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文学院848法学综合(含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模拟题
● 摘要
一、简答题
1. 简述进出口货物许可制度。
【答案】(1)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管理,是指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出口,必须从对外贸易主管机关领取进出口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一律小准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一种职能行为。
(2)进口货物许可制度
我国实行统一的货物进口许可证制度,其适用范围是有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进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是全国进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规章制度,发布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和分级发证目录,设计、印制有关进口许可证书和印章,监督、检查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3)出口货物许可制度
我国货物出口许可证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有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的出口货物。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发布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监督、检查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
2. 简述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原则。
【答案】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主要是遵循两项原则:
(1)“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这项原则是指任何所有权的主体都必须通过投资取得产权,国家投资是国有资产形成的基本方式。国有资产产权不仅包括原始投资,还包括由于投资而形成的投资收益,即所有者权益,在有其他所有权投资的情况下在界定各自产权时应按照原始投资的份额来确定它们各自拥有的产权比例,通过产权界定,既要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犯和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国有资产依法划转的原则
这项原则就是改变原来计划体制下行政划拔的做法,通过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授权投资部门授权经营方式将一部分国有资产的经营权、管理权、持股权和使用权转移到有关单位,并依照划转的情况来确定产权归属。
3. 比较产品质量缺陷与产品质量瑕疵。
【答案】产品质量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瑕疵是指产品存在除危险之外的其他质量问题。
(1)二者的相同点
①都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②都应当承担质量责任(但对瑕疵,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说明或者消费者在购买该产品前已经知道的除外)。
(2)二者的不同点
①在程度方面
前“小”后“大”,或前“轻”后“重”。
②在可否接受方面
对瑕疵,因尚未丧失产品原有的使用价值,消费者己经知道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 对缺陷,因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原则上不应接受。
③在向谁索赔方面
对瑕疵,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其还可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对缺陷,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可以根据实际责任情况向对方追偿)。
④在赔偿的方式和标准方面
对瑕疵,由销售者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至赔偿损失; 对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⑤在诉讼时效方面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4. 简述我国煤炭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度。
【答案】(1)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①《煤炭法》规定,煤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矿务局长、矿长负责制。在组织煤炭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煤炭类行业安全规章、规程,加强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②目前我国己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要求落实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煤炭经营管理制度
①国家对煤炭经营主体的资格实行审批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须向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 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力一可从事煤炭经营。
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善服务,保证供应。禁止一切非法经营活动。
③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供应用户的煤炭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值级不符、质价不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赔偿。《煤炭法》第72条规定:“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或者取消煤炭经营资格;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什么是国家专项规划及项目制度?
【答案】(1)国家专项规划,是指具体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过程中,由政府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单独或者联合作出的规划。有以下特征:
①专项规划项目规划编制部门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或者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②规划项目需要地方政府对口部门或单位协助落实的,对口单位或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及项目的组织领导工作。
(2)项目制度,是指拟承担规划项目者要依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文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依法下达项目实施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财力、物力支持的制度。有以下特征:
①规划项目普遍采用合同制管理,由规划编制单位或者项目主持单位与项目承担者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力权利义务。项目承担者不仅要依照合同从事项目工作,还要接受项目编制单位、主持单位以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进度、经费使用、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审查监督。
②规划项目的承担和执行不仅依靠合同约束,在出现项目因违法或违约被撤销、挪用经费、执行结果不符合要求、逾期结项等情形时,就涉及项目责任承担问题。责任形式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撤销或者终止项目,停止拨款或资金支持:在发生挪用、截留、贪污经费或者泄露项目机密等情形时追究刑事责任。
6. 论经济法的适度干预原则。
【答案】(1)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是体现经济法本质特征的原则,是覆盖经济法体系中一切法律和法规的。
(2)适度干预是指国家在经济自主和国家统制的边界条件或者临界点上所作的一种介入状态。适度既包括干预范围的适度,又包括干预手段的适度。可以采用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确定干预的范围和手段。
国家要从总的政策上确立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并用法律的方法作出规定,同时,国家通过法律赋予政府在特定的时候和特定的情况下,运用行政的办法确立国家干预经济的范围的权力。但是干预范围和方法的法定化应当占主导方面。衡量适度干预的最根本的标准是要看这种干预是促进还是阻碍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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