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国家统考科目题库>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题库

问题:

[单选] 王先生与张女士于2009年登记结婚,2012年3月王先生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与张女士离婚,下列情形中,王先生有权提出离婚的情形是()。

张女士于2011年12月做了中止妊娠手术。张女士和与王先生在2011年8月生育一女。张女士在2012年3月时已怀孕3个月。张女士于2011年8月因车祸丧失生育能力。

问题:

[单选] 张某夫妇收养了三岁的明明,并依法办理了收养手续。关于明明与其亲生父母及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明明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明明的亲生父母与张某夫妇协商确定。明明与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人民法院裁定。明明与张某夫妇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系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明明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仍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问题:

[单选] 我国《收养法》规定: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这里所指的有抚养义务的人是指()。

有负担能力的叔、伯、姑、舅、姨。孤儿父母所在的单位。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姐。

问题:

[单选] 张某突发意外,不幸身亡,留下其年迈的父母和待产的妻子,张某生前财产折合人民币20万元,此时应把财产划分()份来进行分割,

2。3。4。6。

问题:

[多选] 甲乙夫妇二人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致残,生活均不能自理,无力抚养6岁的女儿丙,欲将丙送与他人收养。邻居丁(男),53岁,单身,无子女,欲收养丙,并与甲乙订立了收养协议。下列关于丁收养丙的说法,正确的有()。

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应当征求丙的意见。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即正式成立。丁与丙间的年龄差符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丁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题:

[多选] 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赠给长子和次子。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继承。

问题:

[多选] 近年来随着社会风气的改变,离婚率越来越高,轻率地离婚对于双方的伤害都很大,尤其是女性。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女性做出了特殊保护,其中包括()。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结婚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分娩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问题:

[多选] 作为社会的热点话题,离婚一直是大家讨论的焦点,为了兼顾公平,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要件。

有损害事实。配偶一方有法定过错,且请求权人无过错。过错行为须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离婚损害赔偿不限于离婚时,在其余时间也可。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离婚时。

问题:

[多选] 在我国,除了正常的父母子女关系外,还有很多由于收养、拐卖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包括()。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非法所得的父母子女关系。

问题:

[多选] 收养事关收养关系当事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关系成立法定条件的规定有两类:一类是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另一类是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其中一般收养关系成立对下列()的条件进行了要求。

收养人。送养人。监督管理人。被收养人。基层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