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问答库>论文摘要

题目:论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中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研究性学习,概念,课程,学校,教师,积极作为

  摘要

  “研究性学习”是在总结了我国多年来中小学活动课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为改变过去传统教育弊端的一种重要载体和途径,从更高角度更新视角提出的一个全新的教育理念。2000年1月,研究性学习作为必修课在全国1O个省市先期实验。从2002年9月1日起,国家教育部要求全国各省市高中使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其中明确规定,把研究性学习作为综合实践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高中必须开设,每周3课时,高中三年总授课时数为288节。  由此,开展研究性学习已经成为基础教育不容回避的趋势,但是短短两三年来的实践,也暴露出许多严重的问题。本文结合笔者参与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实践和感受,对存在的一些重要而迫切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解决方案。  研究性学习作为一个新名词近两年频频使用,对其含义的理解也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各种场合下简单而重复使用“研究性学习”,导致了责任主体不明确和概念上的含混。应当在表述学生的学习时使用研究性学习,就是指一种学习的理念和方式。可以用到所有的学习中,而不仅仅是用于研究性课程:在表述教师教学活动时,使用研究性教学或探究性教学,教师在平时课堂的点滴中都可以引导研究性学习;在表述学校开发和开展课程时,使用“研究性学习课程”或“研究性课程”,重在强调学校作为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在整合师资力量,创设研究性教学与学习的宏观环境,开发社会资源,提供师生活动外部支持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虽然几乎每个中学都按要求安排了研究性学习的课时,但现实中却大都是挪作它用。笔者深为之遗憾和焦虑。深究之,还是各位教师甚至是学校决策者对研究性学习课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研究性课程本身就是生成性校本课程理解不够,总是在拿传统的自上而下,照纲教书的课程理念在等、在靠。就此笔者提出了研究性学习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研究性能力的培养不仅仅在研究性学习课堂上、研究性学习课程有其特殊属性等几个理念性的问题。  学校和教师是最终实施研究性课程和培养学生研究性学习能力的主体。笔者认为研究性学习的有效实施,正如它对学生的要求一样,更多地依赖于学校校长、老师的智慧和创意。学校该做什么,各科教师该做什么,以及怎样做,是当前最急需明确的问题。作为学校应该制定好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程序和计划;加强对教师力量的培训和管理;并且要有为学生服务的意识。作为教师要自觉转变观念:多了解近两年来的实践中暴露的问题,以便在自己的工作中注意克服;不仅仅在研究型课程中担任指导教师,更要在自己专业学科教学中实行研究性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