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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工业大学宪法学(同等学力加试)之宪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

  摘要

一、概念题

1. 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

【答案】(1)三权分立又称“权力分立”,是指国家的统治权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相互独立的国家机关行使,以分别发挥其权力作用的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并不是单纯的权力分工问题,它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宗旨,就是防止权力集中。

(2)议行合一是一种国家机关工作的决定和执行高度协调一致的政权组织形式,有时也被看作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其基本特征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各自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

(3)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都是国家管理机构的分立,且国家机构分别拥有一定的处理权。但是二者也有很多的区别:①法律地位不同; ②产生渠道不同:③授权方式不同; ④相互间活动方式与功能体现不同。

2. 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

【答案】(1)集体负责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的决定必须举行会议,由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在决议的过程中,一切成员的权利平等,每人只有一个投票权,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并不是否定和减轻个人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以克服主观性和片面性。

(2)个人负责制即首长负责制,是指由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机关有国务院及其所属的各部委、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都是执行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可以避免在执行决定时出现无人负责或推卸责任的现象,充分发挥首长个人的才能和智慧,果断决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但实行个人负责制并不排除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3)集体负责制与个人负责制的区别是:实行的机关不同,价值追求不同。

3. 法治与宪政

【答案】(1)法治的内涵

①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②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

③法治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⑤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2)宪政的内涵

宪政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过程或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障。宪政的只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

4.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案】(1)刚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刚性宪法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②制定或者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的立法程序;

③不仅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立法程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刚性宪法的国家。

(2)柔性宪法是指可以按照修改普通法律的程序进行修改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实行柔性宪法的国家,以英国为典型。

(3)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宪法分类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这种分类的意义是有限的:

①刚性与柔性之分无从解释宪法修改的难度;

②世界上大部分宪法属于刚性宪法,然而这些宪法往往也是千差万别的。

5. 政党制度

【答案】政党制度是指有关政党的地位和作用、组织和活动,特别是有关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力一国家构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核心和支柱。政党的制度化,缘于法治的要求。政党制度可以分为一党制和多党制。

6.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答案】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间接选举是指不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下一级国家代议机关,或由选民选出的代表(或选举人)选举上一级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我国选举法从基本国情出发,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的层次较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就要经过两级或三级间接选举产生,即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再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二、简答题

7. 简述公民基本义务的实现方式与具体内容。

【答案】(1)公民基本义务的实现力一式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社会和国家对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要求。其实现方式包括两种:

①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作为的形式实现,比如,依法纳税、服兵役等。

②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小作为的形式实现,比如,保守国家秘密等。

(2)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

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统一是指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对于我国国家主权,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它割让或者使之从属于外国支配,也不允许任何人进行分裂、破坏或者危害国家政权的统一管辖权。领土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家领土的任何侵犯,都是对国家主权的一种侵犯。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的义务,就是指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并与破坏国家统一的言行进行斗争。

宪法规定公民有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的义务,是指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维护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和互助关系,要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言行作斗争。全国各族人民都要把维护民族团结作为自己的崇高责任,要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制造民族纠纷,离间民族关系。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则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a. 遵守宪法和法律。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工具。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的权威关系到政治的安定和国家的命运,只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全国人民才能有统一的行为准则。因此,每一公民都必须把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作为自己应尽的根本责任。

b. 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就是要保护国家秘密不被泄露和不被遗失。加强保密工作,严守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大事,是每个公民都必须严格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

c. 爱护公共财产。公共财产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财产,它是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国防、使国家日益繁荣富强的物质基础,也是使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得以不断提高的源泉和享受各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