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大学经济学院435保险专业基础[专业硕士]考研仿真模拟五套题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代位追偿原则
【答案】代位追偿是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行使追偿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取得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人进行追偿。其产生原因主要有三种:①侵权行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保险标的遭受损失; ②合同责任,第三者违约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③不当得利,由第三者的不当得利产生的民事责任引起的代位追偿。保险人的代位追偿金额以其保险赔偿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2. 临时分保
【答案】临时分保是指原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再保险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再保险形式。采用临时分保,原保险人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分出和分出多少业务。如决定分出,须将业务的详细情况告知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自由决定是否接受和接受多少业务。临时分保可以采用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两种方式进行安排。
临时分保的特点在于:①时效性强; ②临时分保以个别保单或危险单位为分保基础; ③临时分保当事人双方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④由于业务是临时办理的,冉保险人对业务情况一无所知,所以原保险人必须向冉保险人提供业务详情,以便于再保险人做出选择。
3. 分红保险
【答案】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这里的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分红保险产品与其附加的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账户,独立核算。分红保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①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 ②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③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 ④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4. 费率策略
【答案】费率策略是保险市场营销组合策略中最活跃的策略,它与其他策略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保险费率策略包括如下几种:
(1)低价策略,是指以低于原价格水平而确定保险费率的策略。实行这种定价策略的目的是为丁迅速占领保险市场或打开新险种的销路,更多地吸引保险资金。
(2)高价策略,是指以高于原价格水平而确定保险费率的策略。保险企业可以通过实行高价策略获得高额利润,有利于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利用高价策略拒绝承保高风险项目,有利于自身经营的稳定。
(3)优惠价策略,是指保险企业在现有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营销需要给投保人以折扣费率的策略。实行优惠价策略的目的是为了刺激投保人大量投保、长期投保,并按时一缴付保险费和加强风险防范工作等。
(4)差异价策略,包括地理差异价、险种差异价和竞争策略差异等。
5. 赔款准备金
【答案】赔款准备金是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一部分,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己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已决未付赔款准备金。
(1)未决赔款准备金。当会计年度结束时,被保险人已提出索赔,但在索赔人与保险人之间,尚未对这些案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及保险赔付额度等事项达成协议,称为未决赔案。为未决赔案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即为未决赔款准备金。
(2)己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有些损失在年内发生,但索赔要在下一年才可能提出。这些索赔因为发生在本会计年度内,仍属本年度支出,故称己发生未报告赔案。为其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即为己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
(3)己决未付赔款准备金。对索赔案件己经理算完结,应赔金额也己确定,但尚未赔付,或尚未支付全部款项的己决未付赔案,为其提取的责任准备金为已决未付赔款准各金。
二、简答题
6.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案】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也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
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它是财产保险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确定保险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根据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即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二是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依照第一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定值保险,依照第二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不定值保险。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如下:
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则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7. 已赚保费的含义什么? 已赚保费与保险企业经营效益有何联系?
【答案】(1)已赚保费的含义
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已赚保费由上年度的未赚保费和本年度入账保费减除本年度未赚保费的差额组成。其关系为:
已赚保费=入账保费+上年转回未赚保费-本年提取未赚保费
如果未赚保费按当年保费收入的50%计算,其年度的已赚保费为上年度保费收入与本年度保费收入之和的二分之一。
在寿险业务中,用于支付赔款的不仅有保费收入,还有利息和投资收入,所以一般不使用已赚保费的概念。在储金性非寿险业务中,每一年度的赔款支出只用当年的保费收入支付,所以由储金在每一年度所生利息转入的当年保费收入,全部是已赚保费。
(2)已赚保费与保险企业经营效益的关系
已赚保费与保险企业经营效益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指标中:
①已赚保费赔付率
已赚保费赔付率是某一年度内的赔款支出与该年度已赚保费的比率。已赚保费一般按年度进行计算,不能逐月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②已赚保费手续费比例
手续费支出是保险企业成本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代保险业中,保险代理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衡量和考核手续费支出,对于提高保险经营效益同样有重要意义。
③已赚保费成本率
已赚保费成本率是某一年度的成本与该年度的已赚保费的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④已赚保费利润率
已赚保费利润率是某一年度实现的利润与该年度已赚保费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由于已赚保费中已考虑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转回和提存的因素,所以某一年度实现的利润与
该年度的已赚保费是完全对应可比的,因而可以作为反映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客观尺度。
三、计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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