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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333教育综合[专业学位]之当代教育心理学考研题库

  摘要

一、简答题

1.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教育的本质是什么? 教育系统的基本结构如何?

【答案】(1)教育的本质

教育的本质即确定教育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教育的本质是: ①教育是一种人际交往系统,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系统,由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构成。教育系统中的人际交往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 有具有一定组织形式自觉进行的,也有无一定组织形式自发进行的; 有交往双方在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的,也有在不同时间地点进行的等等。

②教育系统以经验传递、造就人才为其主要内容。传递由传授者与接受者双方的协调一致的交往活动构成。教育系统中所传递的经验由人才造就的需求决定。人才是指能适应发展着的人类社会生活的要求,能参与社会生活,承担社会职能,完成社会活动的社会成员。经验,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在主体对客体能动反映的基础上所产生的主观产物。教育系统中所传递的经验主要有三种,即知识、技能与规范。

③教育系统以促进人类个体社会化、满足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需求为根本职能。教育系统的根本职能是促进人类个体的社会化,以满足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需求。狭义的教育,就是通过知识、技能与规范等经验要素的传递,来促进人的能力与品德的形成和发展,从而促进人类个体社会化。广义的教育,由“教学”与“养育”组成。教育“养育”人的任务,即组织和改善学生的生活和活动,使学生通过发现及创造以获得各种直接经验,以完成“养育任务”,促使其身心全面协调健康地发展。

(2)教育系统的基本结构

从教育作为一种经验的传递系统的狭义教育观,教育系统由教(传授者)、教材(经验)和学(接受者)万个基本要素构成,是一种三元统一体。

①教育作为一种经验的传递系统,是通过教师与学生的交往活动而实现的。作为经验传授者的教师和作为经验接受者的学生是交往的主体。教师的经验传授活动和学生的经验接受活动构成了交往的过程。负载经验的媒体是交往借以进行的手段和工具。经验本身是交往的内容和对象。这样,经验的传授者及其传授活动、经验的接受者及其接受活动、经验本身及其媒体就成了教育系统构成中小可缺少的三个基本要素。

②教育系统的三个要素,在统一的经验传递系统中各有独特的作用,但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构成教育系统本身的独特结构。教育系统二要素的制约关系首先表现为教受制于学,学受导于教。一方面,教师(经验的传授者)的教(经验的传授活动)受学生(经验的接受者)的学习(经验的接受活动)规律所限制。另一方面,要提高学习的成效,学生的学习必须接

受教师的合理指导。

③学与教受制于教材,教材必须依据学与教。教材对学与教的制约作用表现为教材的选择、编排、处理,除了要注意本身的科学性以外,同时还要依据学与教的规律。

总之,教育作为经验传递系统有其独特的结构。在进行教学体制改革时,必须从改进教育系统内在的结构出发,而不能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的要素和关系而忽视其他方面的要素及其关系。

2. 简述操作技能形成的阶段。

【答案】通过分析操作技能形成过程中的动作特点,一般认为操作技能的形成可以分为操作定向、操作模仿、操作整合与操作熟练四个阶段。

(1)操作的定向。操作定向即了解操作活动结构与要求,在头脑中建立起操作活动的定向映像的过程。

(2)操作的模仿。操作的模仿是指仿效教师示范的操作活动结构,在头脑中获得有关操作活动的初步的动觉映像。模仿是操作技能掌握的开端。

(3)定下来,并使各动作成分相互结合,成为定型的、一体化的动作。

(4)操作的熟练。操作的熟练是指所形成的动作方式对各种变化的条件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动作的执行达到高度的完善化和自动化。

3. 什么是知识? 知识有哪些类型? 知识在头脑中是如何表征的?

【答案】(1)知识的含义

知识是指通过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的,是客观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能动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主观表征。知识来源于客观存在的事物,具有客观性。但知识并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因此,也具有主观性。

(2)知识的类型

①根据知识的不同反映深度,可分为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感性知识是对事物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的反映,可分为感知和表象两种水平。理性知识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包括概念和命题两种形式。

②根据知识的不同抽象程度,可分为具体知识与抽象知识。具体知识是指具体而有形的、可通过直接观察而获得的信息。该类知识往往可以用具体的事物加以表示。抽象知识是指不能通过直接观察,只能通过定义来获取的知识。这类知识往往是从许多具体事例中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概念或原理。

③根据知识的不同表述形式,可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又称为描述性知识,主要反映事物的状态、内容及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说明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一般可以用口头或书面言语进行清楚明白的陈述。程序性知识也称操作性知识,主要反映活动的具体过程和操作步骤,说明做什么和怎么做,它是一种实践性知识,主要用于实际操作。

④布卢姆在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类系统中把知识分为二个大的类别:具体的知识、处理具体事物的方式方法的知识以及学科领域中普遍原理和抽象概念的知识。具体的知识指具体的、独立

的信息,主要指具体指称物的符号。方式方法知识是有关组织、研究、判断和批评的方式方法的知识。普遍原理知识指把各种现象和观念组织起来的主要体系和模式的知识。该类知识处于高度抽象和非常复杂的水平上。

(3)知识的表征

知识的表征即知识在头脑中的组织结构,其形式有概念、命题、表象和图式等。

①概念代表事物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是一种简单的表征形式。特征本身又是由更基本的成分组成的,如知觉特征、功能特征、关系特征等。由于不同概念在头脑中是互相联系的,又具有一定层次关系,因此它们就构成了一种语义层次网络组织。

②命题是意义或观念的最小单元,用于表述一个事实或描述一个状态,通常由一个关系和一个以上论题组成,关系限制沦题。如果命题之间具有相互关系,则可以构成命题网络。

③命题表征的是事物的抽象意义,而表象表征的是事物的知觉特征。表象是对事物的物理特征作出连续保留的一种知识形式,是人们保存情景信息与形象信息的‘种重要方式。命题是一种断续的、抽象的表征,而表象是一种连续的、模拟的表征,它特别适合在工作记忆中对空间信息和视觉信息进行某种经济的表征。

④图式是指有组织的知识结构,图式不仅是命题表征的扩展,还表征了特殊事物间的共同点。这种相同点既可以是抽象命题水平的,也可以是知觉性质的。

⑤除了以上四种外,还有系列组织、产生式系统等。系列组织是指人们记忆的内容按一个特殊的、连续的、系列的顺序在头脑中表征的方式。产生式系统包含了“如果某种条件满足,那么就执行某种动作”的知识,是程序性知识的主要表征形式。

4. 简述法制教育及其作用。

【答案】(1)法制教育的含义

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律观念的教育,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法的习惯。

①知法:使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理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认识法律在规范人们行为方面具有指导作用、评判作用、预测作用与警示作用。

②懂法:使学生懂得法律是强制性调节社会关系的工具,依据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方面,法律有不同的种类,如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经济法、婚姻法等。理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懂得什么是犯罪。并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身心获得健康发展。

③守法:使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将学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民事、行政、刑事方面的法律,在实践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法制教育的作用

法制教育以法律的权威性,进一步加强人们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意识。对个体社会规范背离行为的预防具有强制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