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昌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综合之宪法学复试笔试最后押题五套卷
● 摘要
一、名词解释
1. 违宪审查
【答案】违宪审查是指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审查和裁决某项立法或某种行为是否合宪的制度。它是宪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其日的在于保证宪法实施,维护宪政秩序。违宪审查具有以下特征:①违宪审查主体是享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 ②违宪审查有特定的审查范围; ③违宪审查程序多样化; ④违宪审查方式有别于一般司法案件的审判。
2. 司法审查制
【答案】司法审查又称“违宪审查”,是指国家通过司法程序来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反宪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在实行司法审查的国家中,司法审查既包括对违宪的审查也包括对违法的审查,美国就是实行这种模式的典型。司法审查是违宪审查的一种模式。
3. 法治与宪政
【答案】(1)法治的内涵
①法治意味着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政治主张、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它包含一个国家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由静态到动态的运行过程。
②法治在功能上表现为对专制权力的决然否定和对民主政治的完善和维护。
③法治在价值取向上意味着对正义的追求和对人人平等自由权利的保护。
④法治强调国家受宪法和法律的限制,政府权力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任何越出轨道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同宪法相抵触,与宪政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
⑤法治的集中表现是法律至上、宪法至上。
(2)宪政的内涵
宪政又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公民、国家等宪法主体的宪法地位在实际生活中的实现过程或状态,一方面国家权力严格按照宪法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另一方面,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充分的实现和保障。宪政的只个基本要素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其中,民主和法治都服务于相同的价值—保障人权,只是发挥功能的角度不同。
4. 特别行政区与民族自治区
【答案】(1)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2)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5. 义务性规范
【答案】义务性规范是指在调整公民基本义务过程中形成的,为公民履行基本义务提供依据的规范。其集中表现为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在宪法中规定得比较清楚。
6. 国家元首
【答案】国家元首是指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元首职权,是世界各国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这些职权包括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世界各国的元首制度划分为不同的类型:①根据国家元首行使权力的状态,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实位元首制和虚位元首制。②根据元首本身的组织机构,可以把国家元首制度分为个体元首制和集体元首制。
7. 言论自由
【答案】言论自山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一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在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从法理和立法实践看,任何自由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我国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样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使范围包括:①不得利用言论自由煽动群众反对政府,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定:②不得利用言论自由对他人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诽谤。
8. 国家形式
【答案】国家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政权构成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政权构成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国家的结构形式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组成关系。国家本质必定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而适当的国家形式能够更充分地体现和维护国家本质。
二、简答题
9. 你认为我国公民的宪法观念是怎样的? 其现状对我国的宪法实施是否产生影响?
【答案】(1)现阶段公民的宪法观念
当代中国公民的宪法观念己经有了较大提高,但是总体而言宪法观念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大多数人还停留在知道宪法,而不知道宪法的精神和本质的状态。尤其是在宪法的适用问题上仍然认为其为政治法不能用于司法实践。
(2)公民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现状对宪法实施有较大的阻碍作用,表现为:
宪法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实施。宪法实施与宪法观念可以相互促进,宪法观念在宪法实施中得到实现,同时在宪法实施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同时宪法实施离不开人的活动,人的活动又受一定观念的支配,因此具有什么样的宪法观念,什么水平的宪法观念,对宪法实施就显得尤其重
要。二者的良胜互动必然导致宪政国家的实现,二者的恶性发展则可能导致对民主和人权的践踏。我国公民当前的宪法观念对于宪法的实施仍然具有较大的阻碍作用。
当然,随着我国公民宪法观念的不断增强,必然对我国宪法的实施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引用宪法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即是例证。
10.简述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卞要特征。
【答案】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邦、州、共和国)组成的统一的联盟国家所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联邦制国家1般由州、邦、共和国、自治领域等构成。各成员单位的边界是历史形成、相对稳定的,而非联邦中央划分的结果,所以在联邦制下一般不存在行政区域划分。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主要特征有:
(1)从权力划分关系看,联邦中央和成员单位的权限划分是依据宪法明确加以规定的。宪法关于权限划分的内容,往往是基于中央和成员单位的合意,不单独取决于联邦中央的意志,权力模式一经宪法确定具有较强稳定性,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随意加以更改。
(2)从形式上看,在联邦制国家既有联邦宪法,也可能有成员国宪法,存在联邦中央和成员单位两套立法、行政、司法系统,上下级政权机关之间不存在绝对的从属关系。
(3)从对外关系上看,公民既有统一的联邦国籍,也可能有成员国国籍,联邦国家虽是统一的国际法主体,但有的联邦制国家允许成员国有一定的外交权。前苏联的部分加盟共和国甚至还在联合国拥有合法席位。
11.违宪审杳的基本内涵包括一些什么内容?
【答案】违宪审查的基本内涵包括如下内容:
(1)违宪审查通常只能由宪法明确规定的特定国家机关进行。在承认法律文件可能违反宪法的前提下,就需要确定进行违宪审查的主体。而具有违宪审查权的国家机关通常是山宪法明确规定的,只有美国为例外,美国宪法中井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个国家机关实施违宪审查,而是由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通过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由普通法院实施违宪审查的先例的。各国宪法在确定违宪审查的主体时,通常考虑到本国的政治理念、政治体制、法律传统、法系、历史传统等因素,因此,各国违宪审杳的主体并小是单一的,而是呈现多样化的现象。
(2)违宪审查具有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基于违宪审查的特殊性,违宪审查具有不同于立法作用、行政作用和司法作用的特定审查程序和审查方式。当然,在实行不同的违宪审查体制的国家,其违宪审查的程序和方式又存在不同。在实行代表机关审查制的国家,既可以进行事先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审查,既可以进行抽象的原则审杳也可以进行救济性的审查; 在实行普通法院审杳制的国家,只可以进行事后的、救济性的案件审杳; 在实行宪法法院审查制的国家,既可以进行抽象的原则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的、救济性的案件审查; 在实行宪法委员会审查制的国家,既可以进行事先的抽象原则审查也可以进行事后的抽象原则审查。
(3)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宪法行为。宪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直接依据宪法所进行的行为,包括规范行为和具体行为。违宪审查机关即使进行事后审查也并不审理因法律行为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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