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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7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综合之行政法学考研冲刺密押题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答案】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基于国家的法律、政策的规定而作出的,旨在引导行政相对人自愿采取一定的作为或者不作为,以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一种非职权的行为。

行政指导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行政性; ②多样性; ③自愿性。对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答案】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的特征:①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 ②申请人是认为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人。

3. 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

【答案】①行政委托与指定管辖的含义: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社会公权力组织或私权利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某种行政事务。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用裁定的方式,将某一案件交由某个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法律制度,是属于行政诉讼领域的制度。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

a. 主体不同。行政委托的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指定管辖的主体是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申请的法院的或管辖权争议双方共同的上级法院。

b. 原因不同。行政委托是为方便行政事务管理之需要; 指定管辖是为了解决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争议。

c. 被行政委托的主体是其他行政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 被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是更合适管辖案件的法院。

d. 行为的后果不同。行政委托不会因此而发生职权及职责的转移,被委托组织也不能因此取

得行政主体资格; 指定管辖后,案件由被指定法院管辖和审理。

e. 行政委托的行政主体必须作出明确具体的委托决定,规定委托事项范围、职权内容、委托时间、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且要监督其行使; 指定管辖后,案件由被指定法院负责,上级无权干涉,只有审判监督权。

4. 留置送达

【答案】留置送达是送达的一种。受送达人拒绝接收送达文书时,送达人可邀请当地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己经送达的一种送达方式。留置送达的效力与直接送达相同。规定留置送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5. 行政复议机关

【答案】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享有行使行政复议权、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机关。同时,行政复议机关必须是具有独立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6. 行政合同

【答案】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实施行政管理为目的,与行政相对人就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而成立的一种双方行为。

行政合同是现代行政法中合意、协商等行政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行政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①行政性; ②合意性; ③法定性。

二、简答题

7. 简述人身罚的种类。

【答案】人身罚,又称自由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形式:

(1)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特别是治安管理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规范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除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外,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无权决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一般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范的行为人,并且只有在使用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违法者时才适用。但对于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2)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者出境、限期出境

这是指公安、边防、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

开或者禁止进入中国国境的处罚形式。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国家安全法》、《边防检查条例》对此分别作出了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8. 简述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

【答案】国家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主体要件。只有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在法律授权或接受国家机关委托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侵权行为的主体,一般公民、法人不能成为国家侵权行为的主体。

(2)行为要件。这一构成要件实际上包含两项内容:①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②该执行职务的行为违法。

(3)损害事实要件。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国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4)因果关系要件。引起赔偿的损害必须为侵权行为主体的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即国家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9. 行为罚的种类。

【答案】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行政违法者某些特定行为能力和资格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责令停产停业

这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下商企业和下商个体户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的一种处罚形式。

责令停产停业不是直接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的财产权,而是责令违法者暂时停止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一旦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按期履行了法定义务,仍可继续从事曾被停止的生产经营活动,无须重新申请领取有关许可证和执照。为了防止行政机关的咨意性,《行政处罚法》对责令停产停业规定了听证程序,以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这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者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处罚形式。

暂扣许可证、执照的特点在于暂时中止持证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待其改正违法行为后或者经过一定期限和一定努力,再发还证件,恢复其资格,允许其重新享有该权利和资格。吊销许可证、执照的特点在于撤销相对人的凭证,终止其继续从事该凭证所允许活动的资格。《行政处罚法》对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吊销许可证,分别规定了听证程序,以确保慎重适用该处罚形式,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10.简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的基本含义。

【答案】比例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将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