税法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案】(1)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指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法定增值额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增值额。

(2)增值税的内容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我国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①纳税主体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②征税客体和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客体是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其中,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劳务则限定为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其他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