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国家统考科目题库>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题库

问题:

[单选] 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时,其法定近亲属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法律制度。根据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

本位继承。代位继承。遗嘱继承。转继承。

问题:

[单选] 卓某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在5个孩子中,老大家里最为富裕。在遗产处理的家庭会议中,老大由于父亲的去世无心讨论,就没有发言,会议期间就走了,剩下的四兄妹觉得老大不在乎这点钱,就私下把这笔钱分了,等办完丧事后,老大想起这笔钱就问弟弟妹妹,结果他们以老大当时没有表达自己的意图,且半途离开为由不愿给老大钱,那么老大是否应该分得父亲的遗产呢?()

不应该,因为家庭会议期间他没有发表意见,按法律规定视为放弃。不应该,老人生前没有遗嘱,并且遗产早已分割完毕,现在提出来不合适。应该,虽然家庭会议时没有发表意见,但应当默认接受继承。不应该,老大家里最为富裕,理应照顾弟弟妹妹。

问题:

[单选] 张先生晚年间其弟弟对他照顾有加,所以张先生曾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分给弟弟三分之一,可是子女不愿意,觉得自己吃亏了,张先生去世后,老人的子女和其弟弟关系闹得很僵,并且以彼此之间亲情已经淡薄,且又不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由,不愿分给其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张先生的遗产应该()划分。

分给弟弟三分之一,其余的由子女分割。由于子女和其弟弟之前亲情早已淡薄,可以不再分给其弟弟财产。弟弟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分得财产。张先生子女故意不愿分给其弟弟遗产,除了其弟弟应得之外还应该多给一部分遗产。

问题:

[单选] 罗某由于病重把5个孩子都叫到床前口头给孩子们立了遗嘱,但是由于抢救及时,老人转危为安,康复后老人又立了书面遗嘱。老人去世后5个孩子因为遗产的问题争论不休,老大和老二觉得之前的口头遗嘱对自己有利,剩下的三个觉得之后的书面遗嘱对自己有利,由于两份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双方僵持不下,作为社区生活调解员,你认为谁的有道理呢?()

都没有道理,由于双方争论不休,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范围划分,而不是依据遗嘱。都有理,两份遗嘱都是老人的意愿。口头遗嘱没有书面遗嘱正式,所以老大老二的依据不充分。书面遗嘱在老人康复后又重新立的,应该最有法律效力。

问题:

[单选] 老王有三个孩子,最小的是智障儿,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二儿子是教授,不经常在父母身边;大儿子在家务农,常年在父亲身边。老人非常喜欢大儿子,后来在家庭聚会上老人立下书面遗嘱:自己死后将财产归老大所有,老二老三不得分割。几年后老人去世,大儿子独自获得了财产,二儿子虽有不满但也接受,只是觉得三弟没人照顾,想让大哥分点遗产给三弟。大儿子坚决不同意,还以父亲的遗嘱为由指责二儿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三儿子不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父亲明确要求只给大儿子。三儿子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都是老人的孩子,并且老二也可以得到一部分。三儿子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都是老人的孩子,但老二不可以得到。三儿子不可以得到一些遗产,因为老大照顾老人的时间最多,谁照顾的多就该给谁。

问题:

[单选] 李先生生前立了7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五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为了财产的分割闹得很僵,到底应该以第()份遗嘱为参考依据。

一。三。七。五。

问题:

[单选] 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只有原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只有被告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只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过错人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问题:

[单选] 目前,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男不得早于24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男不得早于24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问题:

[单选] 根据《婚姻法》,下列离婚诉讼请求中,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是()。

丈夫因妻子多次与男同事打麻将而请求离婚。妻子因丈夫多次与女网友见面而请求离婚。丈夫因妻子出国留学分居已2年而请求离婚。妻子因多次受到丈夫殴打而请求离婚。

问题:

[单选] 结婚登记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方当事人。男方。女方。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