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848法学综合(含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导师圈点必考题汇编
● 摘要
一、简答题
1. 行为税法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案】(1)行为税法的概念
行为税法,是指调整以某种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关系的法。它通过对特定行为课税,以规范、引导、控制和管理消费行为、经济行为等。
(2)行为税法的内容
我国现行行为税主要是印花税。
①印花税,是指以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其特点是征税面广,轻税重罚。
②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③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上述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为立合同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营业账簿的立账簿人、各种权利及许可证照的领受人。同一凭证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书立的,各方应就其所执的一份分别全额贴花。
④印花税的税率,分从价比例税率和按件定额税率两种。对合同、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按金额比例贴花; 对权利、许可证照和其他营业账簿按件每件贴花5元。
⑤印花税的缴纳,是由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
2. 规划编制的基本分工如何?
【答案】根据《规划编制意见》的规定,国家总体规划和省(区、市)级、市县级规划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 专项规划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1)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 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还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要求。
(2)省(区、市)级总体规划草案在送本级政府审定前,应由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与国家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并送相关的相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与其总体规划进行衔接,必要时还应送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与国家级专项规划进行衔接; 相邻地区间规划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协调,重大事项报国务院决定。
(3)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国务院审批或者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审批;
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各案; 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
3. 什么是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法?
【答案】(1)保障措施的含义
广义的保障措施,是指在WTO 体制中,成员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为保障本国利益、维护国家主权背离多边贸易体制下应承担的义务,而不必承担责任。
狭义的保障措施,是指某一成员力一因意外情况或承担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导致某一产品进口到该成员方的数量不断大量增加,并对生产相似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时,该成员可在适当的时间和程度内,对此产品全部或部分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修改减让,以消除或减轻这种损害或损害的威胁。
(2)保障措施法的含义
2001年,国务院在制定《反倾销条例》和《反补贴条例》的同时,颁布了《保障措施条例》,自2002年起施行,于2004年进行了修订。根据该条例,相关主管机关先后发布了《保障措施调查听证会暂行规则》、《关于保障措施产品范围调整程序的暂行规则》、《保障措施调查立案暂行规则》、《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等一系列配套规章。
4. 我国新闻传媒业准入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我国新闻传媒业准入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报纸准入制度
①我国《报纸出版管理规定》第2条和第8条规定了报纸和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②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报纸并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系统创办报纸并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③其他单位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期刊准入制度
①我国《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2条和第9条规定了期刊和创办正式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额度条件。
②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③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该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其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
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3)广播电台、电视台准入制度
①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指采编、制作并通过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了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具各下列条件。
②广播电视业的准入比报刊业更严,只许政府设立,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主办者。《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了广播电台、电视台准入的制度。
5. 简述我国企业的法定分类。
【答案】(1)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兴办的,其全部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企业。
(2)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构成的企业。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合作及集体所有制企业:
a. 合作社企业,是指按照合作社组织方式依法设立并运行的经济组织。
b.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
c. 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一种以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作为其成立运作基础的经济组织。
(6)私营企业,指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有法定数额以上的雇工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7)联营企业。这是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 或者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8)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9)港、澳、台投资企业,指港、澳、台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形式在内地举办的企业。
6. 简述经营者的价格权利与价格义务。
【答案】(1)经营者享有的价格权利
①自主制定市场调节价。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使市场主体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经营者的需要。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来自主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②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经营者有权按照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根据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的变化和市场供求情况,灵活地确定商品或服务价格。
③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